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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軟vs穀歌

(2009-08-09 21:31:55) 下一個
軟(Microsoft)首席執行長鮑爾默(Steve Ballmer)一直說,人們不理解微軟與雅虎(Yahoo)之間的搜索協議,他說這樁交易是“雙贏”。我的問題是,對誰來說是“贏”了?

對微軟來說,它將從雅虎獲得市場份額和搜索技術,而沒有前期成本。如果正如我所認為的一樣,有效的搜索與規模密切相關的話,那麽微軟的收獲可是非同小可。從某種程度上講,搜索算法要利用用戶提交的數百萬條搜索請求和搜索結果。正因為如此,我相信穀歌(Google)是個天生的壟斷者,而且根據我的經驗,穀歌的搜索比競爭對手們要有效的多。(以我來看,“必應”就是說明微軟仍缺乏足夠規模的一個有力證據。)

Associated Press
即便是與雅虎簽訂了協議,微軟的搜索份額將遠遠落後於穀歌:根據comScore的6月份搜索數據,微軟目前份額為28%;而穀歌為65%。不過,有可能存在報酬遞減的現象,也有可能一旦達到一定的規模,搜索算法就不會有太多改進了。

假如真是這樣的話,那麽微軟已經做出了漂亮的一擊。當然,微軟仍將與穀歌開展持續的研發大戰,不過不管怎樣這些費用都是要發生的,除非微軟全盤放棄搜索業務。我認為微軟在這樁交易中沒吃什麽虧,鮑爾默也許應該對雅虎此前愚蠢地拒絕了微軟475億美元的收購要約感到慶幸。

對雅虎來說,它這是在搜索業務上甘拜下風了。那麽它換回來的又是什麽呢?前期什麽也沒換回來,不過它將獲得源於其網站的搜索收入的88%,盡管搜索業務將由微軟來進行了。

或許更重要的是,雅虎將省下與穀歌的徒勞競爭帶來的研發成本。雅虎沒有透露能節省多少研發成本,不過曾暗示,如果交易達成,預計每年的營運利潤將增加5億美元。這也是我早就提倡的做法。如果正如我認為的那樣,穀歌確實是個天生的壟斷者,那麽雅虎的努力就注定會付諸東流。沒有理由一再往裏砸錢。

可以肯定的是,與穀歌競爭的成本會遠遠大於雅虎現在讓給微軟的12%的微薄收入。隻有仍沉迷於雅虎可以擁有同穀歌一樣利潤豐厚的搜索引擎的人才會將其視為損失,這群人中顯然也包括雅虎的前管理層──可能就是這個盲點導致雅虎拒絕了微軟更為慷慨的收購報價。這注定將成為曆史上最重大的一次商業失誤。雅虎新任首席執行長巴茨(Carol Bartz)的功勞就在於麵對現實。

但我還不清楚這項交易能否解決雅虎長期的根本問題:人們為什麽要上雅虎網站?

在我看來,互聯網內容領域從來就不存在不言自明的天生壟斷或是強大壁壘。的確,雅虎提供的電子郵件、日程安排等服務可以留住用戶,但它也麵臨著穀歌在這些領域的強有力的競爭。如果雅虎的訪問人數減少,它的搜索業務也會如此,這些搜索業務帶來的88%的公司收入也會下降。如果出現這種情況,雅虎獲得一大筆預付款就是一個更好的結果。

而且,通過將搜索功能外包給微軟,(我認為)雅虎選擇了次等的搜索引擎。這可能會進一步流失訪問者,而他們應該永遠是雅虎的重中之重。

雅虎應該像我以前主張的那樣,將這個功能交給穀歌,即便是反壟斷執法者可能會幹預。他們已經做過不少事情:他們阻止了此前雅虎與穀歌合作的計劃,對消費者來說,其結果就是,現在將隻有兩個不錯的搜索引擎,而不是三個了。

因此,我這樣理解鮑爾默的意思:這項協議對微軟明顯是一個勝利,對雅虎則是有保留的勝利。最大的問題是,它在唯一真正重要的比賽,即與穀歌的角逐中能帶來什麽不同。微軟和雅虎的風險是這場比賽已經結束。排在第二位沒有什麽意義,特別是在競爭已轉移到微軟的地盤──操作係統──上時。

我曾經同時是微軟和雅虎的股東,但現在已經不是了。除了搜索大戰之外,所有的天平似乎都轉向了穀歌、蘋果和亞馬遜,他們三家對微軟的擔心日漸減少,正在彼此相互競爭(穀歌首席執行長施密特(Eric Schmidt)本周從蘋果董事會辭職就是明證)。

如今的這場競爭將會讓人興奮不已,這也是我持有(以前也推薦)所有這三家股票的原因。

James B. Stewart

(編者按:本文作者James B. Stewart是《財智月刊》(SmartMoney)雜誌和SmartMoney.com的專欄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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