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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逝夜潭:勒死乞丐,挖去五個器官——發瘋的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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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逝夜潭:勒死乞丐,挖去五個器官——發瘋的金錢


發貼人:222.78.31.* 發貼時間:2007-8-24 【複製本帖地址】[必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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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逝夜潭:勒死乞丐,挖去五個器官——發瘋的金錢

河北行唐縣城,一個39歲的神經病乞丐,於2006年11月9日晚,被四個當地人捆綁拘禁到荒野一個廢棄的變電站。



之後,捆綁拘禁人聯係武漢醫生,稱有死刑犯人要處決,可以提供人體器官。2006年11月14日,五個武漢醫生來到行唐縣,被安排住在縣城賓館。2006年11月15日淩晨四點鍾,五個醫生被領到廢棄的變電站。幾分鍾後,被捆綁拘禁在廢棄變電站近7天的乞丐即被勒死送醫生。醫生們手拿手電筒,僅僅用了二十分鍾時間,在剛剛被勒死的乞丐身上總共挖下了兩個腎髒、一個肝髒、一個脾髒、一個胰髒。醫生給提供乞丐的人1。5萬元作為酬報,隨即趁天亮前驅車趕回武漢。比殺豬、殺狗、殺雞還利索。

事情過去9個月,當記者到現場調查時,在丟棄著散亂稻草的水泥地板上,在肮髒的牆壁上,還可以看到斑斑血跡和沾滿血跡的醫用紗布。此情此景,邱興華當歎不如。

過後,醫生向警方報案,懷疑他們可能被牽扯進一樁命案。警方在變電站的一口廢井內發現了乞丐殘缺的屍體。捆綁監禁勒死乞丐的幾個當地人很快被抓捕。

案犯被抓捕後,乞丐家中來了武漢醫生和律師,給乞丐的老母親6。5萬元,並訂立協議,不追究五個醫生的任何責任。

據說,在此三個月之前,2006年7月1號,衛生部正式頒布實行了《器官移植臨床應用管理辦法》,明確提出禁止人體器官買賣;醫療機構臨床用於移植的器官必須經捐贈者書麵同意。5名醫生的行為顯然已經嚴重違反《器官移植臨床應用管理辦法》的上述規定,而且涉嫌人體器官交易。

據說,法律還規定,如果是犯人,還必須有公安批文。法律還對摘取移植人體器官的醫院、醫生資格、以及無菌操作等軟硬條件都作了嚴格詳細的規定。5位醫生的行為也都顯然已經嚴重違反了上述規定。

國內人體器官移植權威說:器官摘除是一個很嚴格的手術,所謂的手術肯定要有一定的硬件和軟件。硬件是具備手術資格的醫生,軟件是相應的無菌的環境,一個消毒的措施,對於這種情況下,我個人覺得是不具備供體摘除的一個環境的。

還說,開展器官移植手術的醫療機構必須通過國家衛生部的資質審核的,而且要經過衛生行政部門批準後才能執行;如果需要從執法部門獲得經捐贈者書麵同意的供體器官,必須同時向高級人民法院和供體所在地中級人民法院提出書麵申請,經兩級法院審理審批同意後,方能對供體實施器官摘除

被害人的親屬說,作為職業醫生來講,應該在什麽樣的時間,應該在什麽樣的場合,在什麽樣的環境下,執行什麽樣的手術,作為一個醫生最應該懂得這個概念。

這些說的都有道理,但是問題遠不僅於此,問題的實質遠遠地超出了上麵的所說。

五個醫生,半夜三更,黑燈瞎火,在廢棄的變電站偷偷摸摸挖取人體器官,觸犯的已經不是非法摘取人體器官的法律,不是涉嫌人體器官交易的法律,而是預謀、共謀、教唆、指使、共同殺人。

沒有五個醫生指導,沒有五個醫生半夜三更摸黑前來摘取器官,乞丐不會被勒死。隻會在被非法捆綁拘禁幾天後再重操舊業,繼續乞討生涯。一個沒有人出錢收買其器官的神經病乞丐不值得勒死殺害。

而鑒於五個武漢醫生目前尚去向不明,不能禁止人們作這樣的推理:河北行唐的幾個當地人,是到武漢醫院打工時認識了武漢醫生,知道了人體器官緊缺暴利,在醫生的指使或暗示下,回到行唐搜羅提供人體器官貨源。

