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隻眼看《水滸》:為何這些屠夫如此受讀者喜愛

(2006-02-25 20:21:34) 下一個
作者:黃波   十字坡上的冤魂   且說武鬆為兄報仇,投案自首,發配孟州,路過張青、孫二娘夫婦的黑店時,演出了一場不打不相識的英雄會。   這樣的英雄會是《水滸》中多有的。往往是一言不合拔刀相向,鬥到最後才知誤會,大水衝了龍王廟,“兄弟,咱倆一夥”,照例在大塊吃肉大碗喝酒的快意中唱響笑傲江湖曲。這樣的場麵作者寫來舒暢,讀者讀來也覺俠氣滿紙,痛快淋漓。後來《水滸》被拍成電視劇,每到這樣的情節出現,編導也常常會煞費苦心地為劇情配上氣勢豪邁的音樂,觀眾則會於迷醉中為英雄們鼓掌歡呼,慶幸英雄識英雄,豔羨英雄們的快意恩仇。   當此之際,可曾有人想起十字坡上的冤魂?“冤魂”二字絕非危言聳聽,書中張青一席話說得明白:“隻等客商過往,有那入眼的,便把些蒙汗藥與他,吃了便死,將大塊好肉,切做黃牛肉賣,零碎小肉,做餡子包饅頭”。想來這些客商多半還是以本份生意人居多吧,卻糊裏糊塗地斷送了生命,你說冤是不冤?幼時讀書,讀至此處好生奇怪,想那武二郎向來是作者安排的除暴安良的血性男兒之典範,當他確認了黑店殺人越貨的事實後,怎麽卻不聞不問毫不憐惜,相反還與張青推杯換盞稱兄道弟起來呢?後來經事既多,漸漸悟出來了,這是一種奇特的英雄觀在起作用,在武鬆、張青這樣的人眼裏,不安分者敢下辣手者方可稱英雄,一個人循規蹈矩老老實實,就是天生的庸夫愚婦,就是群氓之一,如果幸乎不幸乎被英雄踩踏到了,簡直就是活該如此。昔人說“惟大英雄能活人殺人”,算是為這種英雄觀下了注腳。英雄當然是懂得憐惜英雄的,盡管武鬆差點成了孫二娘的案頭之肉,但一番打鬥之後,相互探清了底細,確認雙方都是同一類型之人,馬上便能換帖子拜為兄弟,武鬆還能謙恭地說一句“甚是衝撞了嫂嫂,休怪!”   我一直想不明白的還有一個問題:《水滸》流傳數百年,讀者如恒河沙數,為什麽至今絕大多數讀者還是為這一段英雄會而歡欣鼓舞?為什麽至今不見有人提醒我們注意英雄會後的冤魂?這是一種怎樣的閱讀心理和集體潛意識?究其實,在綿延數百年的讀者群中,多半還是武鬆們看不上眼的庸夫愚婦,他們難道不知,為這出英雄會助興增色的冤魂正是自己的同類,從某種角度說其實正是自己?   英雄會的尾聲,張青引武鬆到人肉作坊裏參觀,“見壁上繃著幾張人皮,梁上吊著五七條人腿”,明末清初人金聖歎批點到這一段時,分別在這兩句話後麵批了個“妙”字,現在我們自然無法起金先生於地下,向他請教這兩句毛骨悚然的話究竟妙在何處了,但我有一個基本的判斷,這就是:如果我們現在仍然為這段英雄會的故事簡單地大鼓其掌,老實說,那幾乎可以證明我們的思想和觀念還停留在金聖歎的時代。   王倫的宿命   “白衣秀士”王倫是《水滸》中的一個尷尬人物。論地位,他曾貴為山寨之主,可是卻全無立威之術,以致這個寨主之位不過是紙糊的桂冠,吹彈即破,最終枉送了卿卿性命,還落得個“妒賢嫉能”的惡名。   說起來王倫的心術還不能算壞,他固然有自己不能不打的小算盤,害怕林衝、晁蓋等人搶了自己的寶座,必欲排擠之,可是從頭到尾,他都隻會用些小孩子過家家式的辦法,諸如給人臉色看,故意為難別人一下,或者希望破財送神等等,這些都不出普通人的思維定式。我常常奇怪,王倫雖是一白麵書生,但在江湖行走已久,他難道不知江湖險惡,不知弱肉強食的江湖法則?為維護一己之權位,他難道從來就沒有想過要用陰毒的方法,給威脅自己地位和利益的人一個“徹底解決”? 須知林衝、晁蓋等人固然勇武過人,但畢竟人少勢單,強龍難壓地頭蛇,且初來乍到立足未穩,局勢還全然在王寨主的控製之下,這個時候,他隻要稍稍動動歪腦筋,甚至也許隻是接風宴席間一杯酒的事,結局都將判然有別。對於一個老江湖來說,這些都不過是雕蟲小技,王倫焉能不知,可是他最終摒此而不為,究竟顧忌什麽?江湖的名聲?還是對英雄多多少少存有一種憐惜之意?這已經是一個謎了。   反觀另一個陣營,卻是全然不同的路數。晁蓋等人到梁山的第一個晚上,王倫設宴洗塵,當夜吳用就定下了“教他本寨自相火並”的計策,並如願以償引誘林衝墮入計中,當此之時,晁蓋等一幹豪傑中並無一人對此表示異議,也沒有人擔心會因此而落下江湖罵名,相反個個歡喜莫名躍躍欲試,並各自為火並做了精心的準備。到了林衝和王倫正麵交鋒的時候,吳用等人無一言無一行不是刺激林衝當機立斷痛下殺手,可憐的王寨主終於在林衝“量你是個落第窮儒,胸中又沒文學”的斥罵聲中倒下了。吳用雖號稱“智多星”,其實誘使血性林衝火並之計並不高明,但他們畢竟是成功者。   曆來讀《水滸》的人都說是小肚雞腸害了王倫性命,這都是皮相之論。其實在晁蓋等人踏上梁山之始,王倫的命運就已經注定了。隻有全無城府一派天真的人才會認為,如果王倫肯容納晁蓋等人,他就仍然能夠安安穩穩地做他的寨主。試想一下,晁蓋等人膽子大手段辣,更兼好身手,這種人豈能長做池中之物?其實在火並之前吳用的一席話已經透露了天機,他對晁蓋說這一回定叫晁蓋做山寨之主,這就表明這一幹人的目的絕非僅僅在梁山棲身,而是早有雄圖大略的。至於林衝火並之後,吳用等人虛推林衝做寨主不過是使這出好戲多了層滑稽色彩罷了。   追根溯源,王倫的悲劇不在於他氣量狹小容不得人,而在於他本是一落魄秀才,文不得武不得,且臉不厚心不黑,不會使陰辣招數,卻偏偏坐在了讓那些刀尖上討生活的人個個垂涎的寨主寶座上,“匹夫無罪,懷璧其罪”,所以王倫血濺聚義廳就是一種邏輯的必然了。   當日林衝手提尖刀,怒斥王倫:“量你是個落第窮儒,胸中又沒文學,怎做得山寨之主!”金聖歎在“胸中又沒文學”句下批道:“即有文學又奈何?”此批妙絕,江湖哪裏是講文學的地方?其實,江湖同樣也不是講道理的好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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