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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四黑手(二) 1989文化奇觀——大投機,大賭博!

(2007-06-04 23:33:33) 下一個
六四黑手(二) 1989文化奇觀——大投機,大賭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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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報》第214期 規則認同的危機
-- 八九政治的困境

陳小雅

提要:
一、台灣3、20大選與89事件的比較
二、專製政治下的“免費大餐”
三、六四黨爭與政治家職責
四、“借”字訣與“超理性”選擇
五、“指揮部”與“聯席會議”之爭
六、一位經濟學家的啟示

“國家宛如大道” 。這首先意味著,國家是社會的“公器”。自推翻“君主製”以來,國家就不再是某一個人的私產,而已經成為眾人在其上生活與謀求福利的舞台。其次,它還意味著,在國家這條大道上行走,為了眾人的最大便利,它必須有一定的規則;這些規則即使不是由眾人製訂的,至少也應是眾人所認可的。

1989年發生在北京的民主運動及其遭致的鎮壓,意味著一場“規則認同”的危機。

台灣“三二〇”大選 與“八九”的比較

上世紀80年代末,北京新華社主辦的《了望》雜誌曾作過一件“破天荒”的事情,那就是把中華人民共和國總理趙紫陽與中華民國總統李登輝的照片並排刊登在雜誌的封麵上。幾乎同時,《光明日報》記者戴晴撰文,對蔣家父子為台灣“民主化”進程所作的努力進行了表彰。這些事件表明,當日的中共內部,確有推動威權政治向民主化台灣靠攏的意願。也說明,當日大陸與台灣的差距並不太遠。但是,16年過去,當我們從電視上看到台灣2004年大選時,不得不感到,自己已經有了很大的距離。

初看台灣3、20大選,的確很有一些似曾相識之感。同樣是麵臨政府信任的危機;街頭抗爭的場麵;黨派操控的格局;還有各色政治人物角色的相似——它使我想到了八九。然而,似曾相識卻並不相識。它們的差別,粗略地概括,有如下幾個要點:

其一,雖然同樣的出現了政府“信任危機”,但由於實現了司法獨立,在台灣,法製威信依然存在,在1989年的中國,則是一場“總體性危機”。

其二,雖然同樣發生了群眾運動,但在台灣,是一場“目標有限”的運動;而在北京,是一個“目標無限”的運動。在台灣,在野的“泛藍”陣營的目標一是“調查槍擊真相”,二是“重新驗票”。目的達到即刻收兵,沒有借用泛藍群眾已經激起的“民氣”,無限發揮,刻意給執政者造亂,表現出法治社會的高度理性。而在北京,從“公正評價耀邦”到“對話”到“直播”到“要民主,要自由”,雖然初期曾表現出有史以來難得的理性,但從操作角度看既無節製也無考核標準,具有極大的情緒宣泄性質。

其三,雖然同樣有黨派操控,但在台灣,政黨的操作是公開的、有節製的、負責任的,與“黑道勢力”嚴守理念和行為方式的界限。而我們的八九,那些以角逐政壇為職誌的有組織力量,卻是以“兩麵人”的姿態出現:在背地裏,他們或為青年學子裝“彈”備“藥”,串連知識界名流並把他們送上集會和街頭;或製造謠言,躲在人群後麵扔磚頭、扔瓶子,讓老百姓為他們抵擋棍棒和槍彈;在公開的場合,他們卻是“血案”的“調查者”,學生的“保護人”或運動的“調停人”。

其四,在台灣和北京,至少有三對可比的人物,他們在運動中的角色相似,但行為準則與做派完全不同:

第一對可比人物,是同為總理(總統)的李鵬與陳水扁。他們在街頭輿論中,同被視為“過街老鼠”,但做事風度與行為準則完全不同。在八九民運中,李鵬並沒有挨槍子兒——盡管在軍隊開槍後,也有類似謠言供人“過癮”, 這說明大陸的政局其實十分穩定,不論“在朝”與“在野”的矛盾、黨派與黨派的矛盾,根本沒有激化到3、20台灣的地步。但肚皮上挨子彈的台灣總統,並沒有利用權力,動用軍隊,實行全國(全省)戒嚴,並對政治對手實行軟禁。

第二對可比的人物,是同為首都行政長官的陳希同和馬英九。在陳希同方麵,不僅不能準確區分作為黨人的政治角色和作為市長的行政角色,更不能正確處理個人進取與黨國安危的關係。事發之時,他的作為顯示,他巴不得事態鬧得越大越好,進而得以排除異己、渾水摸官;退而可以增加預算、改善裝備。而馬英九則能夠區別自己的政治與行政角色,對選民負責也對政黨負責,在一個極為複雜的事態中,成功地扮演一個最艱難的角色。

第三對可比人物是同樣麵臨“退休”問題的鄧小平和連戰。在台灣,國民黨能夠從失敗中反躬自問,自身檢點,在“外有壓力”的情勢尚未消退時,提出黨內代謝問題,實現了黨內民主。而在中共,若不是老頭子自己願意,黨魁即是教主,有敢言“換代”者,無異於自取滅亡!

當然,3、20事件還有許多地方證明了台灣與大陸在政治文明程度上的差別:在台灣,軍隊已經完成了“國家化”的改造,在黨派鬥爭中嚴守“中立”;如托克維爾所說,一切黨派間的政治糾紛,都可以通過司法的途徑獲得解決; 而在中國,軍隊不僅被用來解決黨派爭端,而且被用來對付民眾;所有應該通過司法和行政途徑解決的問題,一同湧向街頭……

那麽大陸與台灣的根本區別在哪裏?大陸政客的權力欲、野心台灣都有,但結局不同,原因是什麽?我認為,原因在於台灣朝野都遵守一定的“交通規則”,而大陸則是“八仙過海,各顯神通”——出現了“規則認同的危機”。

時下裏流行一個術語,叫做“合法性危機”。但下麵我們將會看到,“合法性危機”隻能解釋政府和民眾這一對矛盾的存在,隻能解釋民運的發生,而不能解釋政府內部的角鬥,更不能解釋民眾內部的不統一。而正是這種不統一,使發生了的民運,無法自己“收場”。

專製政治下的“免費大餐”