因為在乞丐被捆綁失蹤的前幾天,曾被三個人圍打,身上有血跡傷痕。而乞丐長期在縣城乞討,從來沒有和人發生過爭吵。因此,此次被圍打,是為了取驗乞丐的血型血樣,以便按需供貨,在第一時間移植從乞丐身上摘取的肝髒等器官。如此,令人不寒而栗。

五個武漢醫生,在半夜三更,在黑燈瞎火的荒郊野外,用二十分鍾時間,從一具尚有餘溫,尚鮮血淋漓,幾分鍾前尚活蹦亂跳的屍體身上,一口氣挖下五個器官。精神可謂敬業、醫術可謂老練。但是,因為是死刑犯,因為是偷偷摸摸、膽顫心驚地暗地進行,因此沒有必要,也絕不會對屍體作任何臨床死亡檢查驗實,因此在醫生在“屍體”腹部開大十字創口摘取器官時,“屍體”很有可能還是活人。如此,五個醫生還直接就是殺人犯。五個醫生還可謂良心堅硬、醫德健全。

2007年7月3日,行唐法院判勒死乞丐的主犯一人死刑。五個武漢醫生隻被衛生部吊銷醫生資格,並離開武漢醫院,至今去向不明。是不是還在其他什麽去向不明的地方再挖什麽人的器官,天才曉得。從乞丐身上挖下的五個器官,兩個被封凍在公安,另外三個不知去向。

國家禁止人體器官交易,是為了保護無辜的人的生命,不會因為人體器官移植中人體器官需求極端旺盛、來源極端缺乏,以及其中的極端暴利的狀況,而受到威脅侵害。禁止人體器官交易所要禁止的最主要對象是醫院和醫生,隻要禁止醫院、醫生進行人體器官交易,那麽人體器官交易就會被禁止;隻有禁止醫院、醫生進行人體器官交易,那麽人體器官交易才能被禁止。在信唐這起令所有人震驚的案件中,最該受到法律懲罰的五個醫生沒有受到法律的任何懲罰。如此刑不上大夫,更令人震驚。公安、檢察、法院不懂法。

五個醫生是懂法的,懂得其敬業舉動,必須在半夜時分,偷偷摸摸,背地裏進行。可謂法製觀念強烈。再夥同律師,主動到乞丐家中,訂立不追究協議,並補償乞丐老母親6。5萬元,更是法製觀念和愛心奉獻的完美結合。

那個律師也要受到讚美。簡直就是一幅完美的,救死扶傷的白衣天神和懲惡揚善、弘揚正義的法律衛士的和諧結合圖。

一個腎髒,國內價格據說20-30萬元,如果國際接軌,搞到香港等等,則至少100萬元。誰說窮人不值錢,誰說國際接軌不好,一個神經病乞丐都值幾百萬元。五個被挖器官中不知去向的三個器官,大約早已經對號入座,變成大把大把鈔票了。

五個醫生,以及醫生雇用的律師,一定都受過不一般的高等教育,和乞丐比較,屬知識精英無疑。如果說知識精英、富人、權貴們在金錢下麵堅強勇敢地團結起來,向窮人開刀,那一定是不明真相受蒙蔽。而說公檢法助紂為虐,更是天方夜譚。五個武漢醫生和律師團結起來向乞丐開刀隻是一個小事實。但願其中水不太深,就事說事吧。

最糟糕的是窮人作踐窮人,捆綁監禁勒死乞丐的四個案犯,想來不會是富人,被判死刑的主犯是信唐農村的一位農民。這四個案犯冒生命危險殘害一個無辜生命,四個人總共得到毛利1。5萬元。其勞動付出和收入,與醫生的勞動和付出比較,好像少了一些。知識改變命運,知識就是財富。

“隻有富人受到保護,窮人才能富起來”。醫生、律師大約不會是太窮人。能幾十萬元移植器官的人,大多也不會是太窮人。乞丐是最窮人了。因此,隻有富人受到保護,窮人的器官才能賣錢,才能富起來。

神經病乞丐了,金錢發瘋了。五個醫生,以及律師等,都發瘋了。

人啊,保護窮人,保護神經病乞丐,就是保護你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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