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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水利網:1975板橋水庫潰壩,死亡2.6萬人.

(2008-02-08 22:51:57) 下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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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旱災害

http://www.hnsl.gov.cn/look0/article.php?L_Type=1&id=297

河南水旱災害頻繁,春旱秋澇,久旱驟澇,澇後又旱,此旱彼澇,旱澇交錯,而且旱災範圍廣,洪澇災害重,為全國重災區之一。

一、1450~1949年間的水旱災害

這500年間的水旱災害,主要是從明朝景泰元年起,曆明、清、民國三個時期,采用河南省水文總站編印的《河南省曆代旱澇等水文氣候史料》,將全省劃分為豫西、豫北、豫東、豫南、豫西南5個區,同年有3個區以上受災的視作全省性有災。並依據水、旱的嚴重程度,劃分為一般災年、大災年、特大災年三個級別進行統計,這500年間的水旱災害的年份達493年,幾乎年年有災,非水即旱,或是水旱並有。既有一區、兩區局部性的災害,也有大麵積的全省性的災害。該500年中有水災年397年,旱災年391年,其中水旱兼有的295年,可見水旱災害的頻繁。

在此500年中,如按發生全省性的水旱災害即災害範圍達3個分區或以上的災年有346年,約占統計總年數的70%,其中發生水災年183年,旱災年200年,水旱災兼有的約37年,旱災年稍多於水災年。在全省性水災年中,發生大水災和特大水災年46年,特大水災年5年;在全省性旱災年中,發生大旱災和特大旱災年43年,特大旱災年6年。全省性的水災或旱災發生的機遇大約為2~3年一遇,大的水災或旱災平均為11~12年一遇,特大的水災或旱災平均為80~100年一遇。

從各分區看,豫西、豫北、豫東三區的水旱災害多於豫南和豫西南兩區。在統計的500年中,前三區發生水旱災害的年數為400~416年,占80%以上;而後兩區發生水旱災害的年數為246~289年,為50%~60%。前三區發生水災213~251年,旱災224~264年,發生的機遇大致為2~2.5年一遇,其中,大和特大的水災年和旱災年各為47~62年和42~59年,約為8~12年一遇;特大水災和旱災年各為5~6年和4~6年,約為80~120年一遇。後兩區發生水災和旱災年各為141~160年和121~167年,發生的機遇大致為3~4年一遇;其中大和特大的水災年和旱災年各為29~42年和33~38年,約為12~17年一遇;特大水災和旱災年為2~4年和3~6年,約為80~250年一遇。

在這500年中,發生全省性特大水災年有明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明萬曆二十一年(1593年)、明崇禎五年(1632年)、清乾隆二十六年(1761年)和1931年。1553年水災遍及全省,有記載可查受災縣的水情、雨情遍及河南的淮河流域和黃河流域以及唐白河和漳衛河水係。豫南自4月份便開始霪雨連綿,到5月份雨區已向北擴展到洪汝、沙潁河水係,以後雨區擴展到豫東及全省。洛陽:“夏六月大雨,伊、洛漲溢入城,水深丈餘,漂沒公廨民舍殆盡……人畜死者甚重”。正陽、汝南、息縣及淮南等地:“夏霪雨自四月至七月不止,大水壞民田廬。”1593年,全省特大水災,主要在淮河、洪汝河、沙潁河、唐白河流域暴雨成災,息縣淮汝橫溢,舟行於陸,民舍田禾盡沒;汝南雨若懸盆,魚遊城關,舟行樹梢,新蔡洪汝河泛濫,洪水自西北澎湃而來,平地深數丈,凡人、物房屋衝陷殆盡。1632年,全省特大水災,各流域皆大雨,有記載可查的受災縣54個,豫西、黃、沙、潁、汝、唐、白河皆大水,以豫西、豫東和豫北災情尤甚。1761年,黃河流域夏秋連雨如注,伊、洛、澗皆大溢,偃師平地水深丈餘,大水入城,雉堞傾圮殆盡;丹沁河山水驟漲,平地水深丈餘,房廬淹沒無數。全省有54個州縣受災,其中大水入城者有10個州縣。1931年河南特大水,遍及本省江、淮、黃、海四大流域,河道普遍漫溢,低窪之地,盡成澤國。固始淮水陡漲,水高數丈,堤防全破,深處沒屋頂或僅露樹梢;汝南舟行可攀電線,陸地一片汪洋,災民走投無路,全省有82個縣受災,333.3萬hm2耕地被淹,有13萬多人、33萬頭牲畜死於水災,災民流離失所者達230萬人以上。