在西方人眼裏,所謂“八九民運”是一場簡單的“國家與社會”的對抗。但是,在事實上卻不那麽簡單。

因為,在一個奉行“極權製度”的國家裏,“國家”與“社會”的關係並不呈現並列與對峙的關係, 而是國家包容社會、國家的權力無孔不入地滲入社會的關係。在中國,西方人視野中的“社會”——工廠、商店、學校、醫院、新聞單位、社區和民主黨派……總之,從幼兒園到火葬場,都是在執政黨黨支部的領導下工作,領取國家工資,歸口對政府的某部負責。即使在所謂“民意代表機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裏,最後的決策機構並不是“人大常委會”,而是該常委會中的“黨組會議”。在這種格局中,不同利益集團的呼聲,不是像民主國家那樣——通過不同政黨的代言人及其媒體發表,而是通過共產黨內部的派別、山頭、勢力範圍的頭麵人物,以黨國元老、政府要人或各部門的聲音表達出來。

因而,雖然是“一黨執政”,實際上是一黨外殼下的多黨雜存。通常政黨競爭的規則,被黨內鬥爭與政府部門間的齷齪所掩蓋。雖然他們總體上都不欲改變現存政治格局和權力配置關係,但在社會政策、經濟改革方略和政治寬容度方麵,確有著相當於“多黨製”國家裏不同黨派的明顯的差別。這些差別在重大的曆史關頭,往往會演變成激烈的黨內鬥爭。

當十年改革造成國家權威衰退,政府的效能降低,權力結構重新調整的時期,它的內部更是醞釀著巨大的矛盾和衝突。事實證明,八九民運能以空前的規模出籠,並長時間持續,與上述中國政治特色是不可分的。而胡耀邦的去世,正象征著代表一定人口和價值取向的集團在政權內占據板塊的空缺。

建立了這一概念之後,我們就能理解:

——運動所提出的“反腐敗”、“反官倒”的訴求,為什麽會為等待清算“改革”的“左派”所樂見?

——北京市陳希同在促使鄧小平發表“4、25講話”以後,為什麽卻沒有采取有力措施製止“4、27大遊行”?

——新聞單位的總編們為什麽始而嚴控報紙對學運的報道,繼而親自拚湊民運的事況?

而在1989年4-5月間的街頭,有數十萬人的遊行是以單位為建製而進行的,有數以百計黨政機關及其所屬的事業、企業單位打出了單位的旗幟; 天津的學生不在天津地麵上鬧事,而被默許進京;而在上海市委,黨政機關幹部上街遊行時,江澤民的“愛將”陳至立站在二樓的陽台上向出發的隊伍揮手致意……

在5月13日至19日的絕食期間,全國66個城市121萬人次上街遊行,80多所外地高校約5萬學生來京聲援。 他們均享受了“免費優待”的乘車待遇。在元老們已經作出戒嚴決定,各地部隊已經向北京開進時,僅5月19日當天,就有30多個省市院校的2萬多名學生分乘23趟列車進京。

5月16日淩晨,中共中央辦公廳和國務院辦公廳對廣場學生發表廣播講話:“黨中央、國務院領導同誌希望同學們盡快返回學校。也希望學校老師、領導和家長做好勸說工作,動員同學們回校。”這個講話在廣場一連播送了20遍。為響應“兩辦”的這個號召,當日,北京新聞界、科技界、教育界、文藝界、醫務界、企業界及民盟等民主黨派10萬人次上街遊行聲援學生;中央民族學院三十餘名青年教師組成的絕食團也開進天安門廣場;北京大學140名教授就南京大學教師倡議發表《聲明》,敦請國家教委副主任何東昌辭職;同時,北大朱德熙等10位教授,也發表了請政府更正對學潮定性的《緊急呼籲書》。該校青年教師還成立了“教師後援團”,協助學生與社會各界的聯係工作,與政府進行溝通,為年高體弱,行動不便的老教授提供到廣場看望絕食學生的方便。北京以外地區上街遊行人數也逾十萬,波及20餘個城市,近百所高校;絕食學生增加到1200名。

與此同時,政府組織的大量援助物資也以各種名目運抵廣場(有的是以紅十字會的名義),據陳希同的報告稱,在這些援助中,光是草帽就有6000頂,而1000條棉被則是從北京軍區調運來的。不僅如此,他們還為沒有廁所的天安門廣場搭起了臨時廁所。5月18日大雨前,就從公交總公司抽調了78輛大客車,——這種種的援助,難道不都是有利於讓學生在廣場長期作戰的舉措?而一旦黨內鬥爭有了結果,這些支援的單位立即變成了“維持秩序工作隊”……

在軍內,毛時代就存在的軍隊“職業派”軍人與“政工派”軍人之間的勢力抵牾,再次暴露於眾。如果說,黨內民主化的呼聲和實踐,迫使一部分角逐政壇的貴胄子弟不得不轉向商界,並利用關係發“官倒”之濫觴 的話,那麽,鄧小平為收束軍權和對外作出“和平”姿態的“百萬大裁軍”,則在中國大地上催生了“軍倒”。 在趙紫陽任總書記,對軍隊實行自收自支、自負盈虧的“承包製”政策期間, 軍隊職業派軍人的雄心大受挫傷,在經濟上麵臨捉襟見肘的狀況。據消息人士稱,當調兵的命令發出時,這些部隊很樂於把那些破破爛爛的卡車開到街頭展覽,並有意讓它們熄火。從而為“身份不明”者的縱火焚燒提供了現成的燃具,客觀上為所謂“反革命暴亂”提供了依據。據陳希同的報告稱,在6月3日到4日兩天損毀的1200多台車輛中,有1000多輛就是這種軍車。 “六四”後,中共黨內也曾提出追究:為什麽會死那麽多人?據說,軍隊公然提出的理由就是,我們沒有錢買橡皮子彈!

——總之,“大道”的維護者、交通警察、裁判一同投入了這場“汽車大賽”,人人都希望在這場“免費大餐”中大嚼大咽而希望別人“埋單”。最後是“老家長”開來的坦克,把一場“革命的慶典”變成了一場“人肉的盛筵”……

在一個多黨製社會,政黨之間的矛盾是通過合法競爭的手段來調節的;政府各部門的矛盾也有相應的行政法規來規範。它們都不會發生規則認同的問題,因而也能夠得到合理的解決。而在一黨專政的中國,政黨之間的矛盾統統聚集到黨內,黨和政的矛盾也因黨政不分變成黨內矛盾的一部分,更加上黨對軍隊的領導,使軍內矛盾、黨軍矛盾統統集中到黨內——這種男女老少鉤心鬥角一鍋燴的局麵,本質上就是“規則認同的危機”。

六四黨爭與政治家職責

凡讀到過陳一谘先生的《中國:十年改革與八九民運》和吳稼祥先生的《六四權力“大玩家”》的人,都會承認,八九民運研究中最複雜、最晦暗的部分,是黨內矛盾與學生運動的“接合部”。盡管張良的《中國“六四”真相》已經披露了大量高層內幕的運作材料,但可以肯定,時至今日,其中最核心的秘密,仍然還在黑暗之中。以筆者的閉塞,這些秘密至少包括:

一、在“倒胡”問題上至少扮演了“引信”角色, 後來又主持了“四.二六”社論的起草的胡啟立,曾得到過保守派的什麽許諾?

