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規定人人平等。但少數民族政策與此精神是違背的。其重點在於扶持少數民族,但他們中很多民族人口基數相當大,不應該享有優惠政策。我們應該轉變思想,參照歐美做法,改變一貫對少數民族的支持。而應該看到與少數民族同居混居的漢族人為國家穩定做出了重大的奉獻和犧牲。他們也應當享受同樣的待遇,如果這些待遇比基本國民待遇要高的話。
在美國幾年,除了交稅看到阿拉斯加等偏遠地區有稅收減免外,沒有少數民族不少數民族的說法。我們是否也可以參照此策,來一個邊遠地區補助政策,或高原補助政策。規定隻要在邊遠或西北高原等地的居民都可以享受。一方麵體現平等,一方麵漢人也會持續增加,繁榮邊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