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害在於土地所有權的“流轉”
左大培(2008年10月4日)
早就聽說有人在鼓動“農業土地私有化”,也即把農村土地變為個人的私有財產。我在過去的幾年中沒有對這種主張公開表示意見,這是因為我一直認為自己對農村的情況不了解,不懂的事還是少說為好。
不過,有一點我是確信不疑的:“農業土地私有化”的鼓吹者們說,讓農民對其耕種的土地有私有權,就可以防止地方上的官員們掠奪農民土地,這純粹是騙人的空話。
現在
中國農村的大部分土地在法律上是由當地的農村居民集體所有。要製止村幹部和
政府官員侵占農民土地,就必須真正落實農民選舉、監督、撤換農村幹部的
民主權利,禁止和嚴懲一切侵占農民集體所有土地的行為。不致力於此而致力於將農村土地私有化,決不可能製止農村的官員和強勢人物侵占農民土地。
現代國家都保留了政府為公共利益征用農民土地的權力。但是有了這個借口,再加上嚴重的司法腐敗和不公,即使農民對其耕種的土地有私有權,有權勢者包括官員掠奪農民土地也都幾乎是不可避免的。在這樣的時代背景下推行農村土地私有化,而不是把注意力集中在反腐敗和懲治侵占農民土地的行為上,這肯定不可能起到保護農民土地的作用。
最近幾年,我問過一些農村出身的大學生,據他們說,農民其實幾乎不關心土地是否歸他們私人所有,農民對個人致富的關心早已轉到了別的方麵。
既然如此,為什麽有些“學者”卻如此熱衷於擺出“為民請命”的姿態來鼓吹農村土地私有化?我過去對此的解釋是:這是由於他們被自己的自由主義私有製理念所支配。
但是,最近所看到的一些人的言論,卻使我改變了這種看法。這些言論來自於幾位極力鼓吹農村土地私有化的“
經濟學者”,他們的話泄漏了天機。
這些“學者”鼓吹農村土地私有化的一個主要理由是,農村土地私有化有一個主要的“好處”:土地私有化為土地所有權的“流轉”提供了基礎和可能。請注意:這些人所說的“土地流轉”,絕不僅僅是土地經營權的“流轉”,甚至主要不是土地經營權在個人之間的所謂“流轉”。土地經營權在個人之間的這種“流轉”,通過土地的出租和轉租就可以做到,根本就不需要將農村土地私有化。而鼓吹農村土地私有化的人所說的“土地流轉”,卻是土地所有權在私人之間的“流轉”,實際上就是土地所有權的買賣。
究竟拆穿,原來如此!原來鼓吹農村土地私有化的真正目的,是要創造條件,以便在中國農村展開土地所有權的“流轉”即買賣!而這種土地所有權的“流轉”和買賣,則恰恰適合了西方國家金融巨頭們對中國進行經濟掠奪的需要。
宋鴻兵在《貨幣戰爭》的第八章中就揭露過,羅斯柴爾德、戴維·洛克菲勒等西方著名的銀行家早在1987年就籌劃成立所謂的“
世界環保銀行”,要發展中國家的債務國用瀕臨生態危機的土地做抵押,從
世界環保銀行那裏得到債務延長和新的軟貸款。被這些西方國家銀行家圈出的發展中國家的“生態土地”遍布拉丁美洲、非洲和亞洲,總麵積多達5千萬平方公裏,相當於5個中國的麵積,占地球陸地麵積的30%!
