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麵這篇文章是1994年寫的,當時刊登在墨爾本的華人報紙<大華時代>上。現在回頭看看,阿其的形像仍然是那麽清晰。
阿其 - 我親愛的夥伴
記得出國前在報上曾讀到一篇文章,是關於西方人是如何對待狗的,作者以一種厭惡的口氣描寫,說到他如何看見狗與主人同在一張桌子甚至同在一個盤子裏吃飯;狗如何在超級市場大行其道,在街上到處留下它的標記,等等。
中國人似乎是向來不喜歡狗 (除非它在盤子裏),說起狗來也沒有什麽好聽的話,我們常用狗來比喻壞人,什麽“狗東西” ,“狗腿子” ,以至於“狗娘養的“!
我對狗沒有偏見,不討厭,也沒有什麽特別的好感 - 直到有一天遇見阿其(Archie) 。阿其使我對西方人愛狗的心理有了了解,也使我從此以後愛上了狗。
一天下午,老公在一年沒有找到一份工作之後,興衝衝地對我說:” 我找到一份活兒,你猜猜是什麽?
我斜眼盯了他一下,沒說話。他說:
“溜狗!”
我沒好氣地對他說:” 你恐怕隻配找這樣的活兒!“。我當他是開玩笑,天底下哪有這樣的差事!
當時我們倆對這份活兒都有看法,我丈夫堂堂五尺大漢,國內名牌大學碩士畢業生,到國外來屈就替人溜狗,這叫我們對朋友,家人如何提起?!可是生活畢竟是生活,我們要吃飯要付房租阿,又有什麽辦法呢?
我們溜的這條狗名叫阿其(Archie), 姓Tomlinson,因為他的主人姓這個姓。老Tomlinson先生手腳不靈活,長期糖尿病到最後已是用拐杖走路,老伴兒去世,兒子另立家庭,家中無人了。為了不讓狗寂寞和鍛煉,老先生特意花錢請人溜狗。
阿其是一條純種英國牧羊狗叫Airedale Terrier(老Tomlinson是英國人),初見他時,我們倆都不喜歡他,他長得非常奇怪,我們從來都沒有在街上看到過這種狗,他渾身上下長滿密密的卷屈的毛,四肢是金黃色,背上是黑色。他的毛象人的頭發一樣一輩子在不斷地長,老Tomlinson每隔幾個月就得送他到狗專家那剪一次毛,有時候他的毛太長了,耷拉到眼睛上,嘴四周象長胡子,看上去象武俠小說中住在森山老林中的白發魔人,遠遠地看他象一條用稻草紮的稻草狗。我們開始都覺得他很難看。
由於丈夫學業越來越重,漸漸地,溜狗便成了我的差事。每天下午下班後,我總是直接到阿其家,帶他到附近的公園走一圈,然後再回家。久而久之,阿其成了我生活中的一部分,他給我們的家庭生活增加了一個樂趣。” 今天阿其怎麽樣?“幾乎成了我們每天晚飯桌上的話題。
中國人也有說狗好話的時候,” 狗不嫌家貧。“這句話在我認識阿其後更加體會了它的含義。我管我們如何對待阿其,有時候他不聽話拚命罵他,甚至踢他(當然是做做樣子) ,或者是心情不好不理睬他,他都是一心一意喜歡你,圍著你轉。
每次隻要聽到我開前院鐵門的聲音,阿其都會馬上大聲叫著衝到後院柵欄前,把腳支在柵欄門上,從縫隙中看著我,一動不動,我可以感覺到他全身的肌肉都又因為興奮而蹦得緊緊的。打開後門進去,他整個兒會朝你撲過來,如果你不推開他,他會用舌頭把你添個夠,弄得你滿身滿臉都是他的口水。
在公園裏,阿其不是一條很聽話的狗,他不象奇特的狗。放開繩子還會跟在主人身邊,或者跑開一會就回來。阿其,如果你把他放開,他會跑得飛快,轉眼間就跑得無影無蹤。因此我不敢放開他,倒不是怕他不會回家,他認識自己的家門,而是怕他被車撞到。我們也從不擔心他會傷害其他過路人或孩子,阿其是一條十分友善的狗,從不向生人做任何不友好的表示,想反,他對任何人都非常熱情,象是人之間的使者。後來我們看到書中介紹,才知道象阿其這樣的狗,原來是英國北方的牧羊狗,他渾身充滿勁兒,而且生性不馴服,他需要灑腿跑個痛快,才能安靜下來。
知道他的習性後,我經常牽著他在公園跑,突然之間,我發現他跑路的姿勢相當漂亮,象馬一樣,他可以四蹄騰空,一躍一躍的。公園裏有低矮的欄杆,我便訓練他跳欄杆,他可以輕鬆地一躍而過。
有時候跑累了,我們便坐在草地上,阿其坐在我身邊,我用手慢慢地摸著他的頭和背,不時地,我會對他說些話,他就用眼睛看著我,靜靜地聽著,他似乎全懂一樣。
