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貼:《紅樓夢》真的結局(賀遠)
(2005-02-02 02:2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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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我呢,總也沒有心情和時間去寫,隻好去看。每當看了些好文章,字字叩在心間,心裏暗暗叫好,卻再說不出話來。做科研這許多年,文字上的功夫卻是一點也沒有了。好多文章在讀了之後,感覺和了心意,起初總想提筆寫點什麽,卻是白白發了半天呆。但是卻實在舍不得就這麽放過了。博客的功能之一便是令人可以舒展心意,既然這文章寫出了自己的心意,使自己有所感觸,應該不妨貼到這裏吧。我可以時常來翻翻,而路人或有同道者,看到這樣的文章而心有感觸,則算是多交了一朋友。至於原文的作者,我已經一相情願的當作了老師或朋友,所以不要埋怨我不敬。而且我想,入的了我得心的文章的作者,定是不肯為了這些小事糾纏的。我算是取了巧,嗬嗬。我一般也不去別的網站,所以文學城博客轉貼文學城的文章,名目張膽了點,但是所謂見性成佛,既是和了性情,便再不計較這些了。這算是我為什麽申請博客,又為什麽選了這樣的布局的一個解釋。 好了,這是我轉貼的第一篇文章。我以上寫的這些算是一個說明吧。 part one前 言 這篇文字,十年前就該寫了。可是,因為懶惰,以為生命很漫長,時間也有許多許多,它就惴惴地放在那裏,象個永不能兌現的諾言。二OO二年底,一個冬夜淩晨兩點,靜靜坐著冥想的我突然想起它,現覺著過的每一天都是僥幸,趁還來得及,我決定完成它。否則,會對幾百年前的那個人愧疚。 若你讀過《紅樓夢》,又稍稍有點喜歡。那麽,在秋涼的午後,正巧沒有風,請你坐在露台的躺椅裏,手邊放杯茶,慢慢地、慢慢地聽我給你講《紅樓夢》的事情。 二十歲左右的時候,完整的讀過《紅樓夢》(並非初次)。它對我從不是晦澀難懂的,我亦從不看脂批考證之類的東西,因他已將整個的心,全部的熱情放在這部書裏,我隻享受這書便罷了,別人如何理解它,與我何幹? 我和作者,有知己之感。正因如此,覺著有義務代他說話。我的談論,隻與前八十回有關。作者是性情中人,這本書最大的好處,在於對人性的展示,而高鶚的部分與人性無關,高鶚不懂《紅樓夢》,所以隻能從情節下手,結果給人的感覺如同“寶匣裏裝上了大糞”那般別扭,我是無法讀下去,因為怕氣死。所幸我從未看完後四十回,所以對《紅樓夢》保留著美好的印象,兼真摯的感動。 他說這本書是“一把辛酸淚”,一點不過分。他的痛苦,我想更深於此吧。 寶黛之情達到男女之愛的極至,而愛的悲劇亦使作者的忿恨達到了極至。 所有人都知道,這書裏記錄了作者的情殤,既然他隻寫了這麽一部書,寫得如此美麗精致,他是想為自己的愛情找個完美的歸宿罷? 作者與寶玉係同一靈魂,而寶玉畢竟是一虛構形象,他的瘋言瘋語、乖張舉指作者未必做的出,可能寶玉是作者向往之理想中的自我。正如他是理想化,正如作者想將自己隱去,寶玉成為書中最不真實,著墨最多而相對形象不甚完整的人物,他的作用隻是充當作者的口舌,用來說故事的一根主線而已。而隻有涉及寶黛之情的描寫中,寶玉的身影才清晰明朗一些。 我疑心作者並未打算將寶黛結局的部分流傳出去,也許那太接近事實(恐惹禍上身),也許他唯獨不肯在這樁事情上杜撰下去,索性幹脆不寫了,但他在書中有 N次交待了事情的真相。 交待一:此書常循一正一副、反複暗寓的方式交待情節。頭四回裏故事的主角到齊,第五回可謂總括,第六回才是故事真正的開始,所有人物開始生活起來。脈絡如此清晰,為何這裏要有一個例外,作者為何要在第二至第四回裏講一個獨立的故事:香菱、馮淵與薛蟠? 它不是一般的引子。 請注意香菱在以後的故事中著墨不多,並非是作者想主要刻畫的人物,而她一生的命運卻拿到開篇獨立完成,她那樣重要嗎?再注意甄士隱(這個名字已說明一切,將真事隱去,以“香、馮、薛”來代)這個人物有無出現的必要(他與此後的故事毫無關係)。