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歲的雷紮伊(Mashid Rezai)是個樂觀的英國女孩,哪怕她早已毀容。別誤會,這特麽不是雞湯,而是雷紮伊在11歲時,親手往自己臉上澆煤油,並點燃。為毛?因為,11歲時她還不是英國女孩,而是個伊朗女童。
11歲那年,從小就把雷紮伊當畜生打的父親,決定把她嫁給一個35歲的已婚男人(可娶四個老婆)。其實,就是把雷紮伊當畜生一樣賣了。那麽,等待雷紮伊的將是什麽呢?嗬嗬,她的一生都將被關在屋子中不停地生小孩,之後再把生下來的女孩養幾年後賣了……於是,勇敢的雷紮伊為了逃避這恐怖的命運,親手把自己變成了麵目可憎的怪物。
毫無疑問,那個35歲的男人退婚了,轉而去買別的女童,但雷紮伊卻沒能逃過厄運。在昏迷3個月後,等待她的不是家人的關懷,而是父親把她像條狗一樣吊起來虐打!那麽,雷紮伊的父親是個畜生嗎?真心不是,反而是“伊朗好父親”。
虐打雷紮伊是因為愛她,否則父親就應該像絕大多數伊朗父親一樣,把雷紮伊的X砍下來,掛在……嗬嗬,榮譽謀殺了解一下。
難以理解嗎?不難理解,伊朗那嘎達男人們從十四五歲開始就不避孕,親手處理掉幾個不聽話的孩子,在他們看來再正常不過。
還好,上帝獎賞勇敢的人,在被虐打奴役兩年後,13歲的雷紮伊逃跑了。她逃到一家醫院,並在一位好心醫生的協助下逃離伊朗,來到倫敦,從此再也沒有和家人聯係……那麽,這是離奇的故事嗎?並不是,在伊朗11歲嫁人太普遍了,因為伊朗法定結婚年齡是9歲!臥槽,9歲怎麽結婚?嗬嗬,9歲還隻是法律規定的最低年齡而已。
在伊朗,隻要你出得起禮金,別說9歲,就算9歲以下的女童也行。比如,前兩年就有一個伊朗油膩大叔娶了一個8歲的女童。這本沒什麽稀奇,但一般男人都是娶來先暖床,養幾年再……這個大叔當晚就把8歲女童弄得大出血死了!BUT,那又如何?
So,任何一個人移民到伊朗,都可以理直氣壯、正大光明、胸懷坦蕩……地娶9歲小女童。而且,不是娶一個,伊朗可以娶四個9歲老婆(還可娶8個臨時老婆)……呃,先別臥槽了,這在伊朗根本不值得大驚小怪。因為,作為一個神權國家,伊朗還是地球上唯一一個活體器官買賣合法化的國家(恐怖的活體摘取)!然而,你丫噴伊朗試試?
毫無疑問,你敢噴伊朗就是帝國主義亡伊朗之心不死,就是幹涉伊朗內政,就是美國走狗,就是……因為,這所有的一切都是伊朗白紙黑字的法律文件,是伊朗的依法治國!別說外果仁了,就是伊朗人自己也不能反對。比如,2019年1月……
眾所周知的原因,童婚的死亡率很高,所以伊朗改革派在2019年1月提出“禁止13歲以下女童婚姻”的提案……
可惜啊,提案直接被否決。畢竟,伊朗XX中的那些靈道們,誰家裏沒幾個女童老婆?而且,這事已經被主管單位“伊朗婦女文化和社會理事會”定性了,誰再敢說禁止娶9歲女童,誰就是賣國賊,誰就是伊奸,誰就是美狗……
毫無疑問,在娶9歲女童這件事上,伊朗是地球上最依法治國的國家,這是他們神聖不可侵犯的權利,是他們誓死捍衛的尊嚴……反過來說,美國在戀童癖這件事上,是全世界最不講法製的國家!
