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 (1)
中國人對牡丹情有獨鍾,對芍藥卻少了些許愛憐。大詩人劉禹錫有詩雲:
庭前芍藥妖無格,
池上芙蓉淨少情。
唯有牡丹真國色,
花開時節動京城。
我自家花園裏種了一棵牡丹:
兩種芍藥:
牡丹比芍藥早開兩個星期。在多倫多這種春來晚的地界,今年的牡丹在五月下旬開放,花期隻有一個星期。芍藥在六月初開放,花期比牡丹長一些。兩種花兒都很美,帶著悅人的清香。牡丹和芍藥在英文裏都叫peony。但是牡丹是木本,不倒伏,花朵通常比芍藥大。芍藥是草本,容易倒伏。每年秋季,牡丹落葉,但是枝幹不死,能耐零下30度的寒冷。芍藥在冬天到來時地麵上的枝葉全部枯死,但是根部不死。春天從根部發新芽。
我見過的芍藥有限,也對它抱有偏見,覺得牡丹是花中之王,芍藥頂多算得上是花中之後。
但是,今天去多倫多東部的一個叫做Oshawa的小鎮觀賞芍藥後,它徹底的征服了我。
我曾經專程去洛陽看過牡丹,老實說,洛陽的牡丹並沒有那種動京城的感覺,也許是我去的不是時候。而Oshawa的peony festivel 卻讓我留戀忘返。
但見姚黃魏紫、粉嫩嬌紅;有羞澀地打著朵兒的,有奔放地盛開著的;或頜首,或昂頭;每一朵都吐露著芬芳。讓人看不夠。它們的嬌美、芳香像一根看不見的套索,把許許多多人牽絆在它們身旁,使人們不忍離去。
隻顧著看花,大雨突降。我們急急躲進一間大廳避雨。大廳裏有許多瓶插的各種不同品種的芍藥。還有各種芍藥的介紹資料。
雨停後,我們急急去看芍藥,真怕見“綠肥紅瘦”!還好,有的被雨打殘了,還有不少挺過來了。那些含著水珠兒的花兒像掛滿淚水的嬌嬌女,讓人心疼不已。
北宋的理學家周敦頤的《愛蓮說》有句雲:“自李唐來,世人甚愛牡丹”。我不知道Oshawa的居民是從什麽時候愛上芍藥的,據說有一位Oshawa的居民在自己的花園裏種了1200叢芍藥,那一定是愛到了極致。我想,他也許有一篇英文版的《愛芍藥說》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