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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陽市市委書記孫善武被雙規事件的真相

(2012-03-21 13:55:57) 下一個
轉] 孫善武事件的真相,洛陽人請轉載! 2012-3-21 01:12 閱讀(28) 轉載自".若拉· 下一篇:炸薯條 | 返回日誌列表讚(77)轉載(3133)分享(5)評論複製地址更多關於原河南省省委常委,洛陽市市委書記孫善武被雙規的消息大多數人都知道,但是知道整個事件真相的人卻不多。洛陽市的一些領導知道其中的內幕,但是為了自己的仕途去都不敢多說。現在很多報紙和網上的消息都已經刊登。孫善武在洛陽期間,由於踏實肯幹,工作思路清晰,改革創新精神強,為洛陽市的發展作出了不可磨滅的貢獻,所以在群眾中威信很高,現在很多網民還在網上發帖懷念他。但是有一點,很多人而且是大部分人都認為他是因受賄而被中紀委“雙開”了,雖然值得懷念,但終究是個貪官。網上經常有這樣標題:人民為何“懷念”貪官? 我今天可以很負責的告訴大家,他不是貪官,他沒有收過別人的錢,他被中紀委調查完全是得罪了一些小人。大家從網上已經知道了這些人,我就不多說了。但是大家可能不知道這個人的能力有多大,隻是一個小小的鉬礦,牽動了多少中央首長和河南省的領導都來關注,我現在把關於這件事的文件發給大家看看,讓人們了解真正的真相。 請大家再看看以前網上知情認識發的帖子:洛陽資源流失 一、巧取豪奪,鯨吞巨額國有資產 位於河南省洛陽市西部的欒川縣,因擁有世界排名第三、亞洲排名第一的貴稀金屬鉬礦而著名。是一個60年代初國家耗巨資探明鉬金屬儲量在210萬噸的大型鉬礦。(是河南省第一地質勘查隊向省地礦廳提交的儲量報告)。該礦連體劃分為三個礦區:三道莊礦區、南泥湖礦區、上房溝礦區。最精最富的當屬上房溝礦區。僅洛陽鉬都礦冶有限公司在上房溝礦區,擁有1.2平方公裏的采礦權內就蘊藏72萬噸鉬、以及沒有計算進去的鉑、錸、鎢、銅、鐵等金屬儲量。從2003年8月洛陽鉬都礦冶有限公司進行國有企業改製到現在,一直讓一些領導及百姓氣憤難平、百思不解。 1、企業改製不公開,有內定、暗箱操作之嫌。 據知情人透露,改製未經職工代表大會討論。時任領導班子上至董事長下至成員無一人同意這種改製方式。且形式般的改製招標會,事先沒有公示、公開。而是距開標前30分鍾組織者才通知各招標單位到會。給每個到會單位發了一份“洛陽鉬都礦冶有限公司改製基本情況及出讓條件說明”。讓每個單位按照出讓條件演說、答辯、亮標。四個招標單位的標底都超出環宇鉬業,有的高出該公司標底兩三倍,但最終中標的還是環宇鉬業董事長滕尚富。 企業進行重大改革按照我們黨的原則,事先要有上級批準、要經過本級人大審議和政協協商,在企業裏應經過職工代表大會表決通過。而這些程序在“洛陽鉬都”改製過程中統一被省略了。讓人更難以理解的是當年積極促成該公司中標的縣國資委主任、縣長助理,竟辭去官職成了“中標”公司的總經理。後因社會輿論太大無奈又辭去了總經理。 2、原鉬都公司上房溝的1.2平方公裏采礦權範圍擁有剩餘的70萬噸鉬金屬儲量,加上沒有計算進去的鉑、錸、鎢、銅、鐵等價值計4600個億。一轉眼咋縮變成單一的7萬噸鉬儲量。 國土資發(2000)309號文第十二條明確“采礦權為財產權……”“礦山企業進行……改製時應進行采礦權評估……”。然而洛陽鉬都礦冶有限公司進行改製時卻忽略了對采礦權資源評估這一重要環節。而是由受讓方環宇鉬業在欒川注冊的富川公司自己找中介機構進行評估。難怪會由70萬噸鉬儲量(仍然是1.2平方公裏的範圍)縮變成7萬噸的結果了。意在鯨吞國家礦山資源。