慰安婦的控訴:那時我才12歲,疼得直叫!
(2009-02-16 14:4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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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述:鄭金女
生於1928年,海南省陵水縣祖關鎮弄清村人。12歲那年在田裏插秧時被日軍抓到祖關軍部,充當“慰安婦”。
據村裏的一些老人回憶,當年日軍在祖關附近設有許多據點,一般日軍據點有三四幢營房,營房中有地洞,營房有鐵絲網和壕溝圍著,每個據點一般有兵力25人左右,設有一曹、二曹和通譯官各一人。據點有戰馬兩到三匹,輕重機槍各一挺,短槍三支,步槍20多支配有刺刀。這些據點的日軍為了滿足性欲,都會強迫當地青年婦女到據點裏去充當“慰安婦”,“慰安婦”分為長期和短期兩類,場所一般也就在據點營房內,“慰安婦”裏有長期專為一曹和二曹服務的。臨時性的“慰安婦”由各村輪流提供,如果哪個村敢違抗,日軍就威脅要殺死全村人和燒光全村房屋。這樣每天就都會有五、六名青年婦女被強製到附近日軍的據點裏,白天這些婦女為日軍幹雜務,夜晚供他們發泄獸欲。但即使這樣還不夠,日軍仍要到處淫掠,當年年僅12歲的鄭金女就是被日軍強抓到據點的。
我一抬頭,就看見好幾個日本兵站在離我不遠的前方,不知道他們是什麽時候來的。
見我發現了他們,他們就嘰哩哇啦的亂嚷,用槍對著我,示意我走過去,到他們那去。
我當時小,很害怕,不知道怎麽是好。日本兵把槍弄得嘩嘩響,我就從田裏朝他們走過去。
到了他們麵前,日本兵就圍著我,嘰哩哇啦的,用槍擁著我往路上趕。家裏人上來求他們放過我,被他們用刺刀逼了回去。
本兵用槍指著我,推推搡搡著把我帶走了。
剛剛走離開村子不遠,日本人就把我推進了路邊的樹林裏,他們在那裏強奸了我。那時我還小,疼得叫,日本人就不許我叫,捂我的嘴巴,還打。我就咬著牙,不敢出聲,日本兵一個一個來強奸我。
好不容易等到他們一個一個發泄完了,我以為可以回家了,但他們還不放過我,把我拉起來,繼續押著走。一路上我一球一拐地,血順著腿往下流。
抓到祖關軍部後,我就被關進了一間屋子。當天晚上,有四五個日本兵來強奸了我,後來由於我身體流血厲害,才停止了。
第二天我就起不來了。家裏人來找我,日本人也不讓見。
我在關我的那間小屋裏躺了很多天,這期間每天還是不停的有日本兵來,那時候我還小,一見人來就哭,身體疼得厲害……
日本兵糟蹋人從來不管你的死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