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床異賬
冰花
《僑報》副刊,2011年4月18日
沒來美國前就聽說美國是親兄弟明算賬,父子一塊吃飯還是AA製各付各的賬。來美國後,覺得這樣的說法不夠準確。我感到最普遍的不是父子分賬,而是夫妻分賬。 就拿身邊的人說,我的美國同事多數是夫妻分賬的,各管各的錢,家庭支出事先分好工。如男的分擔房貸,女的付小孩費用,男的付水電煤氣賬單,女的付副食品等。也有的人家是按三七、四六或五五比例分攤結賬。
對於如何分賬,夫妻間都是有協定的。那就是要事先說清楚,哪些開銷是兩個人承擔,哪些是誰的事誰自個付。因為夫妻關係是比較特殊,同床不同賬,誰多點少點一般也不會太計較。加上美國家庭是婚前交往多,在這方麵如合不來可能也不會走進婚姻的殿堂了。
我在很長一段時間裏對夫妻分賬的做法很不理解,在美國許多州法律明文規定,婚後財產是夫妻共有,所有權是各占一半。可為何有很多家庭不遵守這個 “法律”,而是婚後各算各的賬呢? 隨著時間的推移,我見多了,也就逐漸理解了。
我是在會計事務所工作,在給客人做賬時,就遇到這樣的情況,兩口子一起開一家診所,診所的股權是寫在兩個人的名下,他們花錢是各記各的。一次,我從賬上看到那位丈夫給一個叫安娜的人開了兩張支票,我打電活問他的妻子這兩張支票是何種支出,我們問清了好下賬。一問,原來他的妻子一點不知道這兩張支票的事,她說回頭要問問丈夫。問後才知道是丈夫欠他妹妹的錢,那個安娜是她丈夫的妹妹,所以那兩張支票是丈夫還個人的欠款,而對這兩張支票如何記賬,我征求客人意見時,他們說記在先生名下的個人支出,就是說妻子不按股分分擔這筆支出,隻算在丈夫自個的名下,妻子對這分支出一點不承擔,要丈夫一個人承擔。
我們的客戶裏還有的是夫妻各開一個公司,更是各掙各的錢,各花各的錢了。我的老板和太太也是分賬的。記得有一次,老板和他妻子在我們麵前開玩笑說:“你對我要好點,你旅行的機票可是我替你付的賬喲!”他們每年的報稅也是分開的。就象許多夫妻分賬的家庭,年終報稅也多是分開的一樣。美國的稅法允許夫妻分開報稅。在稅表上專門有這個選項。
夫妻分賬的作法,可以說是和我從小受的教育相背的,中國的傳統觀念是嫁雞隨雞嫁狗隨狗,活是夫家的人,死是夫家的鬼。死活都是夫家的人,自然也就不會和丈夫分賬了。舊社會多是女人往往沒工作,或有工作掙的也比先生少,自然也就不分賬了。從我記事起,就沒見過爺爺和奶奶、爸爸和媽媽分過賬,我隻見過他們一起算過賬。夫妻在財務是一體,就一代一代傳下來了。但隨著女子的經濟地位提高,夫妻分賬的會越來越多的。據我所知,在中國也有不少夫妻分賬的了。
無論中外,夫妻分賬現象的出現是說明女人經濟上獨立了,女人可以不用靠男人來養活了。而自個掙的錢自個花,更是覺得理所當然和理直氣壯了。
我曾問過我的同事“為何夫妻的錢不放一起花,分著花算來算去不麻煩嗎?”她們說:“我才不想讓我賺的錢給老公亂花呢,我要自個管自個的錢,這樣自由。而共同家庭開支是商量好的,執行起來一般是沒有問題的。”
雖然,他們采取這樣分賬後麵不排除也有一些人有不被人知的其它理由,如有的夫妻一方有過婚史,甚至於有孩子,或所謂的夫妻根本就沒結過婚,隻是同居關係等。
不管怎麽說,與我一樣在中國長大、有相同背景的家庭裏,我還很少聽說過夫妻分賬的。而我接觸到的美國朋友夫妻分賬卻不占少數。真是金錢誠可貴,愛情價更高,若為自由故,夫妻要分賬。哈,夫妻不是同床異夢,而是同床異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