最重要的是作者本旨是在頭五回交待故事的全部情節,而非真的展開情節,那麽香菱這個刻意的安排為了什麽? 黛玉之父與香菱之父同樣於賈雨村落破之際予以相助,此後兩個孤女同樣離家寄人□下,二人又都與賈雨村有某種聯係,這樣巧合嗎?香菱的作用已很明顯了,作者擔心世人不解香菱即黛玉命運的暗示,還作了其它一些牽強的描寫:1、香菱的容貌酷似秦可卿,而秦可卿兼俱寶釵、黛玉之美。2、作者讚許黛玉詩詞上麵的才華,他也令香菱有此向往。香菱此後在書中被提及的情節主要是師從黛玉作詩,寶釵之才不遜黛玉,且是耐心好性的,香菱何必舍近求遠呢?此乃作者刻意為之。3、薄命司有“金陵十二釵正冊”、“金陵十二釵又副冊”在情理之中,偏又多出個“金陵十二釵副冊”,這一冊中隻列了一個女子,便是香菱(此乃醒眼之意),且看她的判詞,其中一句“自從兩地生孤木”,可指夏金桂,亦可指“林”。而黛玉的判詞圖畫中有“兩株枯木”,這也是巧合嗎?4、本書中癩頭和尚欲超度兩個女子,一是黛玉,另一個便是香菱。為何是香菱?既然她這樣特殊,為何書中毫不涉及香菱的性格描寫?可見她於作者眼中不是一個人,而是符號。再則,寶黛的前緣為何要從香菱的父親甄士隱的夢中道出?5、最重要的暗示,即第八十回(最後一回)恰恰終結於香菱飽受欺淩,命將不久之時。實際上經過千方百計地布線設局,至此,已無須再交待那隱去的關於黛玉的真相了。 《紅樓夢》成稿在作者生前便已流傳了很長時間,在這漫長的時間裏,作者完全可以完成後半部,但這傳說中的後半部,市井中人卻從未得見。反而,在本書的最後幾回,我卻看到奇怪的跡象,這幾回隻是間略地述說情節,文字與人物毫無光彩,略顯生硬(《芙蓉女兒誄》除外,它可能是作者早先便寫好的),已看出倉促之意,不知這部分是有人代筆,還是作者力不從心了。 既然香菱與馮淵的好姻緣被薛蟠毀掉,那麽黛玉呢? 薛蟠是本書非賈姓男子中著墨最多,也最被醜化的一個人物,而他在本書裏除了香菱一案之外,根本就是一個可有可無之人,可作者偏偏不放過任何一個醜化他的機會,隻要有荒唐的場景,就必有薛蟠出現,就必大暴其醜(此非一般的憎恨)。因作者這種泄憤的需要,為薛蟠製造了很多出場的機會,給讀者印象好象寶玉與薛蟠過從甚密。寶玉一個風雅之人,與蔣玉菡做朋友倒是合乎情理,可薛蟠這個濁物,與寶玉有何相似之處? 賈雨村在以後的情節中再未出現過,他的作用無非是連接香菱與黛玉兩位女子。賈雨村既然在香菱與薛蟠一事中推波助瀾,難保不會在賈府勢敗時給黛玉帶來厄運。賈府招禍,食鳥各投林,狠舅奸兄可以把巧姐賣掉,這個無父無母的黛玉又能怎樣?此時賈母可能已死掉,寶玉又不能脫身,這個黛玉曾經的老師,他有何事不敢做?此聯想皆因首回賈雨村吟出的“玉在櫝中求善價,釵於奩內待時飛”(賈雨村字 “時飛”),後文有詳解。 可見,這段冤案已非一般的引子,實則寶黛悲劇的寫照。本書首回第二段,僅隻一句話“此回中凡用‘夢’用‘幻’等字,是提醒閱者眼目,亦是此書立意本旨”。若此言僅指甄士隱夢中之事豈不多餘?那是略有腦筋的人便可明了的。作者即是先著書,而後分出章回,那麽“此回”也許並非僅指首回,本書唯一用“夢幻”一詞是在第四回:賈雨村得知香菱、馮淵一事歎道:“這也是他們的孽障遭遇,亦非偶然。不然這馮淵如何偏隻看準了這英蓮?這英蓮受了拐子這幾年折磨,才得了個頭路,且又是個多情的,若能聚合了,倒是件美事,偏又生出這段事來。這薛家比馮家富貴,想其為人,自然姬妾眾多,淫佚無度,未必及馮淵定情於一人者。這正是夢幻情緣,恰遇一對薄命兒女”。一見鍾情的香、馮以“ 孽障遭遇,亦非偶然”來形容不是太勉強了?它是暗指寶黛的“前生木石之約”。原來這個悲劇的真相才是此書立意本旨。 現實中,作者的愛人一定是嫁到了位居於上,使他敢怒不敢言的地方,書中無數的細節暗示了寶玉因黛玉離去才娶的寶釵。 交待二:第一回,二仙師對動了凡念的石頭警示:“好事多魔,瞬息間則又樂極悲生,人非物換,究竟是到頭一夢,萬境歸空”,此是對寶玉姻緣的預示。石頭此去將“空歡喜”,必是起先黛玉許給了寶玉的,此後才發生出乎意料的變故。 交待三:第九回頑童鬧學堂,冷眼看象突兀了些,與其它章回沒什麽關聯嘛,但自有深意在裏麵。寶玉私塾時好男風,可與馮淵相似?該回兩個學童“香伶” (香菱)、“玉愛”(愛玉諧音“黛玉”),這二人曾受薛蟠寵愛,而那個玉愛又是寶玉喜歡的。