有了這個帶灰色的結果,鉬資源價款從近8億縮變成1.06億,也就不難理解了。加上其他金屬資源,僅價款一項,20億的國有資產資源價款及4600個億的資源價值就這樣糊裏糊塗不明不白的成了環宇鉬業囊中之物。環宇鉬業從中標的當天(實際已提前)就全麵接管了鉬都公司。從2003年9月到2004年8月環宇鉬業在欒川陸續總投入資本7000萬元(含職工1000萬元安置費及2000元萬ZF基金)。而這7000萬元80%是到欒川後非法所得。在短短不足1年時間內獲取淨利潤高達1.98億元。這1.98億淨利潤是在沒有交采礦權價款、無取得采礦許可證前提下的非法所得(而與上房溝為鄰的三道莊礦區仍為國有,僅2005年1—10月就向國家繳納稅費8個億)。03年7月份改製前的洛陽鉬都已是洛陽工業收入、入庫、利稅前五名。 然而,突然跳出了一個‘香港保利國際集團有限公司’聲稱:“環宇公司是該公司在中國內地的子公司”。 代表該公司發言的是一個叫羅姓人(已加入香港籍,原某人的哥哥)的中國公民。他的出現使這場糾紛變的更加撲朔迷離……。4、香港保利公司及羅某人到底與環宇公司啥關係? 香港方注冊機構有資料表明,2005年3月2日環宇公司和出讓方在已經發生經濟糾紛的情況下,為了拉大旗、作虎皮向香港注冊機構申請新增羅某人為保利公司名譽董事。(環宇鉬業的名譽外方虛假合夥人夏王生,實際是滕尚富,他為了鑽政策空子而注冊的假外籍合夥人。後來滕尚富和徐州當地的原始合夥人張××鬧翻了,怕事情敗露,為了保住環宇公司的中外合資招牌。在2003年9月1日又將徐州環宇公司的部分股份轉移到了香港保利公司,仍然屬中外合資企業。而香港保利公司是滕和妻子辛洪傑在2001年以中國公民的身份在香港出資1萬元港幣(滕9000元、辛1000元)注冊的。而滕、辛同時也是徐州環宇公司的中方出資人。一直到2005年4月25日滕又備案向香港注冊機構申請增加了1999萬元港幣的名義資本金。至2005年8月這筆資本金仍沒進香港保利公司賬戶。他根本不是什麽“廣大香港投資者”。保利公司、環宇公司、富川公司事實上統一是滕尚富控製的公司)。這樣以來羅某人擁有了保利公司的董事身份,就有了在環宇公司和富川公司的代言權。就這樣羅某人原本一個局外人有了滕尚富給予的保利公司董事身份,就開始利用自己的特殊身價進行呐喊發財了。從此羅某人頻繁穿梭往返於北京—鄭州—洛陽之間。內地寶貴的70萬噸鉬資源及4600個億的資源價值也神奇般的變成了境外企業的資產。 5、一個荒唐協議誕生的後邊蘊藏著什麽? 沸沸揚揚折騰了一年的因違規改製引發的價款爭端終於在2005年8月10日落下帷幕。遵照河南省‘關於富川公司在洛生產經營有關問題解決意見’的大框架範圍內雙方“達成”協議,協議全文內容如下: 受省委領導委托省政法委張世軍(省委ChangWei、政法委shuji)同洛陽ShiWei、市ZF孫善武(省委ChangWei、洛陽市ShiWeishuji)、李貴基(洛陽市ShiZhang)、吳中陽(洛陽市ShiWeiChangWei、常務副ShiZhang))、富川公司代表羅某人就富川公司在洛生產經營問題達成以下協議:(實際孫善武、李貴基根本就沒有參加) 一、富川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采礦權價款1.06億元人民幣交地方(以下簡稱地方),雙方共同努力辦理采礦證。若辦證確有困難,國土資源部仍需收取費用,由富川公司出資,采礦證辦理到富川公司後,注銷鉬都公司。采礦證辦理前後,地方必須保證公司的正常生產秩序。為給雙方創造一個互惠互利的良好環境,采礦權價款由公司一次性拿出,中間方保管,分5年劃轉地方,第一年劃轉6600萬元以後四年每年1000萬元。 二、因地方提出在礦山評估時對礦產儲量評估失實,本著“尊重曆史、兼顧現實”的原則,公司重新生產後,公司出讓8%的稅後利潤給地方。 