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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光遠:1978年為何要點名批評汪東興(組圖)

(2009-04-06 08:29:24) 下一個




汪東興與毛澤東研究工作




汪東興

25日(1978年11月25日,中央工作會議)大會開過,當天晚上,我到江一真的房間,同他商量是否指名道姓地批評汪東興。

我們認為汪東興在粉碎“四人幫”中起了很重要的作用。這本來是一件該做的事,但還是應該承認他立了大功。沒有他的積極參與,不動用歸他直接指揮的八三四一部隊,1976年10月一舉粉碎“四人幫”的事就辦不成。但是要講“兩個凡是”的提法和對它的堅持,對真理標準問題討論的抵製,對平反“天安門事件”和鄧小平出來領導我們黨和國家的工作的阻撓,對解決“文革”中的冤假錯案和康生問題的消極態度,等等,汪東興欠的賬就很多很多。他在立場上的的確確非常錯誤,態度上非常不好。在堅持“兩個凡是”的事情上他起著大後台的作用——本人出麵說了許多不像樣子的話,又是其他堅持“兩個凡是”的人的後台老板。不把他的名字點出來,許多事情就講不透徹,許多問題就說不明白。

在前十幾天的分組會上,發言中涉及到汪東興負責的事情,還都避開說出他的大名。在看簡報上的報道時,我們總覺得這種藏頭露尾的做法,同充分發揚民主的精神不符。民主不是恩賜的,隻有自己來采取積極行動。而且汪東興就在這個會上,他雖然不到我們的分組會上來,但我們的批評他會從簡報上看得到。假如他認為我們的批評與事實不相符合或者有不符之處,他可以聲明。假如他認為我們講的道理不對,他也可以反駁,雙方可以進行討論爭論。我們有民主的權利,他是黨中央的副主席,當然也有自己的民主權利。左思右想,我們認為會議開到這樣一個階段,是到了該指名道姓批評汪東興的時候了,覺得這樣做對會議有好處。

當然我們也不是沒有顧慮。我們知道,我們想做的事是在一個規模相當大的會議上直截了當地批評黨中央副主席、中央政治局常委。做這樣的事在黨章上是完全答應的,一個黨員看到黨內不論什麽人有重大的錯誤和缺點,本來就有責任去進行嚴厲的批評。我們也相信我們的批評是看準之後才采取的行動,不是沒有看準就幹的莽撞行為,而且可以收到積極的效果。但是這究竟是一件大事,而且不知道黨的曆史上有沒有這樣的先例,不能不反複考慮。我們也想過最好請示領導得到同意後才做這樣的事,但又覺得不便。因此就決定自己來擔當這個責任了。

於是兩人決定立即行動,26日上午江一真開第一炮。江一真是我們西北組、也是整個會議第一個指名道姓批評汪東興的人。江一真在他的發言中說,在長征途中他和汪東興在一路,同汪東興一起到延安,並同汪東興在一起工作過,說自己對汪東興本來有好感。接著很客氣地肯定多年來汪東興對保衛毛澤東的安全和粉碎“四人幫”立下的功勞。然後他提出一連串問題:責問汪東興對待周總理和鄧小平同誌的態度,揭露他在1976年12月說過的“鄧小平的那兩下子,不是(在1975年)試過了嗎?就是不行嘛!”江一真還批評了汪東興在“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問題”討論上的態度。江一真說自己在衛生部平反冤假錯案中,受到汪東興的阻撓。他揭露汪東興在北京醫院揭批“四人幫”時庇護劉湘屏等事情。

江一真發言後,在西北組,我和楊西光做了聯合發言,與江一真的發言相呼應(這個發言由楊西光主講)。在發言中我們著重批評汪東興在粉碎“四人幫”後堅持“兩個凡是”、阻撓鄧小平出來工作、阻撓真理標準討論等事情。楊西光知道汪東興的事比較多,講得也比較具體。比如他能準確地轉述汪東興某一次講話的具體內容,並把汪講話的時間、地點交代得清清楚楚,還舉出當時在場可以作證的人名。楊西光講的事情,組內不少人當時還都不太了解,因此大家很感愛好。

江一真和楊西光在西北組發言時,組裏的同誌們當然注重到我們指名道姓地批評了汪東興,但是在會上一直沒有人對這一點發表什麽評論,仿佛並不認為有什麽非常的地方。隻是在26日晚餐和27日早餐時,有人對我說:“你們該這麽做!”

