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幾次“失去”
小學畢業那年的暑假,閑蕩到我家附近的一所美術專科學校。有一個兒童暑期美術班正在上素描課,我在窗外看得出神,回家就試著練習,第二天再準時去窗外旁聽。時間一久,終於被老師發現,知道我沒錢繳學費,就允許我進教室“旁聽”,還免費供應炭筆、畫紙。老師告訴我,他願意特別向校方推薦,可以免試入學。我鼓起了最大的勇氣,向父親提出這樣的要求。父親說:“我們家那麽窮,一切的希望都寄托在你身上,你不是不知道,畫家,哪一個不是潦倒貧困的?”
老師很同情我的處境,他說他小時候學畫同樣遭到父親反對,逼得他離家出走,偷渡到日本,終於學成歸國。老師到我家說服父親,偏偏父親是個極端固執的人。他們兩人從爭辯而爭吵,最後是老師敗北而去。傷心之餘,我決定效法老師離家出走,偷渡日本。從不出門的我,走了三個街口,就茫然地坐在人行道的石階上發呆。父親找到了我。回家受到了最嚴厲的處罰,不得不投降,答應“悔過求新”,答應參加普通初中的入學考試。
這是我第一次“失去”,至今還是記憶猶新。
大學時有一位女同學文靜寡言,麵目姣好,年輕的我,難免心動。我們每天幾乎都有一二小時獨處,但都是淡淡的“君子之交”。有一天她邀我去她家溫課,發現她家竟然十分豪華。畢業餐聚那天,同學們戲笑著向我們祝福:“向新郎新娘舉杯。”她都大方地接納,似乎認為這是很自然的事。
餐聚後的第三天,突來的機緣,我決定去台灣。滿懷離愁,去她家話別。聽完了我結結巴巴的述說,她出奇地平靜,冷冷問我:留在上海一定不好嗎?去台灣一定更好嗎?我拙拙地說真希望有她同行。她還是那麽平靜,說:“你隻有一個艙位,我哪能去?再說我憑什麽身份跟你去呢?”
離開上海四十年後,我和瓊瑤回到上海,在我下榻的飯店歡宴我的老同學們,居然來了二十多位,彼此相見,恍如隔世。瓊瑤表示她很希望見到我的“初戀情人”,但她——沒有來!並且沒有一位同學知道她的下落。
這是我生命中,另一次的“失去”!
離開上海,最使我舍不得的,當然是這個家。母親把二兩黃金密密地縫在我一件外衣的墊肩裏,又細心地為我整理行裝,含笑地說:“等日子平靜了,就可以回來啊。等事業有成了,可以接我們去啊。”當時,我也覺得也許兩三年,最多三五年,就可以回來。但沒有想到這是永別。這又是一次刻骨銘心的“失去”。
結緣張愛玲
從一九六六年四月,《怨女》在《皇冠》連載而後出版單行本,我們與張愛玲,展開了長達三十年的合作情誼,及至一九九四年六月《對照記》問世,共出版了十六部著作。
六十年前中日戰爭後期,我在上海讀高中,正進入所謂的“吞咽期”,瘋狂地吞咽著大量的文學書籍,也就是在這個時候,我從《萬象》和《西風》等雜誌上讀到了許多張愛玲的作品。時光荏苒,輾轉流離,我到台灣辦起了《皇冠》。一九六五年在香港,我遇到了宋淇先生,他很熱心地推薦了好幾位香港的作家給我,尤其是張愛玲。那時,張愛玲已旅居美國。
《怨女》很快出版,彼此合作愉快,從此張愛玲的全部作品,都由“皇冠”獨家出版。年輕時期的張愛玲和我堂伯平襟亞先生的《萬象》雜誌結下深厚的文學之緣,而後又和“皇冠”合作,前後五十年,與兩個平氏家族的出版事業緊密攜手,這樣橫跨兩代的淵源,也許正如她第一本書的書名一樣,可說是另一則“傳奇” 吧。
雖然有這麽長期的合作關係,但我與張愛玲卻從未見過麵,都是以電話和書信往來。平日去信都是透過她住所附近一家雜貨店的傳真機轉達,但每次都是她去店裏購物時才能收到傳真;即使收到了傳真,她也不見得立刻回信,中間可能相隔二三十天。我想她一定很習慣這種平淡卻直接的交往方式,所以彼此才能維持三十年的友誼而不變。根據她小說改編的電影,我都會寄去錄像帶,但她都“不予置評”。
但有件事,她曾主動尋求我們的協助,我覺得她當時真的動了氣。那是一位作家搜集了幾篇她早期的舊作,未經她同意即徑自出版,為此她寫信給我,希望我能代她出麵爭回公道,必要時,她甚至願意訴諸法律。幸而經過交涉之後,那家出版社願意回收那兩本書,免除了一場訴訟。雖然淡漠紅塵,不問是非,但對自己的作品,張愛玲始終嚴肅以待。
《中國時報》曾於一九九五年頒贈文學上的“特別成就獎”給張愛玲,她欣然接受,並且特別去拍了一張照片,手持一份印有“金日成昨日逝”頭條標題的報紙,幽默地表示這是她的近照。後來,她也決定將這張照片放在《對照記》再版時的最後一頁,並補寫了一段旁白:
寫這本書,在老照相簿裏鑽研太久,出來透口氣。跟大家一起看同一頭條新聞,有“天涯共此時”的即刻感。手持報紙倒像綁匪寄給肉票家人的照片,證明他當天還活著。其實這倒也不是擬於不倫,有詩為證。詩曰:人老了大都/是時間的俘虜,/被圈禁禁足。/它待我還好——/當然隨時可以撕票。/一笑。
