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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個好笑的,剛給國內親戚電話

(2015-11-04 22:48:18) 下一個

親戚說正往醫院走呢。我說幹嘛要上醫院?不是說這兩天要賣房麽?“就是為了賣房,公證處要個證明我腦子清楚的醫院證明,還不知道該掛哪個科呢。可能是神經科。”我馬上想起新聞裏,要證明你媽是你媽,你爸是你爸,開一堆證明的事。

國內的事情真好笑,上次另一個親戚賣房,上午去沒賣成,買家沒指標了。結果買家一商量,下午兩口子就去民政局離婚。第二天才賣成。我聽著簡直是天方夜談。買房子先離婚,要賣房先上醫院, 哪兒跟哪兒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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