作者這樣設局不僅僅是描述少年的成長曆程吧?此處,薛蟠將香菱與黛玉聯係起來。 交待四:二十五回,鳳姐拿寶黛的婚事取笑黛玉,片刻後,寶玉中邪,眾人前來觀望。無端的帶過一筆:“薛蟠忽一眼瞥見了林黛玉風流婉轉,已酥倒在那裏。” 薛蟠與黛玉真是兩個世界的人物,薛蟠之好色荒唐書中已有充分展現,無須用黛玉這樁事充數。黛玉於作者心中是多麽超群脫俗不容侵犯,為何在此令她遭受無妄之災?這不適當的情節安排又是個明顯的暗示,薛蟠的存在不過是個符號,當然薛蟠和黛玉不會有什麽事情發生,隱含的事實是:寶黛婚事將近時,半路會殺出個如薛蟠的混世魔王。 交待五:鳳姐弄權鐵檻寺,又是生生拆散一樁好姻緣,又是女子被豪門所奪,一對璧人不屈而死。以作者之才,何愁找不出事端以表鳳姐之惡?為何他總在這樁事上轉圈?此乃作者之恨啊!當一個人不自覺地重複一個言論時,隻是因為那是最接近事實的部分,也是最令他無法釋懷的遺憾。 交待六:探春判詞中有一幅畫,畫中兩人放風箏,一隻船,船中有一女子,掩麵泣涕之狀。船中的女子是探春無疑,她將遠嫁,這是後話。那兩個放風箏的人是誰?這是前因。二十二回,探春所製燈謎──風箏,那麽二人中應有一人是探春,那另外一人是誰,書中已有暗示。七十回(此回極重要,黛玉的結局露出端倪),紫鵑拾了別人落的風箏,馬上遭到探春、黛玉二人的反對,說那是晦氣之物。緊接著,黛玉提議大家到房外放風箏,這個建議由黛玉提出豈不荒謬,黛玉最是孱弱不好動的,用家仆的話說:“出來風兒一吹就倒了”。可以放風箏的天氣必是風大的很,黛玉避之不及怎還會出去玩?這個謬誤並非作者疏忽,他是一再暗示這個事實:黛玉終將象探春一樣做為權勢的犧牲品嫁於帝王之家。猜測她婚後不久便因思念寶玉淚盡而亡,作者是否按原意寫出寶黛的結局已不得而知。 這風箏放的大有深意。寶玉想放的風箏都未得,隻剩了個“林”大娘送來的美人風箏。明明是放晦氣的,黛玉的風箏線已放盡,最後撒手時卻不舍,紫鵑笑道: “我們姑娘越發小氣了。哪一年不放幾個子,今忽然又心疼了。姑娘不放,等我放。” (看至此,不禁一陣心酸)。竟說了兩句“這一去把病根兒可都帶了去了。”既生為情種,必為情所困,這病根如何去得掉,原來此去必死無疑。探春的鳳凰風箏與 “不知哪來的”又一個鳳凰風箏絞在一起,接著又加進個喜字帶響鞭的風箏,三下不能分開將線扯斷了,飄飄都去了。這風箏占的是婚事,且將有兩個皇妃。 交待七:看探春的風箏謎最後一句“莫向東風怨別離”(不要埋怨東風無情強使別離)。再看黛玉所占芙蓉簽“莫怨東風當自嗟”(不要怨恨東風,還是哀歎自己命運不好吧)。同是暗示歸宿的讖語,作者將之寫的完全一樣。為何十二釵中唯獨將探春的歸宿交待的明明白白,沒有令人誤解的可能,這便是原因。 那麽這東風所謂何事呢?七十回,黛玉初為“桃花社”社主,所填柳絮詞已將結局大白天下(堪伶詠絮才):黛玉下半闋──歎今生誰舍誰收?嫁與東風春不管,憑爾去,忍淹留(可歎你今生何處是歸宿?柳絮被東風吹落,春天卻不聞不問,任憑其四處飄泊,忍心其長久不歸)。為著她的愛人沒有拯救她,些許有些怨忿吧?正是:“紅顏勝人多薄命,莫怨東風當自嗟。”同樣的東風,看給寶釵帶來怎樣的命運:寶釵下半闋──韶華休笑本無根,好風頻借力,送我上青雲。便是這同一個變故,卻給寶釵帶來了好姻緣。正是:“玉在櫝中求善價(黛玉),釵於奩內待時飛”。 交待八:書中僅有兩處寫寶玉獲贈美男的隨身物件(寶玉送與湘雲的麒麟不算,那是道人的供奉,寶玉在禮品中自己挑的),其一是蔣玉菡的長巾,寶玉將之給了襲人,後襲人嫁於蔣玉菡;其二是北靜王的念珠,寶玉送於黛玉。巧的是黛玉與襲人都是寶玉起初欲迎娶的女子,而二女均與寶玉無緣,這兩物件又都出自北靜王爺之手,此並非巧合。世人皆以為襲人離開了寶玉,實則不然,蔣玉菡(“將玉含” 扣含玉而生)在書中為寶玉之副,該人物是虛設,襲人嫁於蔣玉菡暗指襲人仍與寶玉在一起,但為何襲人的判詞這樣寫呢:“堪□優伶有福,誰知公子無緣”,此乃作者苦心,以汗巾為信讓襲人與蔣玉菡結一段姻緣是虛,以此暗示那個贈念珠的人將與黛玉有婚姻的緣分。黛玉一個貴族女子怎會有香菱一樣的際遇,給人做側室?到此可明了,她的夫婿是王爺一類的帝王人物,在那裏可謂“姬妾眾多,淫佚無度” 的境地,命運與香菱何異?