三、在二OO五年特別時期,富川公司沒有生產,鉬都公司在該礦區所生產純利潤的60%給地方,富川公司提40%。 四、協議簽訂後,采礦權價款在15個工作日內交監管帳戶,15日內公司方回礦區恢複生產,地方要積極協助。富川公司恢複生產後要依法納稅。 五、協議雙方不得在任何媒體宣傳報道與此問題相關的任何內容。 六、對上述協議條款,雙方必須嚴格遵守,不得違反。若出現新的問題,雙方應本著顧大局的原則,務必各自做好自己方麵工作,互諒互讓,協商解決。 七、詳細事項由雙方派代表進一步商定。 上述條款由協調人監督執行。 協調人:張世軍(親筆)洛陽市:吳中陽(親筆)富川公司:羅某人、滕道春(親筆)2005年8月10日 6、協議第五條約定:“協議雙方不得在任何媒體宣傳報導與此問題相關的任何內容”是處於何種考慮?意義何在? 7、這個協議能解決20多億國有資產資源價款及4600個億的資源價值流失的問題嗎? 8、明知7萬噸儲量評估屬虛假行為,協議第一條還特別強調:“雙方要努力給富川公司辦理采礦權證……”明知是富川公司滕尚富有意的虛假評估行為,還要求以此為據努力辦理采礦權證。那麽由誰來承擔因虛假評估行為造成巨額國有資產的流失責任呢? 9、富川公司弄虛作假、故意縮小儲量而每年拿出8%的淨利潤彌補因故意減少儲量給‘地方’帶來的損失這合法嗎? 10、人們說走進欒川上房溝一鐵鍬能鏟出數根“金條”來。這巨額的國有資產真的會就這樣流失了嗎?誰來依法阻止這巨額國有資產流失呢? 滕尚富一個原本在國內投機發了財,跑到境外注冊一個小公司,然後回到國內就以‘外商’自居的投機商人。通過“空手套白狼”非法取得了4600億元的國有資產,在事情敗露後,避開因采礦權價款及故意縮小儲量引發的矛盾不提。串通羅某人(據傳滕尚富之子滕道春承諾在事成後酬謝巨額現金外,另加環宇鉬業30%股份給羅某人),而羅某人利用其本人的特殊身份向ZY首長隱瞞事實真相、報送虛假材料,欺騙ZY領導。同滕尚富一起巧取豪奪、鯨吞、倒賣國內礦山資源、欺騙ZY及地方首長。 二、借殼重組,意欲披上合法外衣 2006年10月底,通過一係列的股權安排,滕氏父子將所持徐州環宇鉬業有限公司(下稱“環宇鉬業”)50%的股權轉讓給首鋼控股,代價是6.48億元。 同月連續三年虧損已被暫停上市的S*ST聖方(000620)公告重大資產重組方案和股權分置改革方案。S*ST聖方原名牡石化,1996年上市時是牡丹江市的第一家上市公司,主要從事煉油。1999年12月,西安聖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為公司的大股東,上市公司更名為聖方科技,主營高科技,隨後被掏空。2006年3月,S*ST聖方進入破產清算程序,同年6月,首鋼控股有限責任公司(下稱“首鋼控股”)以3000萬的代價拍得28%的控股股份。此時的S*ST聖方“已成為無資產、無負債的‘淨殼’公司”。方案稱,S*ST聖方的控股股東首鋼控股有限責任公司(下稱“首鋼控股”),擬將所持環宇鉬業的50%股權轉讓給上市公司,作為對流通股股東支付的對價。同時,上市公司向徐州天裕投資有限公司(下稱“天裕投資”)定向發行13333 萬股,收購環宇鉬業另外50%的股權。一旦交易完成,S*ST聖方將持有環宇鉬業的全部股權。 環宇鉬業全部資產就是所持的洛陽富川礦業有限公司(下稱“富川礦業”)90%的股權。一旦重組成功,暫停上市一年多的S*ST聖方,富川礦業也可緊隨與其比鄰的洛陽鉬業在資本市場上亮相。 是什麽原因促使藤家父子願以低價將環宇鉬業賣給首鋼控股呢?原因隻有一個:富川公司要生存發展,必須得到有特殊身份的人和企業幫助。他的財富來的太容易、太大了,單憑藤家已不能駕馭了。而且這一切都是靠權貴非法得到的,同時又是建立在損害、掠奪洛陽、欒川人民利益之上。