西方國家銀行家們的這種金融設計,其目的顯然在於以金融手段圈地,奪取發展中國家最後的、也是最寶貴的資源——土地。由於世界環保銀行擁有土地作為抵押,一旦發展中國家無法清償債務,這些被抵押的大麵積土地在法律上就屬於世界環保銀行,而控製著世界環保銀行的西方國家銀行家們就順理成章地成為大片肥沃土地的實際擁有者。
由於巴西等國政府認清了這種金融“交易”的本質,抵製了這樣的金融“交易”,西方國家的金融寡 頭們就轉而對發展中國家的單個土地所有者打主意。金融寡 頭們力圖大量地向發展中國家的單個土地所有者發放抵押貸款、同他們進行土地所有權交易,以此來獲得發展中國家大片土地的所有權,控製發展中國家的資源,買賣發展中國家的土地,將發展中國家的土地變為他們交易的金融資產,由此而最省力地剝削和掠奪發展中國家。
對中國,境外的金融寡 頭們也早就在籌劃這樣的金融掠奪。最近十幾年來,他們大量“購買”和炒買炒賣中國城鎮地區的房地產,極大地加劇了中國城鎮地區房地產售價的暴漲和波動,加大了中國的投機泡沫,給中國居民的福利造成了極大的損失。
有消息說,西方的金融寡頭們一直在籌劃通過大量“購買”中國農村土地而獲利的種種金融方案,而中國政府對農村土地出售的嚴格控製與農村土地的集體所有相結合,使他們的這種企圖迄今為止無法實現。也正因為如此,西方國家的這些金融大亨們現在十分需要使中國的農村土地私有化,再輔之以土地所有權的“完全自由流轉”,那樣他們就可以利用中國農民目前對土地所有權的無所謂態度和使用土地生產的不積極,以實現他們通過所謂的“與土地所有權有關的金融交易”而掠奪中國財富的圖謀。
知道了這一點,我們就可以明白,為什麽在那些最賣力地鼓吹農村土地私有化和土地所有權“流轉”的“中國學者”那裏,我們幾乎從來都聽不到他們對西方國家企業吞並中國企業、控製中國經濟的批評,甚至聽不到他們對西方國家控製和摧毀前社會主義陣營國家、第三世界國家的經濟的批評。
更有甚者,我們甚至聽到傳言說,某些在中國不遺餘力地鼓吹農村土地私有化和土地所有權“流轉”的“經濟學者”本人就有著跨國投資活動的背景,正在參與某些西方基金跨國購買金融資產的運作。這樣的人在中國宣講土地私有化,我們怎麽能懷疑他們為西方國家金融寡 頭掠奪中國服務的基本動機?
在中國,土地所有權的買賣曆來是加劇農村居民貧富兩極分化的一個主要因素。在當代的經濟和金融全球化的環境中,土地所有權的買賣更是不可避免地要成為西方國家的金融大亨們從經濟上掠奪中國的有力武器。
西方國家的金融大亨們極力策動在中國實行農村土地私有化,力圖實現中國農村土地所有權的“流轉”,目的就是在中國為其金融投機獲得更多、更有力的工具,控製中國的經濟命脈,掠奪中國的財富。為這樣的土地所有權“流轉”提供基礎,創造條件,這是在中國鼓吹農村土地私有化的要害所在。
在當今的世界上,落後國家要發展經濟,擺脫落後地位,就必須嚴格限製土地所有權的買賣和針對土地的金融投機活動,由此來減緩農村地區以致全國的貧富兩極分化。不如此,就不能順利地完成經濟發展和向發達國家的過渡。
日本明治維新以後實行的也是資本主義式的農業土地私有製,但是最初農村居民擁有的私有土地相差懸殊,以致造成了尖銳的社會矛盾,增強了農村過剩人口從海外擴張中尋找出路的欲望,實際上助長了對外擴張的軍國主義。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為了穩定農村的社會關係,
日本在戰後初期就通過了兩項法案,規定了任何農田持有者持有的農業土地都不準超過一公頃這一最高限度,而且將向佃戶收取的地租的最高限額規定得很低。這兩個法律幾乎消滅了
日本的土地租佃,並且保證了小農業的永久存在。
戰後日本的上述法律的真正目的,就是為了嚴格地限製土地所有權的“流轉”和買賣,由此而從根本上防止農村居民的貧富兩極分化,穩定農村社會和經濟。平心而論,真正保護個體農民的土地製度無過於此。顯然,這樣的土地製度在保證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日本農村的社會穩定和全國經濟的高速成長上,起了極其有益而重要的作用。
任何人如果真的是為農村居民的福利著想,如果真想使中國變為發達國家,就應當堅定地反對農村土地所有權的任何“流轉”。即便是象日本那樣實行農村土地私有製,也應當象日本那樣死死地限製住農村土地所有權的買賣。
奉勸在中國鼓吹農村土地私有化的那些人:如果你們的目的是保衛而不是掠奪農民的土地,那就請你們在鼓吹農村土地私有化的同時,堅決反對土地所有權的“流轉”,特別是反對將中國的土地賣給外國人的那種土地所有權“流轉”。
土地私有化的鼓吹者們會說:土地所有權如果不能“流轉”,農村土地的私人所有權就沒有意義。
我的回答是:恰恰為了製止農村土地所有權的“流轉”,我才堅決反對農村土地的私有化。
烏有之鄉
http://www.wyzxs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