二、趙紫陽赴朝鮮訪問前,曾秘密會見何人,他們對學運作出了何種對策?

三、趙紫陽對軍隊“無所作為”的原因,他與楊尚昆有什麽默契?

四、楊尚昆“倒戈”,支持鄧小平用兵的交換條件?

五、保守派與改革派雙方,是如何左右廣場學生的?

——顯然,要解開這些謎團,絕非一日之功。作為普通公民,我們也不可能詳細討論政黨內部運作的“規則”問題。但問題在於,這一次並非公民要加入黨派的遊戲,而是執政首腦參加到了“公民的遊戲”中來。因此,我們隻能夠以遊戲中來一份子的眼光,來審視執政首腦的行為。然而,在這方麵,我們看到的兩個基本事實是:

在八九民運初期,趙紫陽對民運采取了“開明”和縱容的態度,並提出“民氣可用” ;但當運動發展到了不可收拾的程度時,他便以“有辦法比沒辦法好”,“你們的決議我執行不了”為托詞, 請假休息——實際上擺脫了自己的責任,將數百萬熱情高漲的群眾與十幾萬武裝對峙的軍隊撒手不管。

迄今為止,在異議批評家中,絕大多數人仍然從“價值倫理”的角度著眼,認為在那場運動中,趙紫陽堅持了原則,體現了良心,是值得讚許的,至少是無可非議的。但是,從“責任倫理”的角度看,作為政治家(而不是一個單純的“改革家”),他並沒有很好地運用手中的權力與所在位勢,用於協調各方、化解矛盾。他的行為,倒是讓人想到如下兩種情況:

譬如,一個“保鏢”受雇於人,要押送一批財貨到達一定地點。途中出現劫匪。劫匪為了不戰而勝,與保鏢商議共同分贓。但這個保鏢說:“我打不過你們,也不和你們同流合汙”。於是,丟下財貨,揚長而去。

又如,一架客機正在飛行中,遇到了劫機者。劫機者武力威脅駕駛員把飛機開到另一個地點。但這個駕駛員說:“我不受威脅,你們自便吧!”於是,跳傘自去,飛機失事,全體爆炸。

無論如何,這些行為都很難讓人想到“責任”兩個字。

或許有人會說:如果那些貨物同時有幾個人看管,看管者意見不一怎麽辦?飛機上的那些乘客很不聽話,他們有的甚至在暗中幫助劫機者,這個保鏢或駕駛員不是政治家,如何處理那麽複雜的事務?但1989年的趙紫陽,職務並不是保鏢和駕駛員,而是在權力和位勢上,居於一人之下,萬人之上的政治家。如果他不借助楊尚昆的“橋梁”,而是直接與鄧小平溝通,他們應該能達成比“六四”更好的結果;如果他不“撂挑子”,誰也不會願意把處理八九後果的責任攬到自己身上。

或許還有人會請出哈維爾,說:如果大家都像趙紫陽那樣,不為專製政權當幫凶,這個專製政權就完了。所以,趙紫陽的行為的意義在於,他在權力的中心舉起了“義旗”,有著劃時代的作用。——這正是持“價值倫理”的論者通常的觀點。但是,請不要忘記,作為一種“消極自由”,“不合作”是“無權者的權利”;是不得已的權利。一個人一旦加入了那個政府,就等於與社會簽定了合同,非到卸下責任,隻能鞠躬盡瘁,死而後已。而不是在萬分危機的關頭,在沒有合適接替的情況下,“不作為”——棄職而去。試問,一個政治家不與同僚“合作”,那是一種什麽“政治”呢?除非遊戲。

那麽,是否可以設想,在1989年5月17日,趙紫陽主動承擔“戒嚴”任務,在民運被鎮壓已經不可避免的情況下,求得一個相對不那麽殘酷的結局呢?如果是一個有擔當的政治家,這是完全可以預期的。

當今大多數中國人都知道,嶽飛是一個“民族英雄”,但不知道他與林則徐一樣,作為一個專製政權的“臣僚”,同時也都是鎮壓人民起義的“劊子手”。不過,嶽飛的行為,恰好為我們提供了一個在執行“不得已”任務的情況下,盡可能推行“開明”路線的典範。他雖然執行了“鎮壓洞庭湖起義”的任務,卻並沒有釀成血腥屠殺的結局。據史料記載,在他的主持下,善後工作“有條不紊”地進行:起義人員大部分被赦免,頭麵人物盡可能地實行“招安”,起義者財產變賣分給軍士,漁樵耕賈重操舊業,社會經濟沒有造成損失,一方百姓安居樂業。 據文學史專家侯會考證,一百二十回本《水滸傳》的大結局“梁山泊分金大賣市,宋公明全夥受招安”中的主要情節,其史實取材並不是宋江起義,而是嶽飛處理洞庭湖起義的善後措施。

與嶽飛相比,1989年5月17日的趙紫陽,幾乎處於同樣的境地。他們唯一可以作出的選擇,要麽是遵從“上意”,要麽是“躺倒不幹”。 但是,誰都知道,在那種體製下,你不幹,自然還會有別人去幹。這個人很可能是一個昏暴的執行者,如鎮壓太平天國的曾國荃,在“血洗天京”後,為搜刮財富,實施了極度殘酷的暴行。為此,在曆史上留下了“曾剃頭”的惡名。如果當日嶽飛有“一念之差”,上百萬湖湘人民的生命財產就可想而知。雖然他最終也是為奸臣所害,但他的仁慈與開明終究惠及一方,並成為一種曆史經驗,流傳後世。

同理,如果當日的趙紫陽把黨派利益、個人名節稍微放後考慮,承擔起執行戒嚴和善後處理的任務,像台灣“三.二零”大選期間的馬英九那樣,即使八九民運不能獲得自己期望的結局,但至少不會出現後來的“大鎮壓”和“大清洗”,讓一代精英報國無門,走上流亡異域的道路。

時至今日,讓我們將心比心地幫助趙紫陽總結一下,為什麽會發生那種“進退失據”的現象?答案隻有一條,他想演的角色太多,而每個角色的台詞都唱一句,觀眾聽到的一定是一種“慌腔走板”的曲調。而所謂“音調”的走失,也就是“規則”的迷失!