我當然關心我們采取這樣的行動之後,會議的領導會有什麽反應。首先我注重簡報。江一真和楊西光、於光遠在西北組的發言,在簡報中如實地登了出來。編簡報的工作人員並不因為點了中央常委的名而采取措施,進行刪節。而且從簡報登出的速度來看,完全不像請示過什麽人的樣子。因為假如經過請示,總會影響簡報發出的時間。

在會議上我也關心我們這樣做了之後,其他五個分組對指名批評汪東興這件事情上的反應。我注重到和我們的發言相呼應的發言,雖然不是馬上就有,但慢慢地都出現了。

各組的情況我記不清楚,我隻記得西南組指名道姓地批評汪東興的第一人是胡績偉。兩天之後他在一個長篇發言中講了不少有關汪東興的事。他發言中舉的材料更具體,對汪東興批評得也更加集中,更有力量。以後各分組對汪東興的指名批評就很多了,不少老同誌揭露了許多汪東興的錯誤言行,有的發言用的語言還很尖銳。

總之,整個會議的進程中,沒有發生因為在大會上公開批評這樣一位副主席而受到任何指責的事情。這表明這次會議的確做到了充分發揚民主,使我們原先的顧慮成為多餘的了。

指名道姓批評汪東興之後,有關“兩個凡是”和真理標準討論的事實就能說得更清楚。汪東興在這樣的事情上的確是一個非常重要的要害人物。不把他點出來,許多事情的由來就說不明白。

事情應該從粉碎“四人幫”後不久說起。1976年11月18日(我的筆記本記的是17日,1979年理論務虛會上楊西光、曾濤、華楠、王惠德、於光遠、胡績偉六人聯合發言說的是18日),主管宣傳工作的汪東興,在全國宣傳口的會議上講“打倒‘四人幫’宣傳工作才得到解放”,“奪回了宣傳權”。人們希望今後黨的宣傳工作能夠有一個根本性的改變,可是在這次講話中,他講了一通“四人幫”的事情之後,就轉而去講鄧小平的“問題”。他說:

“去年(指1975年)10月後,毛主席就發現鄧小平的錯誤,而且錯誤是嚴重的,搞原來一套。毛主席見鄧不行,另找華國鋒,而鄧小平的嚴重錯誤一直發展到天安門事件。”

接著汪東興說:

“天安門事件假如是悼念周總理,這又有什麽不好呢?又有什麽錯呢?但是他們被反革命分子利用了。在批判鄧小平錯誤的時候,反革命利用了這個東西,形成暴亂。”

接著汪在講了一通“四人幫”利用“天安門事件”做的那些事情之後,又回頭接著講“批鄧”問題。他說對批鄧“毛主席已經有了個四號文件。四號文件裏麵不管怎樣總是正確的,是毛主席的指示”。汪在這次講話裏說:

“當前鬥爭的矛頭是‘四人幫’,但鄧的問題批了一段也是必要的。”

接著他講:

“現在小道消息,說鄧恢複了工作。”

他要人們注重,對鄧小平,“毛主席講過‘保留黨籍,以觀後效’嘛!”汪東興說:

“鄧那兩下子比華國鋒,差得遠嘛!對鄧小平試了一下,不行嘛!”“對文化大革命還是不理解,三個正確對待做得不好。這個問題老同誌要注重。老的與年輕的都要注重。”

關於鄧小平,汪在這次講話中還講:

“現在鄧小平問題也沒有劃為敵我矛盾。誰劃了?他還是‘以觀後效’。”

汪在整個講話中用“兩個凡是”的精神阻礙鄧小平出來工作的意向,表達得非常明確果斷。

大約半個月後,1976年11月30日第四屆全國人大常委第三次會議上,汪又說“天安門事件”中反“四人幫”是錯的,“那時他們(指‘四人幫’)還是中央領導,那是分裂中央。”汪還說,“要把批‘四人幫’和批鄧結合起來”。

