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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解共產極權從