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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紫陽在文革中的表現(組圖)

(2008-05-06 15:43:45) 下一個

1967-1月21日下午,省委機關的群眾組織在省委黨校禮堂,召開“批判省委資產階級反動路線新反撲”大會。趙紫陽參加了大會。據他事後追述:“開會之前我已約好當晚中山大學紅旗公社,會議結束時,離開會場即見區夢覺、尹林平、張根生、寇慶延四同誌在宣傳車裏。同學要我上車,一同去中大,說傳達中央指示。因寇慶延同誌接外賓送他回家後,其餘四人都到中山大學紅旗公社。”

(趙紫陽說)到了中大吃晚飯後,沒有談。同學說要等其他革命組織代表齊了一起談。後因為幾個坐久了,就找我們隨便談談,問省委對今後運動有什麽打算等。隨後又問我元旦社論和最近的社論看過沒有,我說看了。又問我有什麽感覺。當時我說,奪權問題要由革命造反派決定。一種是派代表監督,一種是奪權。後來紅旗公社吳××同學又要我檢查了文化革命以來有什麽錯誤,至12時,他們告訴我,今晚情況有變化,叫我們去休息,明天再談。當晚就留住在中大。

當晚情況有什麽變化?沒有說明。很可能是一些原定要來的造反組織沒有出現。1月22日清晨6時許,中大紅旗的兩名代表,把趙紫陽單獨叫進另一個房間,鄭重宣布,“從現在起,我們造反派奪了你們省委走資派的權!” 省委的一切權力歸革命造反派,省公安廳、市公安局有關文化大革命的一切決定,均須省革聯通過後方能有效。然後宣讀了《奪權通令》:“我們莊嚴宣告:今天,我們革命造反派奪了廣東省委一小撮黨內走資本主義道路當權派的大權!”

學生念完《奪權通令》後,問趙紫陽有什麽意見,並要他把省委、省委辦公廳和省委文革辦公室的印章交出來。學生說:“以後你們聽我們的,我們聽毛主席的。”

趙紫陽表示,奪權是毛主席的號召。奪權要由革命造反派決定,你們奪權我支持。他當即給林李明寫了一張條子:“本地和外地革命造反派,向省委奪權,這是革命行動。請把省委、辦公廳、文化革命辦公室三個印交給他們。”

用黃XX的話來說,趙紫陽聽說要交權,幾乎是鬆了口氣,表現得“非常樂意,非常配合。”在省委領導中,“唯有林李明不太配合。林李明說要請示中央。”

林李明當時在省委值班。他看到趙紫陽的條子,是在早上8時左右。據他講述當時的情況:

22日早晨8點多鍾,有人敲門,可能是小姚(警衛員)帶來的,我一開門有兩個紅衛兵,下麵也有兩個。

問:是哪裏來的?

答:是中山大學的。拿了趙紫陽寫給我的條子。內容是:“本地和外地革命造反派向省委奪權,這是革命行動。把省委、辦公廳、文化革命辦公室三個印交給他們。” (大意)當時我想,他們不在家是多數,我在家隻有一個,少數。我叫胡××來,說:趙說把大印交給他們,(當時印不在我這裏,在綜合處統一保管。)胡說: “印在我這裏,最好省委做個決定。”後來韓宗祜來(辦公廳主任)。紅衛兵說:中央辦公廳來通知交,你們不交,將來責任由你們負責。我說:交印不是我一個人決定,省委決定的。革命行動我支持,最好書記處談一下,但我一個人不能作主。趙紫陽寫條子回來,最後我說打個電話給中央辦公廳。

在打電話給中央辦公廳之前,林李明和紅衛兵還發生了一段爭執。他在給省軍管會的材料中,記下了爭執的內容:

當他(趙紫陽)寫條子叫我把省委所有的印章交給造反派的時候,我以為是他們幾個人被揪去後,被迫寫條子交印的,我對來取印的人說:“你們造反有理,但這是大事,我不能作主。印也不在我手裏。”造反派說:“叫管印的人來。”胡××、韓宗祜同誌都先後來了。他們都說要中央命令或者省委決定才能交印,造反派說:趙紫陽來信,你們為什麽不交?於是彼此各講各的道理,大吵一頓,不肯交印。我要打電話報告中央,小將們不答應,他說他已向毛主席報喜了。我說造反派何必怕中央?你報你的,我應報的。我堅決去打電話,他們就跟我去。

中央辦公廳的電話接通了。林李明向對方請示:“外地和本地革命造反派要求奪省委的權,趙紫陽寫給條子,這件事情請示中央一下,中央同意交印,我就交。”中央辦公廳接電話的隻是一位值班的人,不敢定奪,答複請示一下以後,等一會再回電。

(林李明在給省軍管會的材料中寫道)我向中央辦公廳值班同誌說:趙來條子說,造反派要向省委奪權,他叫我把省委的印交給造反派,我認為這是件大事,應請示中央,如中央認為不能交,應將印交給中央,我即派人送去,如中央認為應交給造反派,我們即照辦。講到這裏,小將們就不讓我再講下去了,即把我和韓宗祜揪到中大去。

中大那邊的情況。在林李明被拉到中大之前,張雲也來了。到10時左右,林李明、韓宗祜也到了。大家坐在一起商量。林、韓的意見,仍然認為應等中央答複以後再決定是否交印。這時林李明和造反派又爭執起來。

和趙、區、尹、張雲等會麵,我將我們不能交印的理由告訴他們,並堅持我們的意見。趙紫陽別有用心地說:“造反派奪權不要報告中央,也不要中央批準。”他以假支持造反派來壓我,但我和韓宗祜還是反複說,這是件大事,我們沒有經驗,應請示中央。於是小將們又和我大吵起來,但舊省委其他的人毫無異議同意交印,這時和我見過麵的武漢三司、北航紅旗、哈軍工的造反派的同誌都來了,要我們交印。有些小將又批又罵我,當時我怕造反派說我前既執行反動路線,現又抗拒交權,是頑抗到底。怕字當頭,私字作怪,有“私”就不能“敢”,最後我表示,“支持你們革命造反派,同意交印,但同時應報告請示中央。”就這樣簽了名,不能堅持等中央指示。

林李明在2月3日,和省委機關紅旗革命造反兵團講述奪權經過時,並沒有提及他和紅衛兵的爭吵,隻是說他向趙紫陽提議:最好告訴中央一下。然後,紅衛兵一個個問他們同不同意交印,大家都同意交印,他也說了同意,但要報告中央一下,這是應該的。

(趙紫陽說)後經研究,考慮到請示中央也不能馬上答複,就決定一邊請示中央,一邊交印。在場的書記都簽了名。

林李明在10月寫給軍管會的材料,則詳細地講述了當時他如何與省革聯發生爭執。因為那個時候,省革聯已經倒台解體,他說話沒有那麽多顧忌了。當大家同意交印以後,由趙紫陽親筆起草,在座的省委書記、常委們共同簽署了一份交印協議:

省委書記處(一部分同誌未到會)決定省委大印立即凍結(短時期),辦公廳、省文革印章由造反派派人監印,省委大印由造反派派人監管。並一律轉移地方。上述印章在使用時,必須在造反派派出之監督人員同意時方能使用。鑰匙掌握在造反派派去的人手裏。

趙紫陽  林李明

區夢覺  張 雲

                         一月二十二日

這時,武漢二、三司、哈軍工、清華井岡山、北航紅旗、華中大學的紅衛兵才到場。趙紫陽強調:“不是交印給他們帶走,在他們監督下使用。”

韓宗祜說:“要報告中央。”

趙紫陽則再次強調:“不是交印給他們帶走,是派人監督使用。”

(黃 XX告訴筆者)廣東省革聯的奪權與全國都不同。(廣東省革聯)是“我聽毛主席的話,你聽我的話”。它隻派監督小組進駐省委,省委書記處是不解散的,還要繼續工作,整個省委沒有癱瘓……老周(恩來)看到(省革聯的奪權宣言)後如獲至寶,因為上海的奪權方法,老周是不能接受的。22日上午,那天我在八.三一,老周辦公室打電話來(說):你們的形式好。

“這就是說,老周是點了頭的。”黃XX肯定地說,周恩來並不希望把所有老幹部都打倒。但當時由於造反派內部有不同意見,所以這個電話指示沒有向大家傳達。

筆者:有一種說法,當時廣東的這種奪權形式,是趙紫陽想出來的?

