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弄髒了我們的民風
(2007-09-08 06:1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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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彭宇案”沸沸揚揚。該案大致情況是,一名徐姓老太摔倒在地,彭宇看到就扶她起來,打電話叫來她的兒子,並和她兒子送她去醫院。當徐老太及其兒子在醫院聽說要交付高昂的醫療費時,忽然一口咬定是彭宇撞傷了徐老太,要求彭宇支付數萬元醫藥費,並在遭拒後把彭宇告上法庭。南京市鼓樓區法院在證據不充分的情況下,居然以莫須有的罪名,判彭宇賠償四萬元。補充一下:徐老太的兒子的職業是警察,和法院同屬於中國大陸的那一個公檢法係統。
判決出來,中國大陸各網絡論壇上的網民都發言說:總結教訓,以後絕不要幫助陌生人,無論他有多大危難。而像我這樣生活在海外的中國人在網上發出一個類似的、卻稍有差異的聲音:總結教訓,以後在中國絕不要幫助陌生人,無論他有多大危難。對同一個事件,國內和國外的中國人總結出的教訓似乎差別不大。但是“在中國”這區區三個字的差別,卻包含了多少深長的意味。
彭宇事件發生後,我依舊敢在我生活的德國去救助危難之中的陌生人,卻再也不敢在中國大陸地區,尤其是我的故鄉——南京,去救助陌生人。為什麽?是因為我愛德國人超過了愛中國的同胞,超過了愛南京的鄉親?笑話,我在德國才生活六年,中國才是我從出生開始就生活了二十多年的家園。是因為德國人個個素質高於中國人,絕對沒有潑皮無賴?當然不是,德國這類受助者訛詐施助者的案件也不是沒發生過。真正的原因是我相信德國司法的獨立公正。我在德國伸出援手的時候,即使萬一真遇上了想訛詐的潑皮無賴,也絕不怕和他上法庭,哪怕他本人或親屬就是當警察的。
由於人性的自私,任何國家任何時期都會滋生出一些訛詐案件,這是人類社會中的正常現象,本不是什麽可怕的事情。一個社會存在這些搞訛詐的人並不一定會引起全民性的民風墮落。可怕的是,一個國家司法不公,依據各種社會關係的情麵做判決,公開偏袒庇護這些訛詐行為。英國哲學家培根有句名言:“一次不公正的司法判決,其惡果甚於十次犯罪,因為犯罪隻是弄髒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判決卻是弄髒了水源。”水流髒了,汙穢遲早會被衝走;水源髒了,流淌的隻能是汙穢。可以想象,彭宇案的判決可能導致,將來每一個受助者都會碰一碰運氣,看能不能從恩人那裏訛詐到更多的利益;將來每一個熱心人都不得不硬下心腸,無情的麵對陌生人的生死。水源被弄髒了!民風被弄髒了!從此我們民風狡獪,爾虞我詐!從此我們民風冷酷,心狠手辣!
其實中國大陸的民風早已被弄髒了!去年一個德國朋友就對我說,在北京他親眼看見遇到車禍的人無助的躺在血泊中呻吟,行人紛紛繞道而行,表現出最大同情心的人,也隻是憐憫的看兩眼就走開了,這在德國是不可能的場景,以至於他告訴那些沒去過中國的德國人,居然沒人相信他。在他告訴我這個經曆之前,我已經在國內聽說過多次受助者訛詐施助者的事件,早就決心,絕不能熱心幫助陌生人。所以對於德國朋友說起的場景,一點也不像他那樣感到奇怪驚訝。這次彭宇案隻不過因為賠償數目比較大,引起了更大的社會反響而已。
中國大陸民風的墮落,按培根的理論,歸根於一次次不公正的司法判決。而在我看來,一次次不公正的司法判決還有更深層次的根源:沒有獨立的司法係統。當司法係統從屬於專政集團的時候,它做出的判決將永遠有利於該集團以及該集團內部的成員。即使是並不針對專政集團的民事訴訟,原告和被告都不得不一層層托熟人、拉關係,尋求在專政集團內部找到有權勢的人為自己做後援。這種體製下的司法判決不再以善惡是非為依據,而是以雙方在專政集團內找到的後援的強弱為依據。於是判決不能保證懲惡揚善,反而經常做出懲善護惡的判決。
我不相信中國人天生比其他民族多了些黑厚基因。中國大陸曾經有報道說,小偷勇救落水兒童,可見任何中國人內心都是有良知、有善根的。雖然人類有自私的天性,從而導致犯罪,但是心理學也曾表明,每個人見了一張照片上有人肢體傷殘,自己的肢體也會產生不適感,從而不願意看下去,這是人類對同類天生的同情心。正是這種共情能力,沒有人天生就樂意看到另外一個人受到傷害,也不忍心無緣無故去傷害另外一個人。這就是人類良知的起源。
自私心致惡,同情心致善。所以一個良好的社會製度必須有一個獨立公正的司法體係,保證每次判決都是懲惡揚善,以引導每個公民從善避惡,從而才能形成良好的民風。任何社會裏的公民都會認為,司法係統是該社會最公正的地方,當司法係統都出現不公了,那麽就別指望該社會的其他地方還會講什麽公理,別指望早已對公正絕望的民眾還會講什麽公理。
所以當一個司法體製的判決不以是非曲直為依據,而是以權勢強弱為依據,出現大量懲善護惡的判決的時候,每個公民都會認為:我何苦為了這點良知,放著利益不去爭奪,裝什麽正人君子?我當了正人君子,到時候還不一樣會被司法機關當成壞人來懲罰?於是每個人把黑厚學當成生存之道,甚至把它當成一種本領在社會上公然炫耀。民風之源永遠髒下去,民風裏永遠流淌著大量的汙穢。
我並不想譴責“彭宇案”中的徐家,他們隻是由於貧窮,幹脆再一次弄髒本已齷齪的水流而已,其實真正由他們造成的負麵影響並不大。我甚至不想譴責司法係統,它雖然總是通過一次又一次不公正的判決維持著水源的肮髒,但是它一直隻是專政集團手裏的工具而已。我隻想給培根的話做個補充:當一個集團專政於一個社會的時候,其實就是該集團在維持著水源的肮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