八九民運的“灰色地帶”

凡對八九民運中的真正“社會”進行過仔細研究的人都發現,他們的狀況比“國家”更為複雜。在德國萊茵筆會和亞琛八九學社主編的《回顧與反思——八九民運曆史回顧與反思研討會紀實》 一書中,十分詳盡地記敘了學運起仆的過程,與內部操作的特征;芝加哥大學的趙鼎新教授,則從社會學的角度,深刻揭示了學運的“集體無意識”和潛意識層麵。 而另一位知名作家, 則以文學的筆觸描述了知識群體與民眾行為的複雜內涵,譬如:

“……十年改革解除了共產黨對知識分子長達30年的迫害並迅速地提高了他們的地位,使他們恢複了自信,甚至達到一定程度的自寵自傲。傳統的追求作為的功名之心加上現代人尋找人生意義的內心煎熬,使得中國的知識精英普遍具有一種渴望轟轟烈烈垂名青史的救世情結。一旦在正常途徑上陷入失望,遇到挫折,或者僅僅是耐不住寂寞,這種情緒便會化做造反的動力。”

——這裏大致說的是民間知識分子的狀況。而在“反叛”的知識分子那裏則是:

“也有相當程度的個人功利動機,甚至可以說,這種個人功利主義是引發‘六四’”的直接原因之一。‘六四’前頗有些知識精英有意無意地追求成為有國際知名度的‘持不同政見者’。……‘持不同政見者’……成了一條收益大於代價的捷徑。尤其西方輿論對‘持不同政見者’情有獨鍾,一旦在西方掛上號,就取得了更大的人生保險,也有了走向世界舞台的階梯。所以,‘持不同政見者’不僅是一種角色,也成了一種資源。它無需真才實學和艱苦的專業進取,也不必等待漫長無際的循序漸進,卻同樣可以謀生、出名、有錢、出國、吸引異性、進入曆史甚至登上頂峰。瓦文薩是一個榜樣,如果不是‘持不同政見’的路,從電工到總統要走多少年?又有沒有希望走通呢?就這樣,……從要求釋放魏京生的簽名開始,‘對著幹’就一浪高過一浪,最終成為‘六四’運動的引信。”

在學生方麵,雖然有“改造社會”和“同情疾苦”的真誠理想主義的一麵,但是:

“就總體而言,這代青年的基調是自我中心和享樂至上”。“相當一部分學生與其說是由於憂國憂民投入運動,莫如說更多地出於浪漫、遊戲欲或攀比格局。舉世矚目的氛圍能增加他們的榮譽感,使狹隘的個人主義一時融匯進集體事業的淨化與升華中。一躍成為社會命運的決定者(盡管是錯覺)也能產生一種神聖感,使他們在不少方麵表現出超常的熱情、勇敢、勤奮和紀律。”

“天安門廣場野遊式的露營、月下歌舞、不勞而獲的募捐和分配未來政權職位的說夢”。“學生領袖們則在相當程度上陷在拉山頭、打派仗、搶風頭之中,彼此封鎖資源、互相猜忌、各搞一套。”

在市民、社會青年和工農群眾方麵,情況就更加可悲:

“全民性的心理壓抑”;“管束、挫折、挨整、訓斥、罰款、輿論的壓迫、人際關係的惡毒、官僚驕橫、購物上當、乘車挨擠,下飯館看冷臉,回家吵架;做違心事,說違心話,仰人鼻息等構成的全麵而巨細無遺的壓抑。對於他們來說,‘六四運動’不過是一個絕好的‘喧泄壓抑的渠道’,——上司不用怕,警察不用怕,連政府也不在話下,能夠萬人在中南海門外齊罵 ‘’,何嚐有過這樣痛快的時候。”

“狂歡意識使人們很難清醒地估計到事態的嚴重性。‘六三’之夜不少人的犧牲並不是出於獻身的英勇,而是天真,僅‘橡皮子彈’四個字的傳聞就使不少人白白送了命。”

——這種觀點,代表了相當一部分人對八九民運的看法。從卡瑪拍攝的《天安門》,到著名政論家劉曉波對八九民運的比喻 ,我們都可以看到上述觀點的影子。

綜合各種批評,人們大致認為八九民運的教訓可以歸結為如下五點:

1、民運主導勢力將少數人的價值觀、改革觀強加於社會;

2、群眾運動受“集體無意識”支配,進行非理性宣泄;

3、個人的“風頭意識”和權力欲主宰運動的去向;

4、“蒙麵勢力”的插手與控製;

5、參與者“見好就上,見壞就逃”的投機心理。

這類批評,對於識破“偽崇高”,肅清“假理想主義”,在觀察現實生活的“價值視角”之外還給人們一個“利益視角”,使人們回到真實而有些沉悶的現實世界,從總結經驗、吸取教訓的角度考慮,都是十分必要和具有價值的。

但是,對現象的真實描述,不等於對教訓的科學總結。如果我們站在民主政治的立場去看待這些現象,我們就會發現,我們所批評的許多東西,都是人們的合法權利。對此,一個民主理念的信奉者或民主政治家,應該想到的是如何去滿足人們合理的利益和願望,消除導致苦悶的原因,並建立一種更有代表性的“多元政治”,與營造一種能夠容納“多元文化”的製度環境;而不是像“上帝”、像專製君主,或站在“精英主義”的立場上去漠視或輕視人的合理欲望與訴求。

“借”字訣與“超理性”選擇

那麽,八九民運的真正教訓在什麽地方呢?它是否還有一些本質未被我們所揭示呢?
毫無疑問,在一個“民主化改造”已經完成的社會裏,軍隊要錢,應該找議會;政客們要謀權,可以進行合法的黨派競爭。在一個符合人性的、健全的、有著充分公共空間的社會裏,人們是可以有自己的幻想和追求幸福(哪怕僅僅是自我表現)的權利的——不論是出國、獲獎,當總統、當政治局常委或當明星,還是追求驚險、刺激或吸引異性,或者過“狂歡節”,這是人們的自然的、合理的權利。在這種社會裏,一個人想當明星,可以去吊嗓子、練肌肉;想出國,要加緊背外語單詞;想成名成家就要付出“十年寒窗”的努力……,而不必一起去搞政治。自由民主製度是為體現多數人的利益而建立的,但卻是在為照顧社會訴求的多樣性、特殊性中走向完善的。合理、完善與健康的社會,是人民的社會,是使各種人都能實現自己夢想的社會。在這種社會裏,即使有群眾運動,也往往能夠限製在一個“有限目標”內。每一次運動的結果,都能使社會公平得到調節,對社會的進步有所推動。