阿其也有讓人生氣的時候,他不喜歡走老路,喜歡冒險,馬路這邊走過了,他就要到馬路對麵去,這時候的他會非常固執,你怎麽拉他,他都不走,他會象牛一樣用四肢撐著地,你往前拉,他往後拽,還側著眼睛看著你,那駕駛仿佛在說:” 我就不走,看你怎樣?“。往往這時候我隻好妥協,讓他帶路,他也是個有生命的東西阿,也有自己的個性。
我再也不覺得阿其難看了,我覺得他很可愛,他的可愛在他那不馴服的個性,和他那愣愣地,盯著看你的樣子。事實上,阿其在西方人眼裏是隻很漂亮的狗,在公園裏我不時碰到別人向我讚美:”He is gorgeous!”, 有一次一個女孩羨慕地對我說:“You are so lucky.” 。
阿其成了我生活中的一個好夥伴,他完全懂得我的心情,有時候我裝不高興,他也會看得出,一個勁地拿腦袋在我腿上磨來磨去。
就這樣,一晃兩年過去了。
今年夏初,我突然發現阿其鼻子上有皮膚脫落下來,看上去是皮膚過敏或是濕疹之類的,他不時地用鼻子在樹幹山摩擦,似是很癢。主人請我帶他去看獸醫,醫生把他的皮膚割下一小塊拿去化驗,結果檢查不出有什麽異常病變,便給阿其一些可的忪之類的止癢消炎藥吃。
兩個月過去了,阿其的皮膚一點沒見好,相反,藥物對他的副作用卻是非常,短短的兩個月內,阿其由一隻活被蹦亂跳的青年,變成一條老太龍鍾的老狗,他的眼睛已不再那麽清澈,總是淚水汪汪的,走路的姿態也不象以前那樣矯健,他已很少跑了,對新鮮事物也不象以前那樣感興趣。我心裏非常著急,怎麽這裏的獸醫連這樣簡單(在我看來) 的皮膚病都無法醫治。我幾乎天天給阿其洗臉,每隔幾天就便給他洗一次澡,希望通過我的精心護理他的皮膚會一天天好起來,停止吃那該死的縮短他壽命的藥,我甚至給家裏寫信,讓家人在中國給買些治皮膚的外用藥。然而,信還沒發走,便聽到了不幸的消息。
前天晚上,老Tomlinson的兒子突然給我打電話,說阿其已經讓動物診所帶走了,並經Tomlinson的同意,讓他永遠不再受折磨了。我聽了以後,呆得說不出話來,怎麽回事?前天他還好好的呢?雖然他的皮膚有點粗糙,可除此之外他還是一隻很健康的狗阿?為什麽不再醫治?為什麽這麽突然?為什麽不征求一下我們的意見?我知道我們不是他的主人,可好歹我們也溜了他兩年了阿!
一切都晚了。阿其已經永遠閉上他的眼睛。我去看老Tomlinson。走進他家的院子,再也聽不到阿其那興奮的叫聲,看不到他那期待的眼睛。院子裏靜悄悄的,風吹來的落葉,灑滿了他家的院子。往日的阿其,就會踩著這滿地的落葉興衝衝地衝出大門的。我的眼淚奪眶而出,阿其啊阿其,你為什麽就這樣突然地消失了?
不用說,老Tomlinson先生是最悲痛的人了,阿其跟了他十年,從他還是一個小baby開始,Tomlinson就照顧他了,在他手腳還靈活時,是他每天帶他去散步,太太去世,兒子結婚,家裏隻剩下他自己,阿其是他生活的伴侶,他每天坐在廚房餐桌看書,阿其就躺在他腳下,日夜如此。如果不是為了阿其,Tomlinson也不會請我們來溜他,結速阿其的生命,我想他也是不得已的,他是不忍看阿其折磨下去。
從Tomlinson家出來,往日,阿其都會站在柵欄後麵,雙腳扒在門上,戀戀不舍地目送我離去,直到我消失在大門外。今天,對著空落落的後院,我忍不住仍象往常一樣說一聲:“再見,阿其!” 。
寫於一九九四年夏,墨爾本
你說的這個“過了時候現在寫不出了”就是寫作靈感吧。。。:)
這篇阿其寫的真好
期待MM佳作。。。
謝謝你,飄,看了你的文章“文章是寫出來的”,我立刻想到這篇狗的舊文,寫文章除了要有感覺(靈感)外,時機也很重要,如果讓我現在寫阿其,可能就寫不出這樣了,記憶尤在,感覺已不那麽鮮明,這是歲月給我們的禮物,我對JK 也這麽說,記憶不會消失,疼痛會慢慢減輕(文革)。我還有幾篇久文,有時機會貼出來,謝謝來訪。
文章寫得真好
感動你的善良和愛心!
希望阿其天堂也快樂!
早上看了
我就在送孩子上學的路上給他們講了這個阿其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