在這500年中,發生全省性特大旱年有明崇禎十至十四年(1637~1641年)、清光緒二至四年(1876~1878年)和1941~1942年三個特大連旱年。1637~1641年是連續5年的長期幹旱,最嚴重的旱災,發生在1640年,旱災發展到84個縣。據不完全統計,全省約有60多個縣的縣誌上有“人相食”,“人多餓死,餓莩載道”的記載,洛陽、濮陽、輝縣、杞縣、商水、淮陽、永城等縣還有“歲饑死,人疫死者十之八、九”。連續大旱災,不僅帶來農業欠收、絕產和人畜大量死亡,眾多農民外出逃荒,還誘發大規模農民起義和導致明朝的滅亡。1876~1878年全省大旱,是持續3年的特大旱,全省各地基本無雨時間一般達7~12個月,最長者達18個月。河南全省報災87個府、州、縣,餓死者近200萬人,為全省人口的1/10,待賑饑民不下五六百萬人。1941~1942年特大旱,據當時僅有的少數雨量站資料記錄,年雨量較常年偏少4~6成。1942年,受災百餘縣,災民過千萬,僅鄭州一地,災民每天饑死者達百人以上。該年餓死300萬人,流亡他省300多萬人,瀕於死亡邊緣等待救濟者1500多萬人。

二、1950~1990年水旱災害

1950~1990年的41年間,年年都有水災與旱災。水旱災害多年平均的受災麵積為231.8萬hm2,成災麵積為155.8萬hm2,分別約占全省耕地的33.4%和22.4%,在水旱災害多年平均的受災麵積中,水災為103.2萬hm2,旱災為128.6萬hm2,旱災稍大於水災;在成災麵積中,水災為77.3萬hm2,旱災為78.4萬hm2,水、旱災基本相等。在41年中,水災麵積最大的是1963年,受災麵積達446.1萬hm2,成災麵積達375.5萬hm2,分別占全省耕地的64.3%和54.2%;

水災危害最重的是1975年,洪汝河上遊、沙澧河上遊發生特大洪水,帶來毀滅性的災害。

1975年8月4日至8日,由於三號台風深入內陸,因而在河南省中部駐馬店地區造成了曆史上罕見的特大暴雨洪水,位於暴雨中心的板橋、石漫灘兩座大型水庫於8月8日淩晨1時前後潰壩失事,另有竹溝、田崗兩座中型水庫及58座小型水庫先後潰壩。

板橋水庫潰壩時,入庫最大流量13000m3/s,最大出庫流量78800m3/s,其中垮壩流量78100m3/s,在6小時內向下遊傾泄7.01億m3洪水。

石漫灘水庫在5.5小時內向下遊傾泄1.67億m3洪水。

垮壩洪水,水頭高3~7m,平均以6m/s的流速衝向下遊,洪水所過,一掃而光。造成水庫下遊地區毀滅性的慘重災害。

本次洪水包括洪汝河、沙潁河、汾泉河、唐白河,共產生徑流157.38億m3。

致使駐馬店、許昌、周口、南陽四地區有29個縣、市遭災,

受災人口1100多萬人,

死亡2.6萬人,

倒塌房屋596萬間,

受災農田126.4萬hm2,成災104.6萬hm2。



旱災最大的是1988年,受災麵積達561.1萬hm2;

成災麵積最大的是1986年,達355.9萬hm2,分別占耕地麵積的80.9%和51.3%。


旱災最重的是1961年,由於旱災加政策失誤,對農業生產影響最嚴重,全省糧食總產降到68.4億kg,為1958年的54%。

從1950~1990年的41年中,全國多年平均的水災受災麵積為813.5萬hm2,成災麵積為447.9萬hm2,河南省的水災受災麵積、成災麵積分別占全國的12.7%和17.3%,均居全國首位。

全國多年平均的旱災受災麵積為2000.5萬hm2,成災麵積為784.4萬hm2,河南的旱災受災麵積、成災麵積分別為全國的6.4%和10.0%。

在全國旱災成災麵積大於1333萬hm2的有6年,為旱災高值年,其中有5年即1960年、1961年、1978年、1986年、1988年也是河南的大旱年,這5年河南的旱災成災麵積為全國的10.3%~24.1%,均處在突出的前列位置。

根據1950~1990年的統計資料,全省發生春旱35次,夏旱33次,秋旱16次,冬旱13次。其中兩季連旱的10次,三季連旱的3次,四季連旱的2次,六季連旱的2次(1966年春至1967年夏;1982年春至1983年夏),七季連旱的2次(1986年春至1987年秋;1988年春至1989年秋),十季連旱的2次(1960年春至1962年夏;1977年春至1979年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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