所以說隻有拉“首鋼”控股,這一切才能化險為夷。首鋼也能從這場“盛宴”中分得美羹。關鍵是首鋼擁有某種很少人具備的能力和網絡。首鋼“空降”洛陽,無疑是看中了欒川上房溝鉬礦這塊巨大的、世界少有的多金屬資源。而且最重要的一點就是:借助首鋼這個平台,可以曲線上市。按照《物權法》善意取得原則,流失的巨額國有資產將變為合法。與此同時滕尚福又害怕國家追究其責任,自2005年起以養病為名,長期居住在加拿大不敢回國,更不敢到洛陽來,已取得了加國籍。2007年4月19日,S*ST聖方在第二次過會中獲Z-J會有條件通過。隻等Z-J會正式批複,便可恢複上市。 三、抵毀洛陽,逼迫ZF同意 2007年5月ZHENG-JIAN-HUI接到洛陽龍溝鉬礦和天罡礦業的申訴,申訴稱S*ST聖方本次注入的富川礦業資產存在很多瑕疵,質疑在股改重組中擬注入的資產洛陽富川礦業資產在采礦權範圍及利潤分配等信息披露上不真實及不完整,而且侵害了龍溝鉬礦和天罡礦業利益。ZHENG-JIAN-HUI經調查後,認定龍溝鉬礦和天罡礦業反映的問題真實存在,要求重組方補充和完善方案,並對曆史問題提出切實可行的解決方案,重組被叫停。 滕家眼看如意算盤要落空,就又心生一計。 何不利用聖方中小GU民急於複牌的心理,假冒聖方GU民,自07年6月起在各大網先是發表攻擊Z-J會的文章,號召GU民到G-W院、Z-J會圍堵,逼迫Z-J會同意其重組的方案,07年10月Z-J會再次進行專項調查,調查後明確表態4月份獲得的是有條件審核通過,需要補充和完善相關方案,補充相關申報材料,且富川礦業資產有瑕疵,曆史問題尚未解決。依據相關規定,做出暫不批準S*ST聖方重大資產重組的決定(詳見2007年10月13日,ZHENG-JIAN會同時通過證券時報、上海證券報分別發表《S*ST聖方恢複上市仍需時間》、《材料須補充 S*ST聖方複牌尚待時日》兩篇文章)。 攻擊Z-J會不成後,滕家又將目標轉向了洛陽ZF,因為Z-J會要求其提供的資料中包含洛陽ZF支持其重組的文件一項,但洛陽ShiWei、市ZF對這樣一個國賊,怎會提供文件。於是這夥人在網上先後發表《國家戰略資源不容糟蹋》、《驚濤拍案話聖方》、《S*ST聖方頭上的緊箍咒:蹊蹺的“支持函”》、《地方保護主義是滋生腐敗的溫床》、《強詞奪理的欒川縣ZF》,矛頭直指洛陽市委、市ZF,欒川縣委、縣ZF,把ZF糾正國有資產流失、保護地方資源的正確舉措,說成是地方保護。甚至汙蔑各級ZF官員在申訴企業持股。尤其在08年1月極其猖狂,利用全社會高度關注的“毀陵”事件,在網上發表《從洛陽毀陵事件看洛陽ZF的創造能力》、《香港市民三問洛陽ZF》等文章,將本不相連的兩件事,別有用心的聯係在一起,將洛陽ZF、河南人民、洛陽人民描繪成“無賴”、“流氓”等,極大損害了政府和洛陽人的聲譽。 最後,我想請大家記住中國最牛的礦主——加拿大籍華人滕尚福。 我想問一下,孫善武哪一點做錯了。他為了維護洛陽人民的利益得罪了羅剛,滕尚福等人,以致被這些小人們糾集洛陽本地對孫有意見的官員四處告狀,被中紀委調查。中央的首長和中紀委的領導難道不知道這件事嗎?我看隻有胡書記和溫總理不知道實際情況吧。 下麵我在發一封孫善武在中紀委調查他期間寫給中紀委領導的信,還有一封信是孫善武在獄中寫的辯護信。我堅信他是無辜的,是被人陷害的。我希望支持他,相信他的洛陽人民都能頂一下,不是為自己而是為了洛陽市。希望在我們的努力下,胡書記和溫總理能夠看到這個帖子,能夠了解事情的真相。希望中紀委能夠客觀,公正的處理孫善武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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