正如香菱之於馮淵是唯一,而於薛蟠隻一玩物耳。 交待九:寶玉起先為瀟湘館提名“有鳳來儀”(此名用於正殿豈不更合適), “鳳”在古時指後妃。後起詩社,黛玉名號“瀟湘妃子”。她總是和這類稱呼聯係在一起,而不是探春。 交待十:寶玉初見警幻仙子有本書唯一賦文《西江月》(賦,一般都是費話),形容其貌美,但言辭之間完全套用了曹植的《洛神賦》,以作者的文采何需如此?用意何在?曹植愛袁紹兒媳甄氏,欲娶為妻,曹操卻將她許給曹丕立為後,不久她便被賜死,曹植路過洛水,因思念甄氏,便假托洛神宓妃的故事記念她。又是好姻緣被拆散,這是作者反複暗示的真相。作者恐世人不解,於四十三回中,無因說了一句:“殊不知古來並沒有個洛神,那原是曹子建(曹植)的謊話,今兒卻合我的心事,故借他一用。”(寶玉語) 凡此種種不再贅述,下麵我要說幾句閑話。 以寶釵代黛玉與寶玉成親一說甚是可笑。寶玉是何等樣人,他以忤逆的姿態對抗黛玉以外所有人的觀念(黛玉精神上與他是一致的),乃至他的父親,麵對來至整個家族的壓力他從未妥協過,某種意義上,他可稱做人性上的英雄。他視黛玉為生命,若將她替換掉,這個整天尋死覓活的寶貝會認帳嗎?隻有一個情況例外,那就是黛玉不可能是他的了,他才會和寶釵成親。 看看書中的線索。五十七回,紫鵑謊稱黛玉將回蘇州,寶玉便已死了大半,後紫鵑又拿寶琴探他:“你如今也大了,連親也定下了……要定下琴姑娘呢……”,寶玉笑道:“不過是句玩話,他已經許給梅翰林家了。果然定下了他,我還是這個形景了?……我隻告訴你一句躉話:活著,咱們一處活著;不活著,咱們一處化灰化煙,如何?”了然,若將別個女子許給寶玉,必不成功,僅在這樁事上,寶玉會以命相搏,不可能被人按頭強吃草的。可知日後失掉黛玉,寶玉該是怎麽樣一個慘狀,不敢想象。 高鶚的意思,寶黛悲劇隻因族內人的反對,又是誤解。賈家族人從上至下皆認定寶黛婚事必成無疑,這從薛姨媽認真地要為黛玉保媒到賈璉家仆的議論中已明確表露出來。書中唯一支持金玉良緣的,卻是元春,這個來至宮中的勢力,恐怕這便是悲劇的先兆。 五十七回,借薛姨媽的話已明白暗示寶黛婚事毀於外因:“管姻緣的有一位月下老人,預先注定,暗裏隻用一根紅絲把這兩個人的腳絆住,憑你兩家隔著海,隔著國,有世仇的,也終久有機會作了夫婦。這一件事都是出人意料之外,憑父母本人都願意了,或是年年在一處的,再不能到一處(分明在說寶黛)。比如你姐妹兩個的婚姻(黛玉和寶釵),此刻也不知在眼前,也不知在山南海北呢。” 後 話 看至寶黛初會一節,便會淚濕眼眶。想作者寫這段文字時,應滿含熱淚,心中酸楚的罷。 寶黛的愛情,我又見了一次,是在艾米莉勃朗特的《呼嘯山莊》裏。希刺克厲夫和凱瑟琳的情感與寶黛本質上是一類。那是超脫了人世間一切羈絆的,不可能被摧毀的,也不能再改變的情愫。好象這樣的情感隻能發生在青梅竹馬之時,是種靈魂上完全的認同和倚靠,是相濡以沫的境界。 寶釵之美似勝黛玉,為何寶玉獨愛黛玉?黛玉來探寶玉,不遇,她會翻看寶玉案頭新添了什麽書,寫了什麽文章;寶釵則不然(寶玉熟睡可視作不在),寶釵在意他的起居飲食,繡個布兜兒或是仕途前程。這是兩種完全不同的愛情,雖然都是愛,黛玉關心他的靈魂(她與寶玉不止生活在浮淺的生活層麵上)。寶釵關心的是他作為人的本體,寶玉這種人物又怎會滿足乏味而無共鳴的情感呢? 有人問:為何寶玉囑晴雯送兩個舊帕子給黛玉?黛玉對寶玉:你隻管你,你好我自好。殊不知你失我自失。寶玉遭受體罰,黛玉比他還痛,這一點寶玉自是清楚的,所以叫晴雯謊稱身體已漸好,不要掛懷。黛玉為寶玉而痛,定是淚流不止,送那帕子是為她拭淚,舊的帕子自是寶玉用過的,必有寶玉的氣息在上麵,帕子去了,如同本人去了是一樣的,此意黛玉明了,慨歎寶玉不負知己之心。 不敢說這些故事情節是真實的,但情是真,恨是真的,想作者寫此書的過程是顛狂悲感的罷?有時竟恍惚覺得,作者莫非一女子?世間男子皆庸俗蠢笨之輩,而他何以,何以如此了解女人,如此懂得愛呢? 看寶玉《芙蓉女兒誄》,悲從中來,若得此男子之愛,終生何憾 part 2: 洛神和北靜王的愛妾 寶玉祭金釧去了。到哪兒祭去了?水仙庵,供洛神的地方。就在這兒寶玉說了那個什麽“殊不知古來並沒有個洛神,那原是曹子建的謊話,今兒卻合我的心事,故借他一用。”