在中國,人們之所以不能“各取所需”,是因為我們的製度限製了他們的活動空間並規定了他們的活動方式。用政治學的經典語言來說,專製製度下臣民如同嬰兒,國家隻有一人負責(這個“一人”或許也會“化為“一黨”、“一信念”,但總而言之是專製製度)。在這種社會裏,那個“唯一”管束著人們的一切;人們要獲得一切,不得不問津那個“唯一”。

但專製製度決不可能用赤裸裸的形式維持自己的統治。而在一個由“革命文化”脫胎出來,又由之占主導地位的社會,那個“唯一”必須是披著革命的外衣,打著“絕大多數群眾利益”的旗號才能大行其道的:“革命莫過於天下最權威的東西”; 群眾運動——革命的溫床——具有“天然合理”的性質;“誰鎮壓學生運動,決沒有好下場!” ……在這樣的意識形態氛圍中,一切個人私利、部門利益和黨派利益均必須掩藏在“晦暗”中。它們的表達隻能經由曲折的方式。在這種製度和文化氛圍中,不論是要謀取“私利”還是“偷運”一種新“價值”或“新製度”,借用群眾運動的時機與“革命”的口號,也莫過於天下最“便宜”的事情。

正是在這種以“最少付出”換取“最大收益”原則、原理或潛意識支配下,1989的中國朝野雙方,共同締造了一種典型的文化,即“借”的文化,比如:

借屍還魂——借口悼念胡耀邦發泄不滿;

借題發揮——借悼念胡耀邦衝擊新華門;借公共汽車撞死人大做文章;

借殼上市——4、22人民大會堂悼念結束主題突然轉向請願; 借學生絕食發泄不滿,向政府施加壓力;

借力打力——借學生運動打倒政敵,修改路線;

借腹懷胎——如社經所陳子明的“三線計劃”與組織“首都各界愛國維憲聯席會議”;

借刀殺人——如陳子明在聽到戒嚴消息後,以“中央國家機關部分幹部”的名義煽動罷工、罷課、罷市

——正是這所有的行為,構成了1989文化的一個奇觀,即被稱為“大投機” 的行為方式。

毫無疑問,這種集體性的共同選擇,是一種精密計算的結果,因此,它並不是“非理性”的產物,而是“超理性”的產物。正因為與群眾在一起是最安全的,群眾運動被追捧就成了順理成章的事情;既然“激進的選擇”是風險很大,但也可能是獲利最豐的途徑,因此,與這種勢力保持一致,適時地利用並駕馭這種勢力就成了一種最驚險刺激的賭博!

當然,同樣毫無疑問的是,當人們在這場賭博中一無所獲,而且幾乎輸光老本的時候,人們自然會將怨憤和責難一齊傾瀉到那些他們昔日追捧並唯恐伺候不周的明星身上……


在存在著這類“超理性”手段的地方,不論是為了“價值的追求”還是“利益的追求”,都不能說是令人滿意的;但我也不得不承認,那是不得已的。這就是中國的國情。它決定了,中國的民主化進程必定是唱著《義勇軍進行曲》,而不是《馬賽曲》或《星條旗永不落》前進的。

那麽,問題出在什麽地方,人們又如何能夠糾正呢?

在《八九民運史》出版以後,筆者也曾遭到一些來自當事人“利權”方麵的質問:

其一曰,難道民運“黑手”沒有根據個人的素質和願望選擇個人角色和前途的權利嗎?難道我沒有追求活得更好一點,過正常人日子的權利嗎?

其二曰,難道趙紫陽和鮑彤沒有堅持自己意見或施用黨內鬥爭策略的權利嗎?

其三曰,一個合法的政府,難道沒有維持首都治安的權力嗎?

我不能說他們沒有這種種權利。關鍵是這種種權利用什麽方式和代價去獲得。一個自由民主理念的信奉者和自由民主製度的追求者,應當具有兩個最基本的信念,一是“尊重人的生命”;二是“尊重個人利益”。作為個人的延伸,部門利益、集團利益、黨派利益也應在尊重之列。這就意味著,你想實現自己的理想,必須是在不侵犯別人的權利和生命財產之下去實現;你想利用群眾運動進行黨內鬥爭,就要承擔群眾運動的後果,並對其犧牲負責任;你想行使一個“行政首長”的合法權力,這個權力必須是得到公民的授權、監督與掌控的權力。否則就不是“合法權力”。

在民眾一方也同理。上述“借”文化雖然是一種精密計算——“超理性”的產物。不過,它僅僅是每個人、每個獨立群體從自己的利益出發的計算。人們並沒有建立起一個能夠把其他參與各方的“報價”除盡的“公分母”。這種現象固然是由中國的國情決定的,由民主運動的發展水平和民間社會的自組織程度決定的,但你如果想要擁有民主製度下人們享受的“權利”,就必須承擔相應的“義務”。這意味著,你必須遵守“有借有還”,用餐埋單,行路納稅的規則。……這意味著,你必須遵守“有借有還”,用餐埋單,行路納稅的規則。如果這些規則尚沒有建立——顯然,八九年的“玩伴兒”們許多都隻有“權利”的意識而無“責任”的意識——人們就要從眼前開始,在自己的每一項實踐中,去建立這些規則。就像我們在經濟生活中已經做到的那樣。以下我們還要具體談到。

“廣場指揮部”與“聯席會議”之爭

上世紀90年代中期以來,對於八九民運的反思,焦點主要集中在對所謂“激進主義”和“激進派”的批評上。而這一派在八九民運中的重大“傑作”,便是推出了那場使運動持久化、全民化的“絕食”行動。由於他們在整個事件中占據的中心和主導地位,對學運前期提出的“與政府對話”和“校園民主”兩大訴求起到了釜底抽薪和轉移視線的作用,而他們在廣場的去留,則在一定程度上決定了這次運動結局的慘烈程度。“我不殺伯仁,伯仁因我而死”, 成為這場譴責中最具道德感染力的“名句”。

那麽,造成這一結局的原因究竟是什麽呢?

1、“一二九“一代的責任?

