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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照風波中我差點把爸爸送進監獄

(2006-05-18 10:36:52) 下一個

在海外生活多年,今年發孝心,準備請家人來德國旅遊,家人這幾天就去辦護照。辦護照當然要相片,公安局指定的照相館,拍一次照片要四十元。家人為了省錢,在其它照相館拍了照,一張十元。拿到公安局,公安局說照片不合格,又不說明不合格的理由,隻是告訴他們必須去公安局指定的照相館重照。於是家 人又為每張照片付 四十元給指定的照相館,把自己苦澀、憤怒、怨恨的麵容留在了合格照片上。

爸爸寫電子郵件告訴我這件事後,我就回信告訴了我在德國政府機關的一個經曆。

兩個月前,我因簽證即將到期,去德國外事局延簽。辦事員也要在簽證上印照片而且要符合規格的照片。他給我一張照片規格說明。說明要求照片中臉部長度必須在三十到三十六毫米之間。說明上有幾十張不合格的照片樣板,並給出不合格的理由,以便照相時避免,還有幾張合格照片的樣板。

我沒這樣的照片,就問哪裏可以現照現取。辦事員說,附近就可以。

“外事局裏有照相的地方嗎?”

“我不可以說,否則是涉嫌違法的。”

我急著要照自己的尊容,他這不是跟我躲貓貓嗎?“請你幫個忙,告訴我哪裏可以照相,好不好?”

在我追問逼問下,最後他告訴我一個附近七彎八拐的一個照相館。

我忙走出辦公室,沒到外事局大門口,就看到一台自動照相機立在那裏。原來外事局辦事員為了遵紀守法,不敢向來辦手續的人推薦自己局裏的這台自動照相機。和其他地方的自動照相機一樣,我投硬幣共五歐元,一張四方聯的照片就照出來了。

俗話說“人比人,氣死人。”我回信告訴家人這件事後,爸爸心理不平衡了:憑什麽自己就該被人逼著去照貴三倍的相片?他脾氣一向火爆 ,公理在手找人算帳時,誰也勸不住 。當他寫電郵告訴我他要去公安局抗議時,我頭嗡的一聲炸了。

眾所周知,我們偉大的社會主義祖國和罪惡的西方資本主義國家有本質不同。我爸爸一個小老百姓去人民政府機關抗議,那豈不是和人民過不去?他和一貫正確的人民公安局有不同意見,那當然隻可能是他不正確了。既然他不正確,就是尋釁滋事,公安局理所當然地應該把他關起來。這下我本來想把爸爸請出來玩的,結果卻送進去玩了。這夜我急得失眠了。出了麻煩,人都會往壞裏想。躺在床上又想到,萬一爸爸在那小房間裏麵接受了思想改造,“自願”捐獻了幾個器官給更需要的人……越想越可怕 ,脊背都發涼。

畢竟我受教育程度比爸爸高了好幾級,智商當然也一代勝一代。總算想到辦法製止他去抗議了。爸爸不就是嫉妒我沒被人逼著去拍貴三倍的照片,才要去抗議的嗎?編一個自己被人勒索的故事,他沒遇到過的,他不就心理平衡了?

於是我回電郵,當故事大王了:

有一次我在波恩走累了,到了一個廣場,看到有長椅,就坐下來歇一歇,椅子還沒坐熱,來了一夥德國流氓,要我交“坐椅費”。我說,我在無數國家的無數城市的無數廣場坐過無數長椅,從沒聽說過要交“坐椅費”。流氓們說,這個廣場是他們的地盤,在他們的地盤上有規矩,坐長椅就要交“坐椅費”,其他廣場的事他們不管。我還想抗議,嘴才張了半開,流氓們就亮出家夥來了。我隻好交了五歐元逃離了那個廣場。

果然,後來的回信中,爸爸再也不提要抗議的事了,轉而感慨天下烏鴉一般黑,到處都有欺負人勒索人的事,“西方國家口口聲聲保護人權,居然還有流氓團夥向你勒索坐椅費! ……我從來就沒遇到過這種 嚴重侵犯人身權利的 事情,現在總算親眼見識了西方國家的虛偽! ”。

我知道,有哈西方的國人看了會不舒服,要質問我:“你怎麽可以造謠汙蔑西方民主自由國家?”我倒要問一句:“是洋鬼子在國人心中的形象重要,還是你爸爸的腰子重要?”而且當年八國聯軍總司令就是個德國鬼子,汙蔑一次德國鬼子又何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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