洛神的故事賀兄已經說明白了。 接著茗煙說了段特別奇怪的話:“我茗煙跟二爺這幾年,二爺的心事,我沒有不知道的。隻有今兒這一祭祀沒有告訴我,我也不敢問。隻是這受祭的陰魂雖不知名姓,想來自然是那人間有一,天上無雙,極聰明極俊雅的一位姐姐妹妹了。二爺心事不能出口,讓我代祝:若芳魂有感,香魂多情,雖然陰陽間隔,既是知己之間,時常來望候二爺,未嚐不可。你在陰間保佑二爺來生也變個女孩兒,和你們一處相伴,再不可又托生這須眉濁物了。” 注意啊同誌們,他這是說金釧姐姐呢麽?“人間有一,天上無雙,極聰明極俊雅的一位姐姐妹妹”是誰啊?姐姐就罷了,還有“妹妹”的事?大戶人家有小_管丫環叫“妹妹”的麽?還有:“知己之間”啊?!寶玉跟誰知己啊?是跟金釧姐姐啊? 更奇怪的是寶玉回家撒的那個謊:“北靜王的一個愛妾昨日沒了,給他道惱去。他哭的那樣,不好撇下就回來,所以多等了一會子”。寶玉什麽借口不能找,非找個死人當幌子?死的還是北靜王的愛妾!那時候能隨便咒人家 (別說王爺家了) 死人的麽?而且,賈府從上到下的人對這個謊居然沒反應!一個接下碴兒的都沒有!都不說派人瞧瞧去!秦可卿死的時候北靜王可是親自來路祭的啊!賈家不會全是那不懂規矩的吧。那麽,原因就隻剩下一個了:寶玉撒了個極易揭穿的謊,賈家卻不能揭穿這個謊,因為,那不是謊,而是真的! 現在,真相大白了!這就叫“移花接木”,這就是“乾坤大挪移”。曹雪芹毀掉了後三十回,但是他沒有毀掉黛玉之死!他給“移”到這兒來了! 那個跟洛神相似的“人間有一,天上無雙,極聰明極俊雅的一位姐姐妹妹”就是北靜王的一個愛妾!她,就是 。。。 。。。 看了此文,頓覺我先前所言已不足為重,這才是真正有用的證據。“茗煙”,明言也。這是他在書中說的唯一有用的話,他說寶玉在祭知己,這知己除黛玉再無他人。書中所有線索在這裏收攏了──黛玉便是北靖王的愛妾。“小人書”認為黛玉應是自殺,而非我先前所言死於相思之苦,我覺是對的。 本以為,與《紅樓夢》的緣分在上篇文章便已有個了斷。未料想抵毀之聲四起,幾近令我對自己發了疑惑,為補救我的孤陋寡聞,近日找來《紅樓夢魘》翻翻(隻因對張愛玲小姐的聰明有幾分信任)。她的研究方式是明智的──作者幾經易稿的痕跡可完全暴露他的意圖。張愛玲在細微處有天生的嗜好,這個考證她做的很好。我且將重要線索摘錄如下: 1、第七十回改寫的痕跡非常明顯。上半回賈政來信,說六七月回家,於是寶玉忙著溫習功課,桃花社停頓。下半回賈政又有信來,視察海嘯災情,改年底回家,寶玉就又鬆懈下來,於是又開社填詞。第七十一回開始,賈政已經回來了,接著八月初三賈母過生日,顯然不是年底回來的,仍接第七十回上半回。一定是改寫下半回,為了把那幾首柳絮詞寫進去。第一回脂批:“餘謂雪芹撰此書中,亦為傳詩之意。” 己卯本到七十回為止,或者在此告一段落。第七十回賈政歸期改了,而底下幾回早已有了,直到第八十回年底,時序分明。唯一的辦法是第七十一回回首加個帽子,解釋賈政為什麽仍舊六七月回家,但顯然迄未找到簡潔合理的借口。 2、甲戌本第四回薛文起、英菊改薛文龍、英蓮,此外也許還有更動,也都是此本新改的。 3、十四回回末秦氏出殯,寶玉路謁北靜王,批“忙中閑筆。點綴玉兄,方不失正文中之正人。作者良苦,壬午春,畸笏”。 4、金釧兒是第三十、三十二這兩回的一個重要人物,但是這兩回的總批都沒有提起她,因此作批的時候還沒有這人物。 祭釧潑醋二回是一七五六年新春寫的。書中添上金釧兒這人物,卻在一七五四本前的「紅樓夢」期前,大約一七四○年間。換句話說,寫了金釧兒之死,至少七八年後才寫祭金釧。為什麽中間隔了這麽久? 金釧兒這人物是從晴雯脫化出來的。她們倆的悲劇像音樂上同一主題而曲調有變化(證據橫跨兩章,不再摘錄)。 出家的預兆在第三十、三十一回,兩次都是寶玉用半開玩笑的口吻說「你死了我做和尚」,一次向黛玉說,一次向襲人說。第二十九回至三十五回這七回是在書名「紅樓夢」期前或更早,加金釧兒的時候改寫的,除了幾段保留下來的原文,都沒有回內批。 5、戚本此回的特點,還有柳湘蓮人稱“柳大哥”,不是“柳二哥”。 6、畸笏一七六七年的一條批:“……襲人正文標目 日:‘花襲人有始有終。’ 7、第一、二回甄士隱賈雨村的故事是不可分得。