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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製度要解決的三個問題

(2008-01-03 05:54:23) 下一個

一個健全的民主製度,歸根到底,要解決好三個問題:

問題1:如何選出有能力,又不會搞腐敗的頭?

這是一切的一切的源頭。

狹義的民主主要指普選權的擴大,選舉政府及少數服從多數有關,是解決這個問題的一個方案。在中國,曆史上,雖然有多種形式的用人製度,基本上可以說頭由上級任命。最大的頭是皇帝。一般而言,隻要皇帝有能力,又不搞腐敗,中國一般就會比較發達,人民生活幸福安康。可是皇帝是世襲製,最糟糕的那種,無法保證每個皇帝都有能力,又不會搞腐敗,曆代王朝的最終敗亡就與這個製度直接相關。中共現在的用人製度是少數人在少數人中選幹部,可是“千裏馬常有而伯樂不常有”,這肯定不是最佳方案。少數人在少數人中選幹部,最有可能選出想搞腐敗的幹部。道理很簡單,溜須拍馬,行賄受賄者總是能上下亨通。選出的若是搞腐敗的幹部,自然也不想弄啥子製度來分權製衡自己。

至於目前選國家最高領導人的方式,與選班禪的方式比,不知道哪個要好一些。中國古代,原始社會末期有“天下為公”選賢與能的禪讓製,似乎共產黨高層想搞這個禪讓製。禪讓製的特點是禪讓,可俺要是不想禪讓似乎也沒轍。禪讓製內部蘊含的不穩定與不可延續性不言而明。所以古代的禪讓製,是個絕響。

班禪式的選最大頭,老毛選來選去,最終也沒選出一個合意者,反倒搞得腥風血雨。老鄧的最終上台弄得是雞飛狗跳。老鄧選繼承人,也是如同走鋼絲,出了個六四血案,搞了個灰頭土臉,最終選了個江澤民,隔代指定胡景濤,但到最後還得來個南巡講話,撥亂反正,差點沒把急流勇退的英名給搭上。自己搞不出個最好方案,現成的較好的方案又不用,很是想不通。

問題2:如何製約頭?

民主選出的頭,號稱代表多數人利益,可是權力不受製約的話,有可能形成多數人對少數人的暴政。所以要搞權力製衡,權力製衡是用來保護少數,限製政府的權力,使人的自然權力不受侵犯的。

所謂的頭,字麵意義就是萬人之上的那個人,既然是萬人之上,製約又從何談起?在中國,製約皇帝從來沒有過。任何製約製度的有效性歸根到底都要到信仰層麵。所以孔子幹脆提出仁政說,試圖通過教育使頭成為一極有信仰的聖人,從而從根本上解決這個問題.可曆史上,沒有一個皇帝是聖人。漢武帝不是,唐太宗不是,康熙也不是。其實即便某個皇帝是,又能如何?恐怕隻有中國人的老天親自出來,才有可能。嗬嗬!

從經濟層麵,私有財產(包括土地)的神聖不可侵犯形成權力製衡的基礎(這個概念又來源於對自由平等的信念。如果頭擁有私人財產,基於平等,平民也可以擁有私產,基於自由,私人財產自然不可侵犯,多少是另一回事。)其邏輯在於,頭的收入來源於收保護費,你不繳保護費,在中國,頭似乎可以強製性的沒收你的財產,而如果私有財產神聖不可侵犯的話,頭就隻好來求著你來繳保護費了.但一個社會又不能沒有頭,沒有頭,人類社會那就完全是弱肉強食的動物世界了,所以保護費是一定要繳的,但正因為私有財產神聖不可侵犯,為了使繳保護費能順利進行,保護費的多少最終就會演變為一個通過民主來進行決策的事情,這樣議會也就產生了。既然是民主決策,其結果通過立法的形式固定下來,多數人都會遵從.如此這樣,頭隻負責收保護費,但不能隨意想收多少就收多少,權力的分散製衡自然就出來了。

所以私有財產神聖不可侵犯入憲,俺鼎力支持。

頭拿了你的保護費,通過法律來履行保護你的職責。經濟層麵上,就是保護你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保護你的自由平等的公民權利)。可如果當初選出的頭搞腐敗,收了保護費又不履行保護你職責,這樣的頭是要下台的,下不了台,會很成問題。

問題3:如何罷免頭?

在這點上,老鄧開了個好頭,廢除了領導幹部終身製。但還不夠,還要形成某種機製,可以罷免不履行職責的頭,象阿扁那種打又打不死,趕又趕不走的蒼蠅頭是極討人厭的。其實不管什麽製度,隻想搞腐敗專製的頭,是最難罷免的。但權力分散製衡的民主製度,頭下台總歸要相對容易一些。

解決這三個問題的過程,實際上也就是給統治者造籠子的過程,使得統治者不能胡作非為。這三個問題,是密切相關的三個問題,不能厚此薄彼。不解決好第一個問題,出壞頭的可能性極大,設計再好,再堅固的籠子,都有可能被有能力的壞頭打爛。不解決好第二個問題,籠子也就不成其籠子。不解決好第三個問題,好頭如果變成壞頭,就麻煩了!

李察天寫於 2008/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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