對此,在《走向憲政民主》一文中,在野政治集團——北京社會經濟科學研究所的靈魂人物陳子明有這樣一段論述:

“如果說運動中有什麽失誤的話,其責任屬於我們這些‘長胡子’的人,不能歸咎於青年學生。”

那麽,這些“長胡子”的人包括哪些人呢?請看下文:

“在八九民運中,處在風口浪尖的是‘一二九’一代和‘八九’一代。因‘自由化’遭當局整肅而深得民望的方勵之、劉賓雁、王若望等人,在運動中具有別人無法替代的影響力,……‘四五’一代人中有行動能力的,由於官方的刻意封殺,又沒有足夠的社會知名度。……因而‘四五’一代人還沒有資格成為‘八九’一代人的精神導師。‘四五’一代沒能在‘一二九’一代和‘八九’一代之間起到思想與政治橋梁的作用,並成為八九民運的中流砥柱,這是一件曆史的憾事。”

——陳子明的這段話,究竟是什麽意思呢?眾所周知,在八九民運中,所謂“一二九”一代人的介入,遠沒有“四五”一代人來得積極主動。雖然借助1986年中共發動的反“自由化”運動,他所說的“一二九”一代的代表人物的確在青年學生中獲得了空前的聲譽,但是,他們的思想,僅僅作用於人們的意識層麵,起到某種“思想啟蒙”的作用。在政治上,它與當時名噪一時的“新權威主義”不同,其著眼點並不在於權力層麵的“改朝換代”,而在於知識分子的獨立和全民民主意識的覺醒。陳子明大概還記得,對這些代表人物的思想的批評,曾列為社經所1988年上半年以來的“工作重點” 。他和王軍濤在各種會議與沙龍的發言,也明白無誤地突出了這一“重點”。但是,八九民運爆發以後,恰恰是這些被官方和陳子明們視為“激進”的代表人物——如方勵之和許良英——在一開始就確定了“不介入”的立場。即使在學生領袖出麵求助的情況下,在陳子明的同事陳小平專門用車把許良英送去的集會上,許良英也表示:政治民主化是一個很長的過程,要經過艱苦的工作,目前的重點仍在思想啟蒙,應“保持學生運動的純潔性”。在這方麵,方勵之的態度也基本一致。據“北高聯”發起人劉剛回憶,在運動爆發後,他曾前往方家動員方勵之出來指導學運,不料卻遭到了方的婉拒。 1991年1月6日,方勵之出席德國留學生座談會也回答了這一問題。他說:

“六•四是相當自發的運動,當然有學自聯的作用,從整體而言,學自聯也不能控製整體運動,到後期失控狀態更明顯,王丹最後一次來我家是四•二七遊行後。我說四•二七是針對四•二六社論的和平遊行,是很成功的。當局同意對話,新聞界開始遊行了,你們回到校園去更好,王丹也讚成,後來的發展,我們不知道怎麽回事了。”
“從絕食第一天起,我們就認為不該絕食,學生領袖沒有找過我們。”

他們的這種姿態,曾被1994年出獄後的陳子明指責為“光說不做”的口頭民主派或“租界民主派”。 因此,若要說這些“一二九”的代表人物對八九學生產生了什麽決定性的影響的話,那大概就是:他們鼓吹的“獨立知識界”的思想,使學生選擇了“群眾運動”獨立於黨派政治鬥爭和在野政治集團利益的基本立場。

客觀地說,上述思想和學生運動主流所采取的立場,的確妨礙了體製內“新權威主義者”對運動的預期,也妨礙了體製外陳子明與政府“互動”的設想,人們從各自的立場和利益出發,有理由對這種“不合作”表示遺憾甚至義憤,但是,常識和事實都告訴我們,若按照“一二九”代表的思想,學生運動隻行使“意見表達”的作用,意見表達完畢,即可收兵回營,若無各種力量的支撐,決不至於出現曠日持久的割據廣場的局麵。因此,讓“一二九”的代表承擔廣場學生去留的責任,未免缺少根據。

2、社經所與八九民運

通過《浴火重生——“天安門黑手”備忘錄》 一書的描述,我們得知,以陳子明為靈魂的北京社會經濟科學研究所,是一個有明確政治目標的在野政治集團。它形成於80年代中期,為主導預期中未來的民主運動,有意識地延納了四五運動以來曆次民運、學運的活躍分子。 胡耀邦逝世後,通過其延攬的前學生活躍分子,一手促成了八九民運。以下是該所活動的一個大致線索:

4月17日,該所兼職人員陳小平組織並帶領中國政法大學的遊行隊伍來到天安門廣場,這是悼念走出校園的第一個標誌性行動。 4月20日,該所兼職人員劉剛、張倫積極參與了衝擊“新華門事件”。 4月21日,陳子明交給陳小平3000元活動經費。4月20日-23日,劉剛組織成立了“北高聯”。4月23日,陳子明交給北大學生王丹3000元活動經費, 並鼓勵王丹:“攤牌的時候到了!”同日,劉剛夜訪方勵之,希望方勵之公開站出來支持學運;張倫向柴玲、封從德推介了社經所。 4月30日,該所用車接送知識界包遵信、許良英等參加了《亞太經濟時報》在魯迅博物館召開的座談會。該所費遠提出調查“新華門血案”真相,鄭棣起草了新聞界“請願書”。

在此前後,陳子明提出“三線”計劃:一線是學生,由陳小平、劉剛負責聯絡;二線是蘇紹智、方勵之為代表的知識界人物,由王軍濤、閔琦負責聯絡;三線是他自己,專司與政府談判。 在《浴火重生》一書中,陳子華改變了她曾矢口否認該所曾有介入學運的部署的說法, 承認在5月1日“香山會議”上,該所確有“異動”:

“真正在‘政治高度共識’的基礎上對所的核心層進行自覺的思想整合與組織整合,告成於此次‘香山會議’。許多單位和團體都卷入了八九民運,但他們或者是少數領導的決斷,或者是完全個人性的參與,因為當時沒有其他團體像社經所那樣完成了向‘政治高度共識、資源統一調度和服從紀律約束’型團體的轉化,能夠以集體動員的方式有組織有分工地投入到運動中。……根據社經所的內部分工,王軍濤、陳小平負責與學生聯係,鄭棣負責與新聞界聯係,閔琦負責與學術界聯係,費遠負責與經濟界聯係,謝小慶負責與政界人士聯係,陳子明負責協調整合。”

5月13日,學生的“絕食”行動的出台,劉剛和“高自聯”對學運的影響力有所削弱。為了迅速跟上這一變化了的形勢,5月14日,劉剛給陳子明打電話,建議立即著手籌建首都各界聯席會議,以便對學生有所約束和指導。5月17日,陳子明和王軍濤商定,以王軍濤個人名義邀請各界人士組成“首都各界社會協商聯席會議”,再以聯席會議的名義影響廣場上的學生。會間,陳子明發表講話:時局的發展要求知識分子把幕後的影響方式推到台前,通過精英講話影響學生,學生講話影響全國民眾。 並承諾該所將為會議提供後勤服務。5月19日,戒嚴消息傳出後,陳子明口授了一份署名“中央國家機關部分幹部”的《告人民書》 ,內有號召“實行全國性罷工、罷課、罷教、罷市”和“罷免李鵬”的內容。同日,布置印製民主牆老戰士任畹町的文章《四月人民民主運動何處去——三論我國社會政治體製的改造和人民民主運動的曆史功績--獻給絕食團的勇士們》傳單1000餘份,並通過張鳳穎交給任畹町1000元印刷經費,還表示可以派人擔任任畹町的秘書。