與時間賽跑
台灣早期出版史上最暢銷的兩本書,都是經由我全力策劃、完成的。有趣的是,一本為《中國時報》出版;一本為《聯合報》出版。
肯尼迪在一九六一年當選為美國第三十五任總統時,美國新聞處找來一本美國新出版的《肯尼迪傳記》,希望由一家頗具聲望的文化機構據以翻譯後出版。他們選定了《中國時報》。
此書必須在肯尼迪就職典禮前一天出版。全部作業時間,不到二十天,譯稿必須先送交美國新聞處審定,這很耗費時日。那時候印刷又是慢速半自動的平板機,手工裝釘更是費時。總之,要如期趕出來,幾乎是不可能。擔任翻譯的彭中原先生表示,惟有和“鑫濤合作,才有信心完成”。於是全權委托我們處理。
我把一家小型印刷廠高價承租下來,排字工二十四小時待命,又派專人守候在中原家,每譯完一章,立刻送美國新聞處,審定後的稿子再由專人直接送工廠。這一個“不可能任務”,居然還提前兩天完成了。
一九六三年六月,我進入《聯合報》,主編副刊。那時《聯合報》正蒸蒸日上,士氣如虹。《中國時報》也正突飛猛進,兩報間全方位的競爭,如火如熾。
日本《朝日新聞》百萬獎金征文,由三浦陵子的《冰點》榮膺首獎,是日本的一大盛事,也引起國際文壇的矚目。我當然不會錯過這樣重要的作品,透過特殊關係,以最快的速度拿到原書,並快速譯完了全書。當核稿完成,正待擇日連載時,卻因駕車不慎,雙腳受傷,住進了醫院。
我有每天清晨睡醒第一件事就是讀報的習慣,在病床上也不例外。發現《中國時報》副刊的預告即將連載《冰點》雲雲,這一驚非同小可。我估計時報絕對還沒有譯完全書,這是他們的“罩門”。我撐了拐杖,到報社緊急換版,第二天的副刊上,“閃電推出”《冰點》,整版刊登。
《中國時報》絕非省油的燈,也緊跟著緊急推出,但在進度上已大大落後。於是,他們忽出奇招,騰出另一個版麵,兩全版刊載。
兩報副刊正競相刊載時,我們已暗中把全書排好了單行本,以印報紙的輪轉機印好全書,初版二十萬冊。在副刊連載九天後,緊急發行,此書一天內搶購一空,並不斷再版,其暢銷的盛況,是台灣出版史上的空前紀錄(四十年後才被《哈利·波特》的中譯本打破)。在台灣的報業史上,這是很罕見、很傳奇的一段掌故。
電影夢的開端
在我兒童時代,電影是昂貴的奢侈品,看一場電影,可以回味好幾年。直到在台灣做公務員,還是沒有餘錢進電影院。好在植物園有“蚊子電影院”(露天電影,看場電影必然要貢獻若幹寶貴鮮血給蚊子大隊),每周末放一場,即使下雨天,我也必穿上廉價的塑料雨衣去看,雨中欣賞更有詩意。瓊瑤後來說:“植物園的露天電影,我也是經常前去。”
時隔十幾年後,這兩個“電影瘋子”相加,居然在中國電影界闖出了一些紀錄。
瓊瑤把婉君與周家三兄弟感情糾結的故事,寫成《追尋》,發表於《聯合報》副刊。那個時代,中國電影正值起飛,頗具聲望的李行導演看中了《追尋》,有意拍攝為電影。改編的影片更名為《婉君表妹》,放映後叫好又叫座。因為這部影片,使兩個電影瘋子從單純的觀眾立場,走進了另一個境界。
李翰祥挾“梁祝”的盛名,來台成立公司。他認為瓊瑤的小說電影感特強,隻要把小說分分鏡就是劇本。果然,他“重金拍攝”的《幾度夕陽紅》,盛況空前。根據瓊瑤小說改編的電影,有人簡稱為“瓊瑤電影”,任何一位導演或製作人,隻要買到了瓊瑤的小說,就可以全球“賣埠”,預收定金,順利開拍。
有一次去電影院看一部“瓊瑤小說改拍的電影”,由一位著名的演員“演而優則導”。除了劇中人的人名是小說中的外,劇情完全瞎編亂搞,與原作風馬牛不相關。“既然這樣,何不自編自導自演?”瓊瑤在電影院裏氣得全身發抖。
再一想,真的,何不自己拍?於是成立了“火鳥影業公司”,兩個電影瘋子結集了其他一些美術界、電影界的電影瘋子,從圈外踏進了電影圈內。
隔行如隔山哪!看電影容易,拍電影可真難。我們拍了兩部片子,口碑不壞,賣座卻不理想。“火鳥影業公司”成灰燼,未能再生。兩年後,因為一個偶然機遇,又成立一家電影公司。經過了以前的經驗淬煉,我們有了新的策略。我們把公司命名為“巨星”。第一部拍攝的是《我是一片雲》。林青霞、秦漢和秦祥林,當時雖還沒有大紅大紫,但已如日東升。加上校園美女胡茵夢,陣容十分堅強。主唱主題歌和插曲的鳳飛飛,因為她嘹亮清純的歌聲,躍登唱片界的首席。瓊瑤常說寫小說必先感動自己,才能感動讀者。我們拍片的原則,也必求“感人肺腑,賺人熱淚”,也許這是“巨星出品”能夠一舉告捷的最大原因。
為了追求質量,原則上每年隻拍一片。既然《我是一片雲》如此賣座,以後的出品,都能爭取到最好的農曆新年檔。最好的院線,加上最好的檔期,當然形成了最好的循環。我們的電影之路,終於走過坎坷,步上坦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