3月1日,湖北省鹹豐縣黃金洞鄉發現多張胡耀邦、胡錦濤等中央領導同誌交生活費的票據。據保存這些票據的退休幹部羅幸然介紹,這是1984年中共中央總書記胡耀邦和時任共青團中央書記處書記的胡錦濤一行到湖北恩施州視察工作時留下的。
這些收據中,有胡錦濤、胡耀邦、喬石三位同誌交生活費的單獨聯,也有時任湖北省委書記關廣富等人交生活費的合並聯。收據上填寫的日期是1984年 4月8日,生活費金額是每人貳角整,並蓋有“鹹豐縣黃金洞公社革命委員會財務專用章”。胡錦濤、胡耀邦和喬石三位中央領導同誌交生活費的收據編號分別為 NO:0002770、NO:0002767、NO:0002768。
據《鄂西報》1984年4月15日報道,1984年4月5日,時任共青團中央書記處書記的胡錦濤與中共中央書記處候補書記喬石,隨同胡耀邦同誌來恩施州考察,陪同人員有當時的中共湖北省委書記關廣富、恩施州委書記田期玉等。胡耀邦一行先從州府驅車南下,經宣恩、越東門關,直抵湖北省西南邊陲來鳳,然後折向北上,過鹹豐,經鹹利公路前往利川,再東進,跨石板嶺、上大山頂、穿建始、進巴東,夜宿野三關後於10日離開恩施。
羅幸然介紹,1984年4月8日,胡耀邦一行在黃金洞吃午飯,吃的是當地的土家風味烤臘肉等。吃過午飯,工作人員找到時任公社夥食團總務的羅幸然,執意要交生活費。根據安排,羅幸然上樓到三位中央領導休息間當麵拒絕。胡錦濤對他說:中央領導同誌到地方考察工作,一定要按當地生活標準交納生活費。你們是貧困山區,革命老區,更應該交。
羅幸然想,何不趁此機會留下幾位領導的簽名呢?於是,他在收費收據上寫下了除名字以外的其他內容,名字讓領導親自寫。看到這幾張“別有用心”的收據,胡錦濤微笑著在三張收據上分別填上胡耀邦、喬石、胡錦濤三個名字,所以收據字體前後不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