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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偵專家評清朝離奇命案(圖)

(2008-06-13 17:27:13) 下一個

夜半驚魂,一夜兩命———

    近一段時間,各種關於我國古人如何破案追凶的影視劇層出不窮。片中涉及到的古代刑偵方法和法醫學手段,更是觀眾競相討論的熱點。這些神秘人物究竟是怎麽讓“死人開口說話”的?開棺驗屍、檢驗死因、勘查現場,這些方法和手段又是否有據可查呢?為了弄清這其中的奧妙玄機,特選取我國古代真實發生過但又鮮為人知的疑難案例,請現代刑偵專家破解這些謎團背後的門道。

 一夜兩命案

    一天清晨,山東省蒲台縣某村莊一名叫張林德的農民,滿麵愁容,目光呆滯,蹲在自己家的牆角發呆,一幅垂頭喪氣的樣子。正午十分,縣令在幾名衙役的前呼後擁下乘轎來到他家,隻見迎窗的桌子上躺著一具血淋淋的女屍,身上還插著一把菜刀。縣令趕緊命衙役撞開房門,眼前的一切讓他目瞪口呆,他發現屋子裏除了一具女屍橫倒在血泊中外,床沿上還躺著一具男屍,腹部插著一把尖刀,鮮血四溢。

    縣令從房內出來後,通過對村民的打聽,得知張林德並非良民,整日遊手好閑,當即懷疑張林德即凶手,縣令命衙役看護好現場,將張林德帶回縣衙去審訊。縣令除了讓人保護好現場之外,還叮囑衙役們不要把消息向外透露。

    專家解析:

    北京人民警察學院的教授蔣麗華:張林德家發生了兩個人死亡的事件,那麽縣令到達現場之後,就命令衙役保護好現場,看來,在中國古代就已經有了保護現場的意識了,並且也對現場實施了保護。宋慈《洗冤集錄》中就已經有了關於對現場勘察以及複查現場時的有關情況進行保密的一些記載。

    禿女惹風波

    誰知回到衙門後,經過縣令的再三盤問,張林德卻堅稱自己是冤枉的,拒不承認自己曾經殺過人。張林德是因為見財眼開幫鄰村孤獨老農鄭可能買了一個姑娘劉氏,沒想到鄭可能後來發現劉氏竟然是個禿頭,要找張林德退人,兩人發生矛盾,當天晚上,鄭可能和劉氏在張林德家歇宿一晚,沒有想到第二天一早就發現前麵那慘不忍睹的一幕。

    張林德替自己辯解稱他絕對沒有殺害鄭可能和劉氏,而且他提供的證人胡彪也證實張林德當晚一直和自己在一起,沒有殺人的可能。張林德猜想鄭可能是砍死劉氏後畏罪自殺。

    第二天,縣令來到了案發現場,親自對屍體進行勘驗。勘驗結果顯示,鄭可能的確不是自殺,而是被人害死的。鄭可能腹部都是血,手上卻沒有一丁點血,持刀自殺哪有手上不濺上血的?而且鄭可能手持刀的姿勢是刀鋒衝外,這不得不讓人懷疑,是有人在殺死鄭可能後,又偽裝了一個他自殺的現場。

    專家解析:北京人民警察學院的教授莊明潔:判斷自殺他殺,從傷口上可以提供很多有利的證據,縣令的這個判斷也是有道理的,因為自殺的人手上一般都要有血,特別是噴濺的血,那他手上沒有血就可以證明他不是自己拿刀捅的。因為自己用刀手上一定要沾上血,所以他手上不沾血,這是很有說服力的。

    煙塵查死因

    縣官發現了種種疑點,決定將計就計把張林德放回去,然後派人進行跟蹤監視,看看他到底有什麽反應,然後再做決斷。然而,讓縣令萬萬沒有想到的是,一日,突然有人來到縣衙報告,說張林德家著起了熊熊大火,他被活活地燒死在了自己的屋子裏。經過檢驗發現,張林德的口腔和鼻腔裏竟然沒有煙塵,四肢也沒有彎曲,因此,縣令認為他很可能是先被人殺死之後,才丟到火裏的。

如果是死後拋屍,張林德的致命傷又在哪裏呢?縣令在仵作的幫助下,翻動屍體仔細勘驗,他發現死者頭部偏左處有傷,深至顱骨,可見,張林德生前是被人用銳器擊打後致死的。

    專家解析:

    中國人民公安大學王大偉:《洗冤集錄》是一個科學的實證的總結,裏麵用了很多經驗的科學,比如說,我們古代怎麽判定人是被燒死的還是被殺了之後再投入到火場裏的。有這麽一個故事:一家有夫妻兩口子,結果有一天,家裏著火了,丈夫死了,而妻子沒有死。那麽怎麽能判定這是一個真正的意外的火災呢?還是這裏麵有人為的陷害的因素呢?這個縣令是很科學的,他也是注重實證的,因此他就拿了兩隻豬來做實驗,一隻豬就是活活地扔在火海裏麵了,它一到火海裏麵就拚命地掙紮,掙紮以後就被煙嗆死了,那麽把這隻豬解刨以後,它的上呼吸道裏麵就會有很多的煙塵,那麽我們就能證明它是被燒死的;那麽還有一隻豬呢,先把它打死,再扔到火裏去,盡管它燒得皮開肉綻的,但實際上它的煙道裏,上呼吸道裏是一點煙塵裏也沒有的。古人就用這種最原始的辦法解決了一些很多的法醫學上的難題,因此我們不能不欽佩古人的智慧。

  摸鍾露馬腳

    案子似乎陷入了僵局。但是縣令在辦理一樁搶劫案的時候竟然意外在盜賊家裏發現了一條重要線索:衙役從盜賊家帶回來的契據,上麵竟然寫著張林德和鄭可能的名字,原來這就是那張買賣劉氏的契據。它怎麽會在盜賊家裏呢?

    第二天,縣令馬上派衙役把盜賊從大牢中傳喚出來,問契據怎麽會在他手裏。盜賊說從來沒有見過這張契據。

而且又說,他有一個朋友叫鄭伍,曾經在他家借住過,契據可能是他的,而被害人鄭可能就是鄭伍的表叔。通過檢驗,縣令發現契據上文字的墨跡浮在印章的紅色印跡上邊,這證明是有人先盜用了印章之後,書寫上的文字。

    後來縣令又在鄭伍身上發現了血跡,為了查清真凶,縣令想出了一條妙計:退堂後,縣令把鄭伍帶到郊外的一個寺廟裏,他對鄭伍說,這個寺廟有座鍾非常靈驗,它能夠辨別你究竟是不是殺人凶手。你摸這口鍾,如果鍾聲響起就證明你是殺人凶手,如果鍾聲不響就證明你是清白無辜的。

    原來,縣令早已暗中安排衙役提前用墨汁塗抹到鍾壁上,摸鍾之前再把鄭伍的眼睛蒙住;進入圍帳後,鄭伍心中有鬼,自然害怕鍾響,他繞著大鍾轉了幾圈,始終沒敢摸。當鄭伍從圍帳內走出來以後,縣令看見他手上沒有沾上半點墨跡,便知道他就是殺人元凶。

    專家解析:北京人民警察學院蔣麗華:這種做法類似於西方證據法律製度裏中神式證據製度的一種證明方法。通過神式證據來查明案件事實真相,那麽在今天看來是荒謬的,但是在當時的曆史條件下,就當時的科學技術發展而言,我們也不能苛求古人用一種科學的方法來查明案件事實真相,但是有一點是值得肯定的,就是古人在判案的過程中,當他覺得裁判的依據或者是裁判不明確的情況下,他並沒有草率地做出決定,而是求諸當時的人們對神或者是上帝的這種崇拜和畏懼,那麽,理屈的人自然會道出真情。

    真相大白

    原來那天晚上,鄭伍剛好在路上遇見返回張家退人的表叔鄭可能,他以為表叔能把錢要回來,心想去借點錢花花,當日入夜後便尾隨鄭可能潛入張林德家。他找鄭可能商量怎麽去訛詐張林德,鄭可能向來膽小怕事但又異常的固執,肯定是不答應,於是,兩個人就因為這個發生了口角,並且推搡起來;鄭伍一不小心就捅了鄭可能一刀,鄭可能就是因為這一刀一命嗚呼了;這件事情恰恰就被起夜的禿女劉氏看見了,當時她看見也不敢聲張,就想趕快跑到屋裏躲起來,可是,還是被鄭伍聽到了響動,鄭伍馬上竄出門去,一手捂住劉氏的嘴,一手就朝她的脖子猛紮了一刀,劉氏也就因為這個命喪黃泉了。

    鄭伍為了逃脫罪責,趕緊把刀握在鄭可能手上,偽裝了一個他自殺的現場;又偷來廚房裏的菜刀插入劉氏的傷口,想以此誣陷張林德連殺兩人。縣令把張林德放回後,鄭伍心想機會又來了,就找出當日殺害鄭可能時從他身上搜出的印章,偽造了一張契據,訛詐張林德出些錢財,不然就以人證的身份把他告到縣衙。張林德自然不從,雙方便廝打起來,鄭伍情急之下,隨手撿起一把小凳子往張林德頭上砸去,張很快斃命。隨後,鄭伍為了破壞現場就放了一把火燒毀了整個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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