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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明忠談1976台灣“陳明忠叛亂案”(組圖)

(2009-12-07 13:24:52) 下一個


◎我是台灣最後一個政治死刑犯,但沒有死。

◎我1990年前往大陸,見到了楊尚昆,知道大陸很關心這個案子。

◎我是有通過地下管道從日本買書,並沒有會見中共的人,不可能,我都不知道(中國駐日本)大使館在哪。

◎秘密審判的可怕就在這裏,一人承認了,其他人就沒辦法了。

◎大部分人第一階段就招供了,但我堅持挺過了第三、第四階段。他們問我練過什麽武功,說沒見過這種人。我是因為知道一承認百分之百死,不承認還有百分之一的可能活下來。

——— 陳明忠





陳明忠接受記者專訪


“我是台灣最後一個政治死刑犯,但沒有死。”1976年震驚海內外的“陳明忠叛亂案”的當事人就在我眼前。

80歲的陳明忠因為兩度入獄並遭遇酷刑,錯位的脊椎已經壓迫神經,走路有些困難,平日要以輪椅代步。但10月中旬的這個下午,他還是擺脫輪椅,從家裏打車過來,在位於台北市敦化南路的夏潮聯合會接受本報記者的訪談。

“這裏比較安靜,也沒有人監聽。”剛剛受邀觀禮天安門前國慶閱兵大典的陳明忠,是夏潮聯合會的榮譽會長,也是台灣最著名的兩位“統”派大佬之一,多年與台灣當局對抗的經驗讓他對情報係統充滿警惕。
陳明忠與夏潮聯合會淵源甚深。1976年,他正是在參與籌組《夏潮》雜誌(夏潮聯合會前身)的過程中被捕,對他的指控是:接受中國共產黨的命令,在台灣陰謀叛亂。這是繼1950年獲刑十年後,他的第二次鋃鐺入獄。這個日據時期高雄縣大地主家庭的子弟,青年時期就具有社會主義傾向,18歲即在1947年“二二八事件”中出任台共謝雪紅二七部隊(後更名“台灣民主聯軍”)突擊隊隊長,腋下還為此受過槍傷。但包括此後的牢獄生涯,都未能改變他的共產主義理想。

陳明忠說,因為海外組織的大力營救,對他的死刑決定沒有公布,就變更為15年有期徒刑。1987年,刑期未滿的陳明忠獲準保外就醫。

因為這個案子,陳明忠後來獲得了數百萬台幣的補償。“並不是承認辦錯了案,補償是因為‘不當審判’。”亦即,補償並未牽涉到對他當年預謀叛亂是否屬實的評價。

那是史稱“白色恐怖”年代的尾聲,風聲仍緊,陳明忠被台灣情治係統認定為潛伏的臥底,而陳拒絕這些指控……





陳明忠案判決書


案發

她說我策反他爸爸去大陸。她這樣講出來,問題就大了。

20世紀70年代,台灣風雨飄搖的十年。

1971年,台灣當局被逐出聯合國,尼克鬆於次年春訪問大陸,中美雙方隨後在上海發表《聯合公報》。美、日等國先後與台灣當局“斷交”。這對退居寶島的蔣介石而言,不啻為致命打擊。“台灣的根基開始動搖,民主運動也蓬勃興起,我有參加。”陳明忠說,雖然受到情治單位關注,但他時常和黨外人士喝酒聊天,好友中包括1964年成為首位非國民黨籍台東縣長的黃順興。

強人蔣介石在1975年4月5日於台北病逝,依島內“憲法”,“總統”職位仍需由“副總統”嚴家淦繼任,但這隻是一個過渡,真正的接班人是時任“行政院長”的蔣經國。大陸也正麵臨社會的轉型,“文化大革命”已成強弩之末,周恩來在1976年初去世,朱德在6月底病重住進醫院,毛澤東則好久沒有在公開場合露麵。

在台灣,一些人試圖在時局動蕩的罅隙中尋找機會。黃順興在日本讀書的女兒黃妮娜秘密去了一趟大陸。“因為日本出入境的警官被收買,將這個信息通知了台灣。”陳明忠說,當黃妮娜從大陸繞路第三地返台後,就被台灣情治係統跟蹤,而黃順興此時提出前往美國的申請,“他實際上是想去大陸,結果還沒出境,女兒就被抓了起來。黃順興因為當時是‘立委’,就沒有抓。”

黃妮娜1976年7月1日被捕,她的家人在2日晚將消息透露給陳明忠。“我當時認為,黃妮娜一定會被刑求(刑訊逼供),而且她忍不過三天。”陳明忠說,他想跑,但當時自己在警備總部的黑名單上,買機票不容易,即便買到機票也肯定要在機場被抓。當時偷渡也很難。在台灣躲避,因為實行戶口製度,一般人家不敢冒“包庇匪諜”的罪名讓他藏身,那樣會被判刑7年。

4日早上,無處可逃的陳明忠在家中被捕。他一直覺得自己和黨外人士的往來很秘密,但黃妮娜供出了他。“黃妮娜20多歲,我和他爸爸來往,但和她不熟,她是小孩子,我沒放在眼裏。我和黨外人士來往都是她說出來的。她說我策反他爸爸去大陸。她這樣講出來,問題就大了。”

更嚴重的是,“黃妮娜刑求吃不消,說我在日本見過中共的人。秘密審判的可怕就在這裏,一人承認了,其他人就沒辦法了。”

此時,陳明忠已經有了兩個女兒,且成為台北東大聯合股份有限公司副廠長。不過他有案底在身。謝雪紅在1947年輾轉去了大陸,他則留在台灣,並於1950年因“二二八事件”中“參加叛亂組織”而被判刑十年。刑滿釋放後,“仍然監視我好幾年,我能感覺到有人偷偷跟蹤我,所以我養成了向來不打電話談事的習慣。”

後來,在台北一家藥廠工作的陳明忠認識了同樣是政治犯的馮守娥。馮守娥也因參加“匪諜外圍組織”(讀書會)而在1950年被判刑10年,她的哥哥馮景輝幾乎同時被捕,並在那次中共在台地下網絡遭遇的毀滅性打擊中,被秘密槍斃。陳明忠和馮守娥,兩個戴著“紅帽子”的天涯淪落人結了婚。
雖然有案底,不能出境,但陳明忠的確去了一趟日本,那是因為他“向警備總部行賄5萬元(台幣)”。陳明忠說,自己去日本是為了買機器,並沒有會見中共的人,“不可能,我都不知道(中國駐日本)大使館在哪。”

但警備總部指控他是“共諜”,陰謀從菲律賓等國購買軍火,與中共裏應外合,發起武裝暴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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