顯然自述一節起初並沒提甄士隱賈雨村,而是這樣:──括弧內文字是後加的──此開卷第一回也。作者自雲〔因曾曆過一番夢幻之後,故將真事隱去,而借通靈之說,撰此「石頭記」一書也。 8、有北靜王的五回都是後添的。第一個早本沒有北靜王, 9、但看第二回脂批:“語言太煩,令人不耐。古人雲‘惜墨如金’,看此視墨如土矣,雖演至千萬回亦可也。”也評得極是。 10、後來另加香菱入園學詩,添寫第四十八回一回。根據脂硯那條長批,蟠柳事件與賴尚榮都是為香菱入園而 設。其實調戲挨打與賴尚榮都是舊有的,現成的。並不是脂硯 扯謊,他這條長批是非常好的文藝批評,盡管創作過程報導得 不盡不實──總不見得能把改寫的經過都和盤托出。 [評]:原來,我留意的線索統統是後加進去的。看來,他越寫膽子越大,越寫越不甘心,零零落落將那隱藏的真相也放進去了。每一次的改寫,都與那個真相有關。如果有人以為作者曆經十餘年的數次刪改是為文章潤色,對一個天才而言,那真是不敢想象的。如何交待黛玉的結局,他竟想了八年。而我們發現這一點,卻用了更長的時間。 起初以為,脂硯與作者有著隔閡,在情感上?心智上?不然為何作者明明做著小動作(他的寫作過程不很自由),他竟會毫無察覺呢?每每還用批語將看書人引入歧途?但細細一想,又不是。畸笏屢次透露結局的部分,提及諸多人物偏偏不提黛玉,寶黛情事是該書主旨,對於悲劇的發生脂硯與畸笏相約而同保持沉默,甚至脂硯拙劣的拖詞也成了保護作者的證據,例如,在香菱進園學詩的原因上扯謊。 脂硯批第二回“雖演至千萬回亦可也”。是了,因為它是真相。 這象一張拚圖,我們將棋子翻起,重新排列。 11、可知作者生前最後兩年在提高尤三姐的身份,改為放蕩而不輕浮。 12、寶釵問起寶玉挨打的原因,襲人說出焙茗認為琪官的事是薛蟠吃醋,間接告訴了賈政。寶玉忙攔阻否認。寶釵心裏想“難道我就不知道我的哥哥素日恣心縱欲毫無防範的那種心性?當日為一個秦鍾,還鬧的天翻地覆,自然如今比先更利害了”。書中並沒有薛蟠與秦鍾的事。第九回入塾,與薛蟠隻有間接的接觸。 13、第七十九回寶玉剛聽香菱講起薛蟠喜訊後就病了,病了一個月才漸漸痊愈,大夫叫他多養息,過了百日才準出門,五六十日後就急了,薛蟠娶親也不能去。 [評]:想起作者化身為柳湘蓮痛扁薛蟠一節,莞爾一笑。 寶玉與薛蟠的正麵矛盾被刪去了,太顯眼了? 14、第二十一回寶玉不理襲人等,“便權當他們死了,毫無牽 掛,反能怡然自悅。”庚、戚本批注:此意卻好,但襲卿輩不應如此棄也。寶玉之情,今古無人可比固矣,然寶玉有情極之毒,亦世人莫忍為者,看至 後半部,則洞明矣。故後文方能“懸崖撒手”一回。若他人得寶釵之 妻,麝月之婢,豈能棄而為僧哉?玉一生偏僻處。靖本第六十七回回前總批如下: 末回“撒手’,乃是已悟。此雖眷念,卻破迷關。是何 必削發?青埂峰證了情緣,仍不出士隱夢。而前引即秋三 中姐。( “中秋三姐’?──續書人似乎看過這條批,因此 寫寶玉重遊太虛幻境的時候是尤三姐前引。) [評]:我們再不能知道當年發生了什麽,但作者的情義留下來了。 張愛玲的考證結果,寶玉不是因窮出家。她認為是生活不如意(這倒附符合她的性格),但又如何印證情極之毒?對一人用情極深才會對他人無情。 15、續書者《紅樓夢》不熟,卻似乎熟悉曹雪芹家裏的曆史。吳世昌與趙岡的著作裏分別指出,寫元妃用“王家製度”字樣,顯指王妃而非皇妃,元妃卒年又似紀實,又知道秦氏自縊,元宵節前抄家。 元妃亡年四十三歲,我記得最初讀到的時候非常感到突兀。一般讀者看元妃省親,總以為是個年輕的美人,因為剛冊立為妃。元春寶玉姊弟相差的年齡,第二回與第十八回矛盾。光看第十八回,元春進宮時寶玉三四歲。康熙雍正選秀女都是十三歲以上,假定十三歲入宮,比寶玉大九歲。省親那年他十三歲,她二十二歲,冊立為妃正差不多。 在年齡方麵,原續書相當留神,元妃的歲數大概是他存心要露一手,也就跟他處處強調滿人氣氛一樣,表示他熟悉書中背景。鴛鴦自縊一場,補出秦氏當初也是上吊死的。直到發現甲戌本脂批,雲刪去“秦可卿淫喪天香樓”一節,大家隻曉礙死得蹊蹺,獨有續作者知道是自縊。當然,他如果知道曹家出過王妃,王妃享年若幹,就可以知道他們的家醜。 寫她四十三歲死,已經有人指出她三十八歲才立為妃。