就是在這個會上出現了“兩個凡是”的第一個版本——吳德在這個會議的講話中說:

“凡是毛主席指示的,毛主席肯定過的,我們要努力去做,努力做好。”

關於“天安門事件”發生時“四人幫”還在台上這一點,在11月18日的講話中,汪東興所說的話同11月30日講的還不太一樣。那次他說到人們在天安門反對“四人幫”時這樣講:

“那時‘四人幫’還在台上,你恨在心上,怒在臉上,寫在花圈上,你怎麽分得出呀!他們這樣做比較蠢,你對‘四人幫’有意見可以提出來,不要與反革命搞在一起。”

那一次講話,汪東興還沒有像12天後那樣給這些人戴上“分裂中央”的帽子。

又過了兩個多月,即1977年2月《紅旗》雜誌就發表了批判張春橋的《論對資產階級的全麵專政》和姚文元的《論林彪反黨集團的社會基礎》的文章請示中央,汪東興指示:

“這兩篇文章(指張春橋和姚文元所寫的那兩篇文章)是經過中央和偉大領袖毛主席看過的,隻能‘不點名’批評文中的錯誤觀點。”

汪這樣講實際上就是說不應指名批判這兩篇文章。

1977年2月7日,兩報一刊社論《學好文件抓住綱》發表。這篇社論是“兩個凡是”的第二個版本。這篇社論提出,“凡是毛主席做出的決策,我們都果斷維護,凡是毛主席的指示,我們都始終不渝地遵循”。這是“兩個凡是”的標準版本。人們現在講的“兩個凡是”一般就是指這兩個“凡是”。

這篇社論究竟是怎麽產生的呢?在指名批評汪東興之後,人們才知道原來汪東興在《人民日報》社論清樣上有這樣一段“批示”:

“這篇文章,經過李鑫同誌和理論學習組的同誌多次討論修改,我看可以用。”

他決定發兩報一刊社論。當時耿飆負責中央宣傳口。這篇社論發到中央宣傳口,耿飆找幾個宣傳口的同誌討論時說:

“登這篇文章,等於‘四人幫’沒有粉碎。假如按照這篇文章的‘兩個凡是’,什麽事情也辦不成了。”

可是這篇社論是汪東興以中央名義發下來的,各報隻能照登,耿飆無可奈何。

1978年5月11日,《光明日報》發表真理標準問題文章。不到一個星期,5月17日,汪東興在一個小組會上講:

“理論問題要慎重,非常是《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和《貫徹執行按勞分配的社會主義原則》兩篇文章,我們都沒有看過。黨內外議論紛紛,實際上是把矛頭指向主席思想。我們黨報不能這樣幹,這是哪個中央的意見?!……要堅持、捍衛毛澤東思想。要查一查,接受教訓,統一熟悉,下不為例。當然,對於活躍思想有好處,但《人民日報》要有黨性,中宣部要把好這個關。”


《光明日報》那篇文章的產生,汪東興完全清楚。他知道鄧小平在這個問題上的言論,也知道它產生的背景。可是他用“這是哪個中央的意見”這樣的語言來反對。

關於《貫徹執行按勞分配的社會主義原則》這篇文章產生的情況,我了解得很清楚。那是在1977年、1978年多次影響很大的“按勞分配問題討論會”眾多發言的基礎上寫成的。

1977年七八月間,《人民日報》上發表了蘇紹智、馮蘭瑞合寫的《駁姚文元按勞分配產生資產階級的謬論》一文。鄧小平看到這篇文章後,專門帶信到國務院研究室,說這篇文章的觀點是對的,但作者的思想還不夠解放,提出要國務院研究室再寫一篇大文章。於是由國務院研究室布置,由林澗青掛帥,組織馮蘭瑞等人參加,還請外單位的工資專家參加,成立了一個寫作組。寫成後送鄧小平看過,並根據鄧小平的意見,經過修改最後定稿的。

寫作這篇文章的具體過程汪東興也許不會清楚,但是鄧小平對按勞分配問題在中央開會時多次講過。這篇文章的寫作經過了鄧小平這一點,他並不是不知道,可以說他知道得很清楚。所以他講那番話完全是針對鄧小平的,是反對鄧小平的。不過他多少有點顧慮。因此多說了一句“對活躍思想有好處”之類的話,但是他又用“矛頭指向主席”這樣的話來壓人,他的意圖是十分明顯的。

