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剛開始,1月9日出版的美國《科學》雜誌刊登由美國、意大利、瑞典、英國、法國、德國等多國共106位科學家聯名撰寫的書信—《無人歌頌的英雄羅伯特·加羅》,為美國科學家羅伯特·蓋洛(Robert C. Gallo)未獲得2008年諾貝爾生理學或醫學獎鳴不平。
《科學》雜誌的信中寫到“兩位法國科學家西諾西(Barré-Sinoussi)和蒙塔尼(Luc Montagnier),因發現艾滋病病原體即人類免疫缺陷病毒HIV而獲得2008諾貝爾生理學或醫學獎。信中說,兩位獲獎者完全應該得到這項榮譽,不過 另一位美國科學家羅伯特·蓋洛對發現 HIV也做出了重大貢獻。蓋洛對人類免疫缺陷病毒HIV-1進行了成功分離和長期培養,證明了HIV-1是造成艾滋病的原因。他開發了診斷設備,阻止了新 感染,拯救了數千人的生命。蓋洛還發現了白細胞介素-2(試管中培養HIV-1的基礎,並第一個分離出人逆轉錄病毒HTLV。所有這些貢獻都應當得到承認。信中認為,蓋洛的工作對全球無數人的生命有著巨大的影響,因此他的貢獻應該獲得承認。信末還特別強調,這一由多國科學家聯名撰寫的書信並沒有受到蓋洛的影響,是獨立的行為。這些作者以私人身份在書信上簽署姓名,因此不代表作者所在機構的意見”。
筆者粗粗統計了一下為蓋洛呼籲的106位科學家,其中意大利的科學家36位,美國的34位,以色列的5位,瑞典的4位,也有德,法,日,加,西班牙,英國的科學家的加盟。鑒於蓋洛先生雖然生於美國康州(http://www.faqs.org/health/bios/39/Robert-C- Gallo.html),但他的祖籍是來自意大利,不難理解為他呼籲的科學家主要是來自意美兩國的了。科學雜誌原文見:http://www.sciencemag.org/cgi/content/full/323/5911/206
蓋洛事件曾經是上世紀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期轟動科學界的大事。事情的起因是法國巴斯德研究所的科學家蒙塔尼和他的學生西諾西共同從一名法國時裝設計師佛瑞德克(Frederic Brugiere)分離出了一種病毒叫淋巴結病相關病毒(lymphadenopathy associated virus (LAV),成果發表在1983年5月20日的《科學》雜誌上 (Science (vol 220, p 868). 一年後,也就是1984年5月4日,《科學》雜誌也發表了美國國立衛生院癌症研究所的蓋洛博士領導的團隊的成果,他們發現的病毒叫T細胞白血病/淋巴結病 3B型病毒(T-cell leukaemia/lymphoma virus type IIIB)。此後的研究蓋洛博士團隊一直領先,蓋洛博士還發現了白細胞介素-2,他的文章的引用率從1983年到1990年達到了36000次,人們也發現這兩種病毒其實就是一種,後來通一命名為人類免 疫缺陷病毒(HIV)。從此也有了兩家之爭,到底誰第一個發現了愛滋病病毒(HIV), 當時的爭論在1987年達到高潮上了法庭,很多科學家都卷入事件, 甚至驚動了當時的法國總理希拉克和美國總統裏根!甚至總統總理來出麵來調停這場爭論,最後達成協議蒙塔尼和蓋洛是愛滋病病毒的共同發現者!
可是人們還是有不少懷疑的聲音,美國《新科學家》雜誌記者斯迪文(Steve Connor)從1987年開始追蹤這一事件,並開始深度挖掘蓋洛博士成果成果的真偽。麵對眾多的疑問和居大的壓力,蓋洛博士終於在1991年承認他所用的標本是源自法國巴斯德研究所,可能源自汙染了蒙塔尼小組的標本!事情開始水落石出了!以致於發現盶病毒的諾貝爾獎獲得者,加州大學舊金山分校的普瑞瑟(Stanley Prusiner)教授也曾給《科學》雜誌寫信支持蒙塔尼小組是第一個分離愛滋病病毒的小組。詳細故事見(http://www.newscientist.com/article/dn14881- was- robert-gallo-robbed-of-the-nobel-prize.html)。這也是為什麽諾貝爾獎最後選擇了兩位法國科學家的 原因!