冊立後“聖眷隆重,身體發福”,中風而死,是續書一貫的“殺風景”,卻是任何續《紅樓夢》的人再也編造不出來的,確是像知道曹家這位福晉的歲數。他是否太熟悉曹家的事,寫到這裏就像衝口而出,照實寫下四十三歲? 第六十三回“我們家已有了個王妃”句,泄漏元妃是個王妃。 八十回抄本膾炙人口這些年,曹家親友間一定不斷提起,外人很可能間接聽到作者自己抄家的事。他家最_赫的一員是一位姑奶奶,訥爾蘇的福晉。續書人是滿人,他們皇族金枝玉葉的多羅郡王,他當然不會不知道, 第六十三回行「占花名兒」酒令,探春抽的簽主得貴婿,眾人說「我們家已有了個王妃,難道你也是不成?」顯然早本元妃原是王妃,像曹寅的女兒,平郡王那爾蘇的福晉。可見第六十三回寫得極早。 [評]:作者將元春的王妃身份改做皇妃,是為混人(因太接近家史)?但他留下了六十三回“王妃”的稱謂,以照應黛玉嫁給北靖王的事實,這是關鍵處,不是疏忽。 16、俞平伯將《風月寶鑒》視為另一部書,不過有些內容搬到《石頭記》裏麵,如賈瑞的故事,此外二尤、秦氏姊弟、香伶玉愛、多姑娘等大概都是。 假定《凡例》是“吳玉峰”寫的,脂硯外的另一脂評人化名。他一開始就說明用《紅樓夢》的原因:它有概括性,可以包容這幾個情調不同的主題,《風月寶鑒》、《石頭記》──寶玉的故事──《十二釵》。盡管作者從來沒有認真考慮過用《風月寶鑒》。 俞平伯說起刪天香樓事:“秦可卿的故事應是舊本《風月寶鑒》中的高峰。這一刪卻,餘外便隻剩些零碎,散見於各回。” “《秦可卿淫喪天香樓》,作者用史筆也”。“史筆”是嚴格的說來並非事實,而是史家誅心之論。老朽因有魂托鳳姐賈家後事二件,豈是安富尊榮坐享人能想得到者。其言其意令人悲切感服,姑赦之,因命芹溪刪去“遺簪”“更衣”諸文。 大概自從把舊著《風月寶鑒》的材料搬入《石頭記》後,作者的弟弟棠村就主張《石頭記》改名《風月寶鑒》,但是始終未被采用。 雪芹在楔子裏嘲笑他弟弟主張用《風月寶鑒》書名, 畸笏指出《紅樓夢》比較有綜合性,因為書中的石頭與十二釵這兩個因素還性質相近,而《風月寶鑒》相反,非用《紅樓夢》不能包括在內。後來也是他主張刪去天香樓一節,於是這部書叫《風月寶鑒》更不切題了。 自從《風月寶鑒》收入此書後,書中才有太虛幻境,看來賈瑞的故事裏的“太虛玄境”是從《風月寶鑒》裏原封 不動搬來的。 看來早本賈家家譜較簡,《風月寶鑒》收入此書後才有寧府,才將惜春改為賈珍之妹。 第二十二回與第六十三回同是從最早的早本裏保留下來 的,而太虛幻境的預言寫得比較晚,相隔的年數太久,因此一部 分與這兩回的預言重複。 楔子末尾那一係列書名,按照時序重排,是初名「石頭記」,改名「情僧錄」,十年五次增刪後又改名「金陵十二釵」;增刪時將「風月寶鑒」收入此書,棠村就主張叫「風月寶鑒」;最後畸笏建議總名「紅樓夢」,但是到了一七五四年,脂硯又恢複「石頭記」原名(見「二詳」)。 [評]: 原來,作者不止寫了一部書,還有《風月寶鑒》,看來它主言性,應與《金瓶梅》相似。史筆,是那個令畸笏緊張的家醜嗎? 可能《風月寶鑒》與言情的《石頭記》相悖,作者另設寧府安置它。作者嘲笑《風月寶鑒》這個名字,可知他對大觀園的珍視,最終,《風月寶鑒》僅做了陪襯。後來,作者決定讓尤三姐、柳湘蓮為《石頭記》服務,柳湘蓮被改做柳二爺,尤三姐被淨化。 可知《風月寶鑒》加入前《石頭記》的悲劇情節已確定。 17、林四娘故事中又有“黃巾赤眉一幹流賊”,庚本批注:“妙!赤眉黃巾兩時之時(“事”誤),今合而為一,……若雲不合兩用,便呆矣。此書全是如此,為混人也。” [評]:《風月寶鑒》的加入衝淡了《石頭記》的隱諱氣氛,變成了浮世繪。一葷一素,做了盛宴。 以上的部分是舊事重提,與前篇沒什麽出入。下麵,可謂是在《紅樓夢魘》的新發現。 起初,因為寶玉對薛蟠的仇恨,加之薛姨媽的那番話:“這一件事都是出人意料之外,憑父母本人都願意了,或是年年在一處的,再不能到一處”(分明在說寶黛),斷定王夫人在悲劇事件中充其量是個漠視的角色。但現在知道金釧是晴雯的分身,二人皆因王夫人而死,這看法便有了改變。黛玉他嫁,賈府內部應有個中間人,賈母死後,王夫人自然成 作者:想遊進瓶子裏的魚 回複日期:2004-2-8 23:00:00 17、林四娘故事中又有“黃巾赤眉一幹流賊”,庚本批注:“妙!