5月21日,陳子明、王軍濤決定“建立‘維憲會-學生議會-廣場指揮部’的影響機製”——首都各界愛國維憲聯席會議; 同日,該所“機關報”《經濟學周報》發表評論員文章, 指出:“社會進一步的發展應該是在學生運動形成壓力後,學者來講道理,說明危機的原因,社會應怎樣發展;在此基礎上是專家拿出可操作方案,最後由政府在專家方案範圍中決策。” 大約同時,王軍濤對澳大利亞學者白傑明作出形勢估計:“下一步將會血流成河……最後將是我們和政府一起坐到‘圓桌’跟前。”

5月23日,“聯席會議”宣告成立。在次日印刷的“北京知識界聯合會”主辦的《新聞快訊》中 ,對此有如下描述:

“為了統一指揮,堅持鬥爭,首都愛國民主運動指揮係統在多日醞釀中成立並完善。以‘保衛天安門指揮部’為中心,上設由各界人士代表組成的‘愛國維憲各界協商聯席會議’,和由全國各高校代表組成的‘營地聯席會議’;下設‘聯絡部’、‘宣傳部’、‘參謀部’、‘後勤部’、‘糾察部’、‘保衛天安門指揮部’……總指揮部同時規定了愛國民主運動的政治紀律若幹,以確保運動能夠按照人民的意願順利進行。新成立的‘保衛天安門廣場指揮部’的成員有:……”

社經所張倫、劉剛、鄭棣、白樺等專、兼職人員分別被指派為糾察部、參謀部、聯絡部、宣傳部負責人。 據稱,該所本來議定由與方勵之、許良英關係密切的王丹擔任廣場總指揮,但是由於“絕食”行動的正式發起帶有強烈的“個人魅力”性質, 故鄭義提出仍由柴玲擔任時,旁人無法表示異議……

5月25日,聯席會議決定廣場學生於月底撤回學校。但在宣布前,由於總指揮柴玲變卦,通過多數同意, 王軍濤又將撤退計劃改至6月20日。

——通觀以上情況,說明陳子明的社經所從一開始就參與甚至是發起了這場民運。如果我們把4月15日至5月22日他們與運動保持的“同步”和“平行”關係視為為了“騎上去”而進行的“助跑”階段的話,那麽“首都各界聯席會議”的成立,則標誌著他們正式“騎”了上去。

3、 “坐騎”與“馭手”?——權力關係不清

據筆者觀察,對廣場指揮部“駕馭”的失敗,原因並不在於聯席會議的威望不夠,而在於它與“廣場指揮部”或“營地聯席會” 的權力關係不清。這種“關係不清”不僅是廣場指揮部自身的不清楚,而且聯席會議成員自己也不清楚:

(1)根據《未完成的涅盤》載,聯席會議成員甘陽向包遵信複述“保衛天安門廣場指揮部”成立經過時稱,指揮部與聯席會議既不是隸屬關係也不是平行關係。但根據包遵信對其運作的觀察,他認為,“一是進行協商,一是負責執行。聯席會上討論定的事,大都要由廣場指揮部去推行。”

(2)根據《回顧與反思》李祿的回憶,聯席會議成立當天,柴玲向他介紹了王軍濤的說法:“我們這個會議隻是一個聯絡後勤、幫大家出主意,給大家提供物資的一個機構。”

(3)聯席會議發言人劉蘇裏在5月24日的新聞發布會上的解釋也充滿著自相矛盾:一方麵,聯席會議是作為指揮部的後援組織,作用是出謀獻策,擔任智囊團角色,但對指揮部 沒有硬性製約關係。聯席會議提出的任何意見,最後決定權仍在指揮部。 另一方麵,聯席會議決定,天安門廣場的保衛工作由指揮部統一負責,采取總指揮負責製,而總指揮則向聯席會議負責。

(4)在許多當事人的回憶中,都認為包遵信是這個聯席會議的頭頭。但包遵信的回憶卻說明,他是在完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推到前台的。請看他在《未完成的涅盤》中的兩段回憶:

“5月19日早晨7點,我剛起床,王軍濤和陳子明就來了,一見麵就催我快走,說他們是特意來接我的。我急急忙忙洗漱以後,就跟他們上了車。到了薊門飯店先到餐廳吃早點。吃完早點以後我被安排到一個房間休息,一直等到十點左右才被叫去開會……陳明遠就曾拿來一份呼籲書,建議廣場學生立即撤退,反倒被冷落了,至少上午沒有被作為討論重點。”

“5月22日下午6點左右……我和北明等人交換了第二天的工作安排以後,就準備下樓回家了。到社科院大門口,王軍濤正等在那兒,他一見就不容分說地把我拉上車。我問幹什麽?他說到廣場走一趟。……到了廣場見到陳子明早已等在那兒……我們到了以後,就宣布開會……究竟為什麽要開這個會?王軍濤事先沒對我講過,所以一直到開會時,我還是懵懵懂懂的。當主持人和王軍濤讓我講話,真不知從何說起。後來王軍濤說,你就講講白天會議 的情況……”

不僅這個聯席會議的頭頭不知道自己要幹什麽,就是隔天要被任命為“總指揮”的柴玲,也蒙在鼓裏。請看張倫對柴玲當時窘境的回憶:

“5月22日晚上在廣場上的第一次正式會議是我主持的,當時去了30多人。因為晚上10點鍾要開這個會,所以我就把廣場上的全部清光。柴玲他們在那個角上,差點被糾察隊員給揪出去,我當時過去給柴玲解的圍。我跟柴玲講,一會兒有個會希望你參加。”

因為廣場要召開學生的“營地聯席會議”,柴玲沒有參加這個會議。

八九民運過去15年後,筆者十分希望從“黑手”們的“備忘錄”中看到他們關於聯席會議權限的描述,但遺憾的是,當事人對這件極為簡單的事情依然諱莫如深。究竟是這批以“導師”身份出現的人,不清楚政治學的這一基本常識?還是他們有心無膽——既想染指又害怕擔當“黑手”的罪名?還是他們自知所謂“聯席會議”本身缺少“合法性”來源?在眾多急欲“求解”的讀者那裏,仍然是一個謎。

