沸沸揚揚的陳冠希“豔照門”事件,已經成為亞洲第一大娛樂新聞。大家對此事的評論,都聚焦在男主人公女主人公身上,為他們的無辜,受害,道歉,感歎一番,也不忘給娛樂圈,明星們的私生活津津樂道八卦一下。
但無論如何評價,請別忘了,他們的身份首先是男人和女人。男歡女愛,你情我願,男人喜歡拍女人的閨房照,女人願意被男人拍自己的豔照,這屬於一個願打一個願挨。問題是,從這個事件中,女人,到底吸取了教訓沒?到底學會了什麽?對於男人這樣那樣的癖好,女人該不該“願挨”?
也許我的思想過於保守傳統,或者說是受父輩們的影響使然。
記得我讀初中開始,母親覺得我開始有自己的朋友們玩了,就開始關照我:“千萬別跟男同學一起單獨拍照啊。”
我笑母親:“拍張照片有什麽關係?”
母親一臉嚴肅:“別小看這張照片,在文化大革命時,就是一張照片引出了很多人的。如果那個人有問題,你也會被牽連進去的!”
“好啦好啦,別嚇我,哪有這麽嚴重?”
“聽到了伐?叫你別亂拍就別拍,知道了沒?”
“好,好,好”,雖說是口頭上應付,可耳朵到底是聽進去的。我真的從來沒有和男生拍過照。是不是大家覺得好笑?笑就笑吧。
時代在進步,社會也很開放。現在當然不會因為一張合影給你扣個大帽子,可是,女人和男人在交往過程中,難道不應該保留點什麽嗎?兩人情到深處忘乎所以時,女人是不是什麽都可以答應?不要天真地認為,現代社會的人們會看淡這一切。就是照片,才惹的禍!要不,張柏芝何以婚姻亮起紅燈?阿嬌何以不得拋頭露麵於演唱會?
帥哥人人都愛,可是,女人,就算你愛你的男人愛得死去活來,都千萬記得,首先應該愛自己!懂得保護自己!說到底,還是一個“度”的問題。不管你是明星名人,還是普通百姓,你的言行舉止都會或多或少地影響到周圍的人,多少雙眼睛在盯著你,你逃脫得了嗎?
愛情不是罪,率真不是錯,女人的錯,就在太投入太簡單。 在這個人的社會裏,女人,你還是該跟男人大大方方地說----“不!”
風中秋葉留言:
阿嬌們要說“不” |
2008-02-25 13:43: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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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阿二”文,似有許多感言。不期然的也想說幾句。
陳
冠希的“豔照門”所以鬧得沸沸揚揚,並成為亞洲第一大娛樂新聞。我以為這除了市民的“業餘興趣”外,很
大部分是因為媒介的商業炒作,因為八卦新聞可以借此炒作平白多了許多生意,何樂而不為?隻是一些人對此事的評論,大多都聚焦在男女主人公身上,不僅用有色
鏡看他們,還要用放大鏡看他(她)們,甚至用激烈的語言鞭韃他(她)們。我站在父輩的角度看某些媒體,某些個人的言辭,有時也為社會的風氣感到無奈。
年
青人為一時忘乎所以的歡樂,做出了錯誤的行為,固然要為自己的錯誤負責。道歉,認錯都是應該的。隻是年輕人的這些輕狂的錯誤往往是源於一時好玩,沒有細細
考慮後果而致的。這和他們涉世不深是很直接的。當然現代社會對道德觀念的忽視也是引致年青人發生此類錯誤的重要一環。如果我們一定要放大這些行為,當今社
會的種種醜惡現象一定不堪入目。君不見前總統大人亦不落青年人後?況且鞭韃人者亦未必真是“聖人”呢!所以我認為:對這些風化事
件,隻要不是害人性命的,人們應該得饒人處且饒人,讓後生一輩有個改錯的機會。
具體到如阿嬌,她既然已經認錯,就放她一馬又如何?何
必要苦苦相逼?況且阿嬌的清純形象是發自她自己骨子裏的。難道因為她“有性”便不清純了嗎?難道清純便不能“有性
”?藝人也是人,不能因為她是形象清純的藝人,就要求她做清純的“聖人”。試著改變一下自己的角度,站在她的家人一
邊,就會希望大家都能放她一馬了。到底阿嬌是年輕人,尤其是年輕的女藝人,不想見到對她傷害太多。而張柏芝,她曾經荒唐做錯了事,可如今她已經為人妻,為
人母。過去的,她不應重複,過去的,她亦難應重負。看在孩子,家庭的分上,放過她吧!
感歎一番,話說回頭,“阿二
”的有感⟪豔照門,女人該學會說“不!”⟫真的很對。對這類“豔照”
女人真的應該說“不”。其實任何人對這類“豔照”都應該說不!在現實生活中這些“豔照
”給人們的傷害是無可避免的,是不計其數的。對個人的名譽,對家庭的和諧,對後代的影響都是負麵的,對女人尤其如此。女人們有什麽理由讓這類
照片成為負麵的記憶呢?甚至成為負麵的證據呢?所以當男人們提出此類要求,女人們絕對要說“不”!因為世界上沒有真正的
“秘密”,更不會有永恒的“秘密”,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女人要排除這些不安全隱患,就是不許拍!
無論如何,“豔照門”已成為曆史,娛樂圈的故事卻不會消失。藝人們應該以此為鑒,女藝人更應如此。我們作為父母輩的是否也可以借此為鏡,教育孩子們應當如何自愛?
謝謝“阿二”的好題材,讓我也從中得到了有益的啟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