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月小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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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臂服刑

(2005-08-03 01:56:51) 下一個
法庭上,一律師巧舌如簧地在為被指控入宅行竊的當事人辯護。 律師:法官先生,我認為我的當事人隻是從一扇打開的窗戶伸出右臂,隨便拿了幾件並不值錢的東西。胳膊不是他本人的全部,你們怎能因為他的身體的一部分犯罪而懲罰他的全身呢? 法官:按照你的邏輯,本庭判被告右臂一年徒刑,他是否隨同手臂一起去,由他本人決定。 這時,隻見被告與律師相視一笑,取下假臂,放在被告席上,然後轉身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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