所謂現代文明,就是法律哪怕可以判一個人死刑,但也不能切除他的身體器官(肉刑)。然而,6月10日,美國阿拉巴馬州州長凱·伊維簽字通過法案,對於性侵13歲以下兒童的罪犯,經化學閹割後方可假釋。
毫無疑問,化學閹割違反美國法律原則,是對美國普世價值的侮辱,是對美國人權的……但是,在美國,一旦牽扯到戀童癖問題,別說特麽野蠻的化學閹割了,就算毛都沒幹的嘴炮意淫也不行!
7月4日,美國一個名叫蘭德爾·基思·米德基夫的37歲男子向一名單親媽媽表示,自己願意迎娶對方,前提是可以性X她9歲的女兒。之後,母親報警,當地法院很快判處該名男性30年監禁……納尼?
這個SB連毛都沒幹,不過是嘴炮意淫一句而已,怎麽就被判了?再說,就算應該判刑,也不能判這麽重。哪怕在美國真殺個人,也判不了三十年……
不過,還是要恭喜SB蘭德爾,因為他的餘生隻是在牢裏被天天XX到死,而不是現在就被一槍把腦漿炸出來!因為,在美國爆頭戀童癖“不犯法”……
1984年,一個名叫喬迪的十歲小男孩被他的空手道的教練傑弗裏(戀童癖)綁架。十天後,警察才將這個戀童癖抓獲,解救了小喬迪。事情本來應該結束了,然而,喬迪的父親Gary (退役軍人)幹了一件震驚世界的大事!
警方押送戀童癖傑弗裏到機場時,全美國乃至世界各國的記者都架起了攝像機,現場直播。畢竟,這樣的惡性案件在美國曆史上也極為罕見!然而,隱藏在電話亭裏的Gary (偽裝成修理工),看到警察押送傑弗裏路過時直接跳出來,當著全世界電視直播的麵,一槍打爆了傑弗裏的頭,腦漿四濺!
(鏈接可見擊斃罪犯動圖https://mmbiz.qpic.cn/mmbiz_gif/Z8TkSLzzHnWicVqU4Pl4jgIESDAbOUDJEj6aH05SkibFhRcZrqb6wnoic7u5PwzsBaqubgj8OSGfcEH8ic2DAhqtcw/640?wx_fmt=gif&tp=webp&wxfrom=5&wx_lazy=1)
很顯然,人類史上再也沒有比這更鐵證如山的案子了,不說應該判處Gary 死刑,至少二三十年監禁跑不了。然而,美國法院卻匪夷所思地僅僅判處Gary二級謀殺。之後,又在席卷全美的遊行抗議中改判誤殺,再之後,法院改判Gary5年緩刑和300小時的社區服務……
臥槽,當著全世界攝像機的麵槍殺一個被警察押送的犯人,居然連一分鍾牢都不用坐?這特麽還是“法律麵前人人平等”的美國嗎?沒錯,美國是“法律麵前人人平等”(哪怕周立波),但戀童癖除外。或者從另一個角度來說, 在美國,戀童癖和法律無關。
任何一個國家的法律都是一種限製,而美國抓捕戀童癖沒有限製。別說各種違法的花式釣魚,為了抓捕潛逃國外的戀童癖,美國都不惜“侵犯”他國主權啊!畢竟,本拉登死後,取代他登上美國通緝榜首位的辣雞,不是血腥的連環殺人狂,不是讓萬千家庭破裂的大毒梟,更不是區區黑社會……隻是一個手無縛雞之力,涉嫌拍攝兒童色情照片的戀童癖而已。
我們這顆星球上有二百多個國家,每個國家都有自己的文化與價值觀,沒有高低貴賤。正如著名哲學家羅素所說“須知參差多態,乃是幸福本源”……不過,全人類唯一的共識就是人類對兒童的愛護之情。So,如何處理戀童癖,其實就是一條文明分界線。
伊朗是依法治國,誓死捍衛戀童癖娶9歲女童的神聖權利;美國則是,不講法律,追殺戀童癖到天涯海角。那麽,看看你自己的孩子吧,你支持哪一邊?
沒錯,雖然伊朗美國都遠在天邊,但你能100%確定自己孩子身邊不會出現某個董事長嗎?那麽,我們應該向誰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