而謎中之謎,則是6月1日發生在廣場中心的“綁架柴玲”事件。據英國《獨立報》(The INDEPENDENT)記者Andrew Higgins 1991年7月中旬在巴黎親口告訴封從德和柴玲,王軍濤的妻子“侯曉天承認,王文綁架(柴玲)事件是王軍濤策劃的。” 那麽,這個王文又是怎麽回事呢?通過《回顧與反思》,我們了解到,他是絕食的發起人之一,此前一直通過各種方式謀求廣場的“指揮權”。絕食一開始,他就毛遂自薦給柴玲當秘書。以後又策劃了被稱作“政變”的選舉,在所有手段使完後,實施了綁架。侯曉天的證詞使人聯想到王軍濤在競選時代就提出應使“人大代表專職化,配備秘書助手”的倡議; 想到陳子明給任畹丁派秘書的許諾;想到社經所曾舉辦過的“秘書培訓班”;想到他們熱衷於為“有價值”的人物配備秘書等等事情……
——如果事情不幸真是這樣,它與所謂民主事業恐怕就相去甚遠了。

一位經濟學家的啟示

經濟學家茅於軾在山西的一個村莊搞扶貧試驗,最開始的時候,他投資在山坡上種果樹,但是,幾年過去,他發現,那些種下去的樹苗,成活的不多。以後,他又想到幫助農民在城市就業,花了很大力氣,辦了一個保姆學校,但是願意來的人也很少。近年來,他自辦起農民小額貸款,農民與他簽約的十分踴躍。

鳳凰衛視記者曾子默在采訪茅先生時,向他提了一個很內行的問題:

“為什麽前一個實驗不被農民認同,而後一個則被認同了呢?”

茅先生說,對果樹的“投資”,本來是一種慈善行為。從投資方來說,能收回多少是多少,賠了本也就扔了算了。不過,茅先生認為,即使試驗失敗,也要讓農民學會一點市場經濟的規則,他打算跟農民結帳,要他們重新明確責任,該補苗的補苗,該引水的引水,剩下多少錢,還得還給他。但他發現很難,農民總是跟他拖著……

顯然,農民對一樁經濟活動是否感興趣,是由每個農民心裏的那個“小算盤”決定的。辦保姆學校的實驗之所以會失敗了,依我與農民打交道的經驗,在他們的計算中,一定是認為,讀保姆學校——這項事業,對他們來說成本太高了。這個成本有時間成本、有家庭生活成本(茅先生也注意到這一點),當然還有一些經濟成本。因為不論什麽性質的“念書”,必然要花時間、要脫離家庭生活和家務勞動、要花錢(即使路費、學費和食宿費全免,還要花一份日常生活用品的錢,而這部分花銷,在真正的保姆工作中,是由雇傭者承擔的)。這種花錢、費時、占精力的“書”即使“讀”出來,還是做家務!誰在家裏不做家務呢?而且大多數保姆打工掙錢,隻是一種補貼家用的臨時行為,並不想作為一個長期的固定職業。因此,她們很可能認為不值得去上那個“學”。那些值得他們投入的,是能夠把他們連根帶離土地的“投資”——比如培養下一代、招工,當然也包括出去當教師……

正因為農民沒有積極性,所以果樹和保姆學校的事業都失敗了。

與這樁失敗的實驗不同,小額貸款的實驗進行得卻比較順利。雖然是要歸還的錢,農民仍然很踴躍地與茅於軾簽訂合同。為什麽會出現這種狀況呢?茅先生的回答是:農民急需貸款,而國家銀行不能滿足他們。

為什麽對於一樁“白送”的“事業”農民沒有積極性?而對於一樁有償的“交易”農民反而比較認同呢?在節目中,茅先生沒有仔細的分析。非經濟學出身的筆者卻很受啟發,認為從中至少可以剝離出三條要素:

第一,凡是合作進行的事業,欲達到雙贏或多贏目的,必要受一種契約關係的支配;

第二,欲獲得事業的最大收效,必要有參與各方的積極性;

第三,在沒有契約的情況下,事物依照約定俗成的文化精神運行。
這個故事再好不過地說明,在中國,即使在貧困地區,並非沒有市場經濟的基礎,中國的農民並不是一幫“好吃白賴”的群氓,他們根據自己的理性判斷事物的價值,並依照約定俗成的規則行事。同時,這個故事也啟發我思考,中國並非沒有實行民主的人文基礎。相反,事情正如孟德斯鳩所說:不論在哪裏,“隻要有商業,就會有優雅的風度。”

它啟發我思考八九民運,並得出如下結論:

1、八九民運其實是一個社會各方都有參與衝動的事業;

2、但參與的各方並沒有厘定政治規則和契約,人們僅僅是按約定俗成的精神各行其是;

3、八九沒有取得“雙贏”而是取得“雙敗”的結果,原因在於規則認同的危機。
借鑒茅於軾先生的經驗,考察八九民運內部的“整合”與“協調”問題,我們發現,所謂自由民主事業,並沒有“精英主義者”想像的那麽複雜。它之所以看上去很複雜,完全是由於操作者從內心就漠視參與各方的權利。他們隻是在向政府要“民主”時,才具有“多贏”的思維,並要求政府講規則;而在內部可以實踐“民主”時,則願意“獨贏”而不願建立一種公開、平等的規則。

據此,我們可以粗略地特出結論:八九民運的失敗,並不在於“一二九”一代的主導或“‘四五”一代的缺席,而恰恰在於自命為“導師”又實際駕馭了民運的人,在與人合作時不承認別人的權利;在與人遊戲時不願平等地接受同樣規則的製約。

結 語

話說到此,如果我們考察這場運動的缺失,並不在於它的“非理性”和人們道德的墮落,而在於它的參與各方,在利益需求方麵的分歧、在價值追求方麵的差異,乃至在規則認同方麵的危機。

如果要吸取教訓的話,也並不在於非要尋求一種從“五四-四五-八九”的“道統”來指導或控製我們,而是在日常生活的每一件事情中,都學會坐到一起,開誠布公地談談我們有什麽共同利益所在,我們的價值追求是否一致,如果我們決定一起“遊戲”,那麽,就去製訂一種大家共同遵守的遊戲準則。其實,民主自由政治——再簡單不過的一種政治——不過如此而已!

當然,這個中國貧困地區農民都懂得的規則,尤其是政府要學習的。我們說否定“六四”,除了譴責其殘酷與暴力外,其實也就是要否定一種用強力支配人民政治生活、解決矛盾衝突的方法。真正從傳統的“武力”建國過渡到“契約”建國。

2004年7月25日 於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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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載《二十一世紀中國叢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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