諾貝爾獎是當世最高科學獎,它所堅守的原則是獎勵原創科學成果。盡管106位科學家的聯名信中指出“西諾西和蒙塔尼分離了病毒,但不同的是,西諾西和蒙塔尼並不能確定這是否就是艾滋病病毒,確認工作在一年後由蓋洛和同事完成。如果沒有蓋洛的工作,也許人們好多年都不會認識到這一病毒與艾滋病的關係,很多人將會因此失去生命”。但是諾貝爾獎評委們的原則是獎勵是給與科學原創的科學家的!所有的調查都表明是西諾西和蒙塔尼第一個分離出的愛滋病毒,他們發表的《科學》文章也比蓋洛博士早了一年,而蓋洛博士小組始終都拿不出確實的證據表明他是第一個分離出的愛滋病毒的人,盡管後來他在愛滋病毒研究方麵的貢獻很大,但諾貝爾獎卻是隻給原創者保留的。
這方麵有幾件事情給我很深的印像!筆者的博士導師皮特森教授也是諾獎評委之一,記得讀博期間,我們學校經常能聽到美國和歐洲其他國家的大牌教授的講座,一位好心的師兄告訴我,有些歐洲美國大牌教授來我校研講也是有遊說諾貝爾獎目地的。我是學遺傳學的,當時人類基因組研究中MIT的蘭德教授(Eric Lander)和科技奇才溫特教授(Craig Venter)兩人在人類基因組研究方麵是領軍人物,發表的CNS文章也是近乎百篇之多,我問過導師,這兩人是不是該是諾獎後選人之一,導師告訴我他們的成果是組織和完成了宏大的科學項目,雖然意義非凡,但是他們的工作成績卻並不是原創性的工作,自然也就不屬於諾貝爾獎考慮的範圍。反過來發明PCR技術的Kary Mullis博士在科學界並沒有多少驚人的成就,但他隻發明了一項PCR技術,就給生命科學界帶來了翻天覆地的變化,盡管最原始的PCR概年並非出自Mullis博士而是另一位諾貝爾獎獲得者Gobind Khorana博士和挪威科學家Kjell Kleppe博士,但是人們推存Mullis的原因就是他是第一位科學家把PCR變成了可行的技術,因此,他獲得諾貝爾獎是當之無愧的。
大家的印象中許多的原創科研成果都發表在《自然》,《科學》如果是生命科學的話再加上《細胞》雜誌,於是夢想著發表和多發表文章在上述雜誌(CNS)也就成了獲的諾貝爾獎的敲門磚。其實要是好好看一看眾多的諾貝爾獲獎者的曆史,情況並不全是如此,很多諾貝爾獎獲獎者的成果往往是來自非CNS專業雜誌。中國的科學家如果一心想通過發表CNS提高自身的水平和地位其實是不太現實的事,想一想看,CNS都是用英語發表,英語又不是中國人的母語,語言上麵我們就占了下風。再者CNS雜誌的評委們都是歐美的學術名流大腕,中國科學家,無論是海外的或國內的能到這些雜誌評委角色的地位的人那可真是風毛零角,中國科學家投這些雜誌的困難是比歐美科學家的要大很多。不如中國科學家以科學原創為目標,論文是一方麵,專利是另一個目標。像加拿大UBC大學的Michael Smith教授發明的寡核甘酸誘導性突變技術並沒有發表在CNS雜誌上,隻是在一份專業生化雜誌上發表的,這說明,隻要技術新穎,理論創新可行,成果隻要發表到專業水平的國際刊物上,也能可能獲諾貝爾獎的。
其實人類創造文明全仗著科學創新,才有了我們今天的文明和繁榮,諾貝爾獎所堅守的原則,也應該是中國科學家們的最高準則,而並不是隻是發CNS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