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T:張小嫻的經典愛情句子
(2007-07-25 10:43:11)
下一個
我愛你....為了你的幸福,我願意放棄一切---包括你。
失望,有時候也是一種幸福,因為有所期待所以才會失望。因為有愛,才會有期待,所以縱使失望,也是一種幸福,雖然這種幸福有點痛。
世上最淒絕的距離是兩個人本來距離很遠,互不相識,忽然有一天,他們相識,相愛,距離變得很近。然後有一天,不再相愛了,本來很近的兩個人,變得很遠,甚至比以前更遠。
愛情使人忘記時間,時間也使人忘記愛情。
孤單不是與生俱來,而是由你愛上一個人的那一刻開始。
喜歡一個人,是不會有痛苦的。愛一個人,也許有綿長的痛苦,但他給我的快樂,也是世上最大的快樂。
兩個人一起是為了快樂,分手是為了減輕痛苦,你無法再令我快樂,我也唯有離開,我離開的時候,也很痛苦,隻是,你肯定比我痛苦,因為我首先說再見,首先追求快樂的是我。
凡事皆有代價,快樂的代價便是痛苦。
開始的時侯,我們就知道,總會有終結。
愛情還沒有來到,日子是無憂無慮的;最痛苦的,也不過是測驗和考試。當時覺得很大壓力,後來回望,不過是多麽的微小。
有些人注定是等待別人的,有些人是注定被人等的。
緣起緣滅,緣濃緣淡,不是我們能夠控製的。我們能做到的,是在因緣際會的時侯好好的珍惜那短暫的時光。
曾經相遇,總勝過從未碰頭。
為什麽要那麽痛苦地忘記一個人,時間自然會使你忘記。如果時間不可以讓你忘記不應該記住的人,我們失去的歲月又有甚麽意義?
我以為愛情可以克服一切,誰知道她有時毫無力量。我以為愛情可以填滿人生的遺憾,然而,製造更多遺憾的,卻偏偏是愛情。陰晴圓缺,在一段愛情中不斷重演。換一個人,都不會天色常藍。
愛情要完結的時候自會完結,到時候,你不想畫上句號也不行。
同一個人,是沒法給你相同的痛苦的。當他重複地傷害你,那個傷口已經習慣了,感覺已經麻木了,無論在給他傷害多少次,也遠遠不如第一次受的傷那麽痛了。
愛情,原來是含笑飲毒酒。
愛一個人很難,放棄自己心愛的人更難。
當愛情來臨,當然也是快樂的。但是,這種快樂是要付出的,也要學習去接受失望、傷痛和離別.從此,人生不再純粹。
我們也許可以同時愛兩個人,又被兩個人所愛。遺憾的是,我們隻能跟其中一個廝守到老。
愛上一個人的時候,總會有點害怕,怕得到他;怕失掉他。
你曾經不被人所愛,你才會珍惜將來那個愛你的人。
不能見麵的時候,他們互相思念。可是一旦能夠見麵,一旦再走在一起,他們又會互相折磨。
隻想找一個在我失意時可以承受我的眼淚;在我快樂時,可以讓我咬一口的肩膊。
如果我不愛你,我就不會思念你,我就不會妒忌你身邊的異性,我也不會失去自信心和鬥誌,我更不會痛苦。如果我能夠不愛你,那該多好。
別離,是為了重聚。
愛火,還是不應該重燃的.重燃了,從前那些美麗的回憶也會化為烏有.如果我們沒有重聚,也許我帶著他深深的思念活著,直到肉體衰朽;可是,這一刻,我卻恨他.所有的美好日子,已經遠遠一去不回了。
感冒原本是一種很傷感的病。
追求和渴望,才有快樂,也有沮喪和失望。經過了沮喪和失望,我們才學會珍惜。你曾經不被人所愛,你才會珍惜將來那個愛你的人。
如果情感和歲月也能輕輕撕碎,扔到海中,那麽,我願意從此就在海底沉默...你的言語,我愛聽,卻不懂得,我的沉默,你願見,卻不明白...
愛情本來並不複雜,來來去去不過三個字,不是“我愛你”,“我
恨你”,便是“算了吧”、“你好嗎?”、“對不起”。
相愛卻不能相戀,相戀卻不相愛。
我也相信愛可以排除萬難;隻是,萬難之後,又有萬難。這是我更相信的。
你的心就是我的海角和天涯,我不能去得更遠。我們此生共赴天
涯海角,不是遊走半個地球,而是人間相伴。
你愛我嗎?已經愛到危險的程度了.危險到什麽程度?已經不能一個人生活。
相逢,不是恨晚,便是恨早。
愛情是風花雪月的事,失意的人是玩不起的。
無法廝守終生的愛情,不過是人在長途旅程中,來去匆匆的轉機站,無論停留多久,始終要離去坐另一班機。
離開之後,我想你不要忘記一件事:不要忘記想念我。想念我的時候,不要忘記我也在想念你。
愛情不是避難所,想進去避難的話,是會被趕出來的。
如果沒法忘記他,就不要忘記好了。真正的忘記,是不需要努力的。
在愛情的世界裏,總有一些近乎荒謬的事情發生,當一個人以為可以還清悔疚,無愧地生活的時候,偏偏已到了結局,如此不堪的不隻是愛情,而是人生。
愛一個人,你是會自愛的。
承諾本來就是男人與女人的一場角力,有時皆大歡喜,大部份的情況卻兩敗俱傷。
最厲害的病毒,是愛和謊言。
我們害怕歲月,卻不知道活著是多麽的可喜。我們認為生存已經沒意思,許多人卻正在生死之間掙紮。甚麽時候,我們才肯為自己擁有的一切滿懷感激?
忘掉歲月,忘掉痛苦,忘掉你的壞,我們永不說再見。
人生的大部份時間裏,承諾同義詞是束縛,奈何我們向往束縛。
愛情從希望開始,也由絕望結束。死心了,便是不再存在著任何我曾經對你有過的希望。
愛上了你,我才領略思念的滋味、分離的愁苦和妒忌的煎熬,還有那無休止的占有欲.為什麽你的一舉一動都讓我心潮起伏?為什麽我總害怕時光飛逝而無法與你終生廝守?
為什麽要那麽痛苦地忘記一個人,時間自然會使你忘記。如果時間不可以讓你忘記不應該記住的人,我們失去的歲月又有甚麽意義?
明知會失去自由,明知這是一生一世的合約,為了得到對方,為了令對方快樂,也甘願作出承諾。戀愛?一個追求不自由的過程,當你埋怨太不自由了的時候,就是你不愛他的時候。
孤單不是與生俱來,而是由你愛上個人的那一刻開始。
喜歡一個人,是不會有痛苦的。愛一個人,也許有綿長的痛苦,但他給我的快樂,也是世上最大的快樂。
人生的大部份時間裏,承諾同義詞是束縛,奈何我們向往束縛。
愛情,是自身的圓滿,我不再缺少些甚麽了。
愛情也是一種發明,需要不斷改良。隻是,這種發明跟其他發明不一樣,它沒有專利權,隨時會給人搶走。
暗戀最偉大的行為,是成全。你不愛我,但是我成全你。真正的暗戀,是一生的事業,不因他遠離你而放棄。沒有這種情操,不要輕言暗戀。
愛,從來就是一件千回百轉的事。不曾被離棄,不曾受傷害,怎懂得愛人?愛,原來是一種經曆,但願人長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