又過了一個月,6月15日,汪東興召開一個宣傳口的小會,地點在人民大會堂新疆廳,參加人有政治局委員烏蘭夫、中央宣傳部正副部長和熊複、曾濤、楊西光、胡績偉,還有曾在《紅旗》雜誌負過責、那時已調去外交部的王殊。汪東興在講話時,一開頭就批評:

“現在報刊宣傳黨性不強,個性沒有服從黨性。有些人在文化大革命中受到衝擊,有一股氣,把文化大革命說得一錢不值,最終是把矛頭對準毛主席。”

他說:

“現在把毛主席發動的文化大革命說得一無可取,批‘四人幫’時把毛主席一起批。”

汪東興說:

“在報紙上宣傳不好,國內外敵人會利用,他們挑撥政治局常委之間的關係,挑撥毛主席和華主席的關係,關把得不緊,是了不得的事情。”

在說了這幾句話之後,他就一個一個具體地批評,一是批評《人民日報》特約評論員關於落實幹部政策的幾篇文章;二是批評《人民日報》餘煥春在政協會上的發言;三是批評《人民日報》上有一個標題,隻寫了鄧小平精辟闡明了毛澤東思想,不寫華主席精辟闡明毛澤東思想;四是批徐遲的兩篇報告文學在人物描寫中對“文化大革命”描寫得不對;五是批《長江日報》上說的一句話:“極‘左’是‘四人幫’反革命路線的主要表現”,他說華國鋒沒有這樣的講話;六是批《民族畫報》上說康生和謝富治同誌是“四人幫”,對黨的團結有影響;七是批社科院杜潤之在政協會上的發言,說他翻“二月提綱”,翻“五一六通知”,說“整個文化大革命就要翻了”。他還批吳世昌在政協會上提出要成立一個“天安門冤案委員會”。

這樣的事情,在中央工作會議的分組會上,了解情況的人都如實地揭發了出來,使得人們了解了何以有些人如此有恃無恐地抵製真理標準的討論,有的人給真理標準討論設禁區、下禁令,冷言冷語,有的人如中央辦公廳副主任張耀祠敢於在全國信訪工作會議召集人會上對當時的中央組織部部長胡耀邦講的“凡是不實之詞,不管什麽時候,不論什麽情況下,不管是哪一級組織、什麽人定的、批的,都要實事求是地改正過來”進行毫無道理的指責,堅持要在文件中刪掉。張耀祠說:“現在有人要翻天安門的案,這不是又在壓中央嘛!”他還說:

“有些文章確實有問題,而且有些問題比較嚴重,矛頭是指向毛主席的。有篇叫《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其中有些話有問題,有些人不同意發表,有些人說好得很,一篇一篇地登。當然可以百家爭鳴,但有的人用毛主席的話批主席。……有的不僅針對毛主席,也是針對華主席……這股風很大,要頂住是不輕易的。我向張平化說,你是宣傳部長,你要把握方向。有人說要全麵、準確地理解毛澤東思想,但是做起來就不那樣了。”

這話是在10月3日,也就是中央工作會議前37天講的。這個汪東興的副手說話的口氣真是不凡,他可以幾乎指名批評鄧小平;他可以那樣對中宣部部長張平化說話。


張耀祠也出席了中央工作會議。楊西光和我在西北組的分組會上揭發了這件事。大家認為從張耀祠的身上也可以看出汪東興的影響,可以理解他說的就是汪東興的話。張耀祠分在西南組,同胡績偉在一起,胡績偉就麵對麵地批駁他,張耀祠當然無可置辯。

對於會議揭發汪東興的事情,他一件也沒有來講明有哪些說法與當時事實有不符合之處。他是一個有權有勢的人,假如別人講的有與事實不完全符合的地方,他是完全可以說明的。但是沒有能說出一件與事實不符的事出來。別人講的有時間、有地點、有具體的內容,而且從中可以看出他的思想和行為前後一致。這不能不使人認為這些揭發是很有力的。 (於光遠;摘自《1978:我親曆的那次曆史大轉折》,中央編譯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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