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有親友抱怨配偶的父母來自己家中長住時和自己合不來。老一輩有一套套規矩要求,打破小兩口原本安寧的生活習慣。公婆要媳婦順自己、嶽父母要女婿順自己,尤其會引發激烈的矛盾,因爲本來非親非故,完全通過配偶才沾親帶故。
但是在法治國家,這種事的出現頻率少得多。我父母來我德國住所時,我曾事先寫信提醒注意事項。一封電郵摘錄如下:
這次你來德國要切記你法律上的客人身份,這樣才能避免和主人的發生衝突。一個人看不慣主人在自己家中的個人行為,唯一能做的就是再也不進他家門,而不是住進他家去喋喋不休的教訓他該怎麽做。因為主人在自己家中的行為是自己的事,沒侵犯其他任何人的合法權益,客人去教訓他,主人本來完全有權下逐客令。德國這房子隻有我們夫妻依法算是男主人和女主人。
基於這個原則,我要提醒你幾個細節:
1.撫養幼年子女的細節,父母才有決定權,這是法律明確規定的。不要把自己的意見強加給父母。
2.主人休息日在家幾點起床是主人自己的事。本來主人在自己家過得很自由,跑來個客人當監工,是很令人厭惡的。你起得早,自己玩玩、自己做早飯吃就是,就當家裏隻有你一個人,別人都是共用廚衛的鄰居。
3.主人的臥室布局、疊不疊被子,都是他自己的自由,客人看不慣的話唯一該做的就是再也不進這家,而不是跑進這家隔三岔五指責主人。對這類事你再提意見,別指望我站你這邊。
4.我們不挑食,你做的菜應該沒問題。但假設你做的菜我們不想吃,也絕不會怪你。我們會自己另外燒個喜歡吃的菜,這樣做並不侵犯你的權益。我們燒的時候,你也別怪我們不吃你燒的菜,不要說任何話。如果你說些話鼓動吃你的菜,你已經幹涉主人的自由了,很不恰當。我們家通常老婆燒菜老公很喜歡吃。有幾次老公不喜歡吃就自己另外燒或者出去吃。老公從不要求老婆必須給自己燒飯、還必須燒得合自己意,因為老公認為無權使喚老婆。但老公自己想燒什麽就燒什麽,老婆也無權幹涉老公的自由。
5.我們家庭開銷自由。你從小姊妹四個,節省慣了,可能看不慣我們開銷。絕不要提任何省錢的建議!!!這樣很容易引起矛盾,那麽主人隻能逐客了。
我希望你能清楚做客人的分寸,保證和主人相處融洽,主人才會歡迎你常來。我們三口之家本來在德國過得幸福和睦,絕不希望引一個挑事的人進來,把我們家攪得雞犬不寧。
歡迎你來德國,祝你能做到讓主人真心歡迎你經常來
正因爲讓長輩認清法律上的主客關係、認清真正的法治國家隻認法律不通人情,所以長輩近年多次來我家常住卻很少有婆媳矛盾、翁婿矛盾。假設真有激烈矛盾,我的確會報警。德國作爲法治國家,警察依法辦事,必然會來認定哪一方應該被帶離衝突現場,絕不會像中國片警那樣和稀泥、做調解、各打五十大板。中國人說“清官難斷家務事”,根源在於中國全民沒有法治精神。
真正的法治國家不可能斷不了家務事。就以信中第一點舉個常見的場景:婆婆常住小兩口家幫忙帶娃,不給外孫子吃冰淇淋,怕吃壞肚子。爸爸主張給寶寶吃,覺得沒什麽問題。一旦進入各不相讓的爭執,法治國家顯然支持爸爸,因爲爸爸是第一監護人,冰淇淋是正常食物,婆婆沒資格幹涉。婆婆看不下去唯一能做的離開這家。如果是小兩口當初求婆婆來幫忙帶娃,那麽婆婆可以説“不順我意我就不幫忙帶娃。留不留這裏也是我的自由。”此時爸爸可以選擇。如果爸爸一邊堅持己見喂冰淇淋,一邊強行留住婆婆帶娃不許回家。那麽法治國家會懲罰爸爸,因爲非法限製別人的人身自由。
至今很多中國人不能理解,在法治國家爲何老子打兒子幾巴掌就會被警察帶走。其實中國自己的法律也寫明了打人要被懲罰,既然法律寫了,依法辦事就是。但此時很多中國人不能接受依法辦事了,覺得要考慮親情,這就是徇情枉法的民意基礎。
一旦中國執法者也陷入這種徇情枉法的思維,加上法律盲區本來就比較多,也就不能依法判斷是非曲直,更喜歡用兩頭勸解的方法,那麽矛盾中的雙方更分不清是非曲直,總覺得自己有理,於是就更傾向於用嗓門乃至拳頭來決輸贏。難怪我在中國平均每兩個月能親眼看到一次成人間的激烈的吵架或打架,而在德國十六年隻看過兩起。一旦法治精神深入民族骨髓,其國民就有理性的頭腦,即使和家人相處時也牢記自己在法律上的權限,不敢逾矩。
徇情枉法的國民習慣還必然導致執權者常常爲了徇私情而違法亂紀,也就是成就了官場腐敗。所以中國平民在痛罵腐敗的時候,先想想你自己是否支持執法者依法強製處理你在家中的衝動行爲而不顧及你家千絲萬縷的各種親情。如果此時你又要呼籲執法者顧及親情,那你活該生活在腐敗中被贓官壓迫。
要補充的是,上麵家信中寫的主客關係其實有一個前提:房產是我自己掙錢買的,一點沒啃老。所以我可以説自己是主人。如果年輕夫妻的房子是靠某方父母掏錢買的,此父母來常住時在有些問題上固執己見,小兩口還真不該自稱主人,隻能尋求妥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