赤眉黃巾兩時之時(“事”誤),今合而為一,……若雲不合兩用,便呆矣。此書全是如此,為混人也。” [評]:《風月寶鑒》的加入衝淡了《石頭記》的隱諱氣氛,變成了浮世繪。一葷一素,做了盛宴。 以上的部分是舊事重提,與前篇沒什麽出入。下麵,可謂是在《紅樓夢魘》的新發現。 起初,因為寶玉對薛蟠的仇恨,加之薛姨媽的那番話:“這一件事都是出人意料之外,憑父母本人都願意了,或是年年在一處的,再不能到一處”(分明在說寶黛),斷定王夫人在悲劇事件中充其量是個漠視的角色。但現在知道金釧是晴雯的分身,二人皆因王夫人而死,這看法便有了改變。黛玉他嫁,賈府內部應有個中間人,賈母死後,王夫人自然成了這個拿主意的人,這個悲劇,有一半她應有份。 突然想到,書中寶玉對雙親是無情的。 18、畸笏批“紅玉後有寶玉大得力處,此於千裏外伏線也。” 可見是直到第二十七回鳳姐、紅玉的談話中,方才觸機改為林之孝之女,畸笏暗示獄神廟中寶玉紅玉的談話內容,聽上去紅玉還沒嫁給賈芸。紅玉是林之孝的女兒這一點,與她在怡紅諸鬟間的地位不合,與晴雯對林之孝家的態度也不合,顯然是後改的。(為了她有辦法來探監) [評]:小紅也是後加的人物,應叫林紅玉,這樣明顯的暗示我怎麽會疏忽呢?她也是林黛玉的一個分身(黛玉穿紅衣)。“小人書”推測賈家遭難黛玉是援手相救的(皆因《□□詞》),他說對了。 看《紅樓夢魘》,最喜歡這句:“少年時代一過,就被逐出伊甸園。家中發生變故,已經是發生在庸俗暗淡的成人的世界裏。而那天經地義順理成章的仕途基業竟不堪一擊,這樣靠不住。看穿了之後寶玉終於出家,履行從前對黛玉的看似靠不住的誓言。”雖不適合《紅樓夢》,但世事大致如此。這種悲涼與無奈正是張愛玲人生的底子。 下麵這些,看看可知那些尾稿作者並不滿意,亦不打算流傳。 19、吳氏舉出許多內證,如回前附葉、回後批所述情節或回數與今本不符,又有批語橫跨兩三回的,似乎原是合回, 20、此本第二十五回總批有:“通靈玉除邪,全部隻此一見……。”是移植的庚本眉批,原文是:“通靈玉除邪,全部百回隻此一見……壬午孟夏,雨窗”。壬午是畸笏批書的時間。他這條批搬到甲戌本作為總批,刪去“百回”二字,顯然因為作者已故,這部書未完,隻有八十回。到了第二十五至二十八回,標題詩製度已經廢除,也是為了同一原因,作者死後,缺的詩沒有補寫的希望了。 21、一七五四本前,書名《紅樓夢》,是最後的一個早本,有一百回,已完。 22、作者自承“增刪五次”,但是批者都諱言改寫──除了刪天 香樓一節情形特殊。──例如脂硯關於香菱入園的那條長批, 23、“五六稿”被借閱者遺失後,如果原稿還在,也沒再補抄, 除了心緒關係,可能因為仍舊舉棋不定,背景問題還沒解決。 24、第七十四回探春預言抄園是抄家之兆,也與百回「紅樓夢」後文衝突,隻能是後加的。 25、一七六二年,作者在世最後一年的季春,畸笏已經看過百回《紅樓夢》末了的“懸崖撒手”回,發現他從前擬的十二釵副冊、又副冊人名 錯誤,但是五年後又慨歎他看不到“懸崖撒手”一回了。當然這是因為此回改寫過,他沒看過的是此回定稿。這改寫的“撒手”回也遺失了。 也許不在那“五六稿”內,否則他似乎不會沒看到。 26、但是此書的八十回本是有市價的,十分昂貴,所以已經傳抄 了出去,成為一個獨立的單位,畸笏似乎不會沒看過原有的第二十二回,但是因為一貫的 不提改寫,隻說“此回未補成而芹逝矣”, 27、流行的八十回本《石頭記》未完,不免引起種種猜測,以為後文寫抄家有礙語,不能麵世。其實加抄家前後的兩條路線都安全,症結在有 一點上二者無法妥協,不然這部書也不會未完。 28、但是那段自述寫得極早。在這階段,此書自承是自傳──當然是與脂硯揉合的自畫像。第一個早本的「老來貧」結局卻完全出於想像。作者這時候還年輕,但是也許感到來日茫茫的恐怖。有些自傳性的資料此本毫不掩飾,用了進去,如曹寅之女平郡王福晉,在書中也是王妃。但是避諱的要點完全隱去,非但不寫抄家,甚至避免寫獲罪。第一個早本離抄家最遠,這一點非常值得注意。 到此可盡夠了,此生再不看《紅樓夢》。 “都雲作者癡,誰解其中味?”他的擔心,不幸言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