黃XX:絕對沒有。奪權形式是怎麽樣(定下來)的呢?是30多個人討論,想來想去都不會,怎麽管?生產一定要管,你管?我管?我們都不會。不會怎麽辦?找回省委的人來管,不要我們管,抓他們回來(管)。就是這樣定下來的。

1 月22日下午,省委召開書記處會議。有四五名紅衛兵參加了會議。會議研究如何起草《中共廣東省委告全省黨員、幹部、人民書》。同時決定當晚召開常委擴大會議,省委部委、各戰線負責人都出席,省革聯也派代表出席。會議主要是表明省委對這次奪權的態度,並要求各部委、廳局支持這次奪權。

趙紫陽在會上作了三點指示:一、省委在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中執行了資產階級反動路線,犯了方向、路線性錯誤,對此錯誤長期以來覺悟得慢,認識得差,改正不夠。二、各級黨委在造反派提出奪權時,隻能接受,不得抗拒抵觸。三、我們不僅要像過去一樣工作,而且要更加努力工作,各部門幹部都要堅守崗位,機關工作、接待工作照常進行,不能癱瘓。省革聯表示,省委的態度是好的,但言行要一致。趙紫陽強調,奪權以後,要繼續積極工作,否則就是對抗奪權。

省委的印到底是什麽時候交給省革聯的呢?林李明說是在那天下午的會上。“當天下午(22日下午)回到東一樓召開會,省委書記都參加了,學生代表有四五個人參加了會。都同意交印。把印交給了學生代表。省委表明態度,並發表了告全省黨員、幹部、人民書。”

(學生代表)問:什麽時候交印?

(林李明)答:就在(22日)當天下午與同學一起開會時交給那四五個人。對省委辦公廳、文化革命辦公室三個印是奪權,在監督下使用,對省公安局和市公安局是接管。省委同意簽名蓋章。

省革聯興高采烈,草草簽了一張收條:“茲收到省委辦公廳、文革、省委章子三個。”

那天晚上,省委各部委的印章也統統交了。趙紫陽說,在晚上的省委常委擴大會議之後,“省委辦公廳革命造反聯絡部的同誌,寫了幾條通令,要我們書記處簽名,因為不少問題執行不通,我們隻同意省委各部委、辦公廳各處科的印章要在當天晚上暫時交給‘廣東省革命造反聯合委員會’,然後由他們交給派出各單位的監督組。各書記都簽了名。”

  
省委書記處同意省委各部委(不包括辦公廳及文革)和辦公廳屬下的各單位的印章,今晚一律暫時由廣東省革命造反聯合委員會收存。 然後再由該委員會交給派往各單位的監督小組監督使用。

           趙紫陽、林李明、李堅真、張雲、李子元、

           劉田夫、區夢覺、尹林平

                  元月二十二日夜十一時

1月23日,省委發表由省委副秘書長楊應彬起草,趙紫陽審閱,監督小組通過,並批準印發的“告全省黨員、幹部、人民書”。全文如下:(略)

省委被奪權的消息傳到省人委,以辦公廳為主的一群幹部,匆匆召開會議。對省人委被奪權,大家都認為,隻是遲早的事情。有人提議,與其讓外單位的人來奪權,不如自己先奪了權。這個主意,得到許多人支持。當他們醞釀奪權時,中大紅旗的十幾名學生也聞訊趕來了。據省人委辦公廳的吳群繼向筆者回憶:

當天晚上,我們幾個處室的人正在開會,有個別人又把中大的學生引來了。他們來了也不吭聲,就坐在那兒聽。後來我們說要自己奪權,他們就跑到下麵去串連,串了我們的印刷廠、保衛部門等幾個下屬單位的幹部,晚上我們幾個處室開會,說通知省長來。林李明、趙卓雲、李嘉人、羅天等幾個省長,還有秘書長歐初都來了。我們就開會準備奪權了。忽然有群眾發言,說現在有保守派,不能讓他們奪權。接著就點了幾個處室的名。

會議氣氛頓時緊張起來。一部分已經和中大紅旗串連起來的科室和印刷廠工人,在會上宣布由他們奪權。中大紅旗十幾名學生排著隊走進會場,表示支持。最後辦公廳幹部退出會場,那幾個奪權的處室,立即把林李明等人拉到樓上,勒令他簽字交出大印。在場的省長、副省長都簽字了,但監印的幹部卻乘亂溜走,趕到辦公廳,幹部們還三五成群,議論紛紛。吳群繼向我追述當時的情景:

監印的同誌是個老同誌,他也比較慎重,馬上告訴幾個我們管政工的處室,說現在他們要拿印,省長也答應給他們,好不好給?給了以後弄丟了怎麽辦?我可不能負責。我們幾個人一商量,都說不行,他們找工人,我們也找工人。我們就找了幼兒園、招待所的工人,把房間圍住了,不讓他們走。他們(拿到了)簽字,已經準備走了。那天晚上搞得很晚了,大概十一二點了。

筆者問:當時你們串了多少人?

答:有一二百人吧。我們在禮堂說:印給人家拿走了,給外單位的人拿走了!大家起來保衛印啊!我們圍住他們,堅決不讓他們拿走印,說什麽也不給。

最後達成協議,由省人委辦公廳、機關印刷廠、中大紅旗三方各出一人,負責監印。用印時至少要兩方簽字,加上林李明的簽字,方才有效。印放在辦公廳保管,派兩人日夜住在那裏,誰也不能單獨使用。

“以前別的地方奪權,都是將黨委全部打倒,唯有廣東的奪權,黨委還保留著。”黃XX說,這也是廣東奪權特別引起周恩來注意的原因。

1 月24日,(黃XX說)老周親自給電話我:你們省革聯奪了權,要搞好大聯合,要和軍區取得聯係。電話剛講完,陳德(廣東省軍區政委——筆者注)也馬上到八.三一了——當時八.三一駐省革聯的代表是蔡登望。陳家吉是組長,蔡登望是副組長——陳德找蔡登望,傳達老周的兩條指示,和(周)給我們的一樣:第一是你們要搞好大聯合,第二是要和軍區取得聯係,將這個奪權搞好。(陳德說)黃(永勝)司令員命令我立即來這裏和你談話,商量怎樣搞好這個(奪權)。

與此同時,省軍區還派了四名的軍階頗高的代表,進駐省革聯在新河浦的總部辦公室。這裏原來是區夢覺的家,現在被省革聯占用了。

1月24日,一部分群眾組織也仿照省革聯形式,成立“廣州市革命造反聯合委員會”(簡稱市革聯),並發出《奪權通告》,宣布“從1967年1月25日零時起,中共廣州市委的一切權力歸廣州市革命造反聯合委員會”。

由於有了省委奪權的樣板,市委奪權就變得非常簡單和順利了。當時擔任市委代理第一書記的焦林義曾向筆者回憶說:

我記得是1月25號,造反派把市委的一些人都召集起來,要交權。當時就是我負責了,沒有別人了。怎麽辦呢?我也沒辦法,就打電話找趙紫陽,我說,現在他們強迫要交權,怎麽辦?趙紫陽說:現在都是一樣了,我們都交了權了,你們也交吧。

我問:群眾組織那麽多,交給誰呀?

他說:你看看究竟哪一個是革命的,就交給那一個。

我說這就很難說了,我也不知道哪個是革命的,反正都是起來造反的。就在那個時候,中央又發來電報,把曾生抓走了,我們也搞不清是怎麽回事。後來廣州市的造反派也搞了一個大聯合,把市委的人都召集起來,要求交權。造反派主持開了一個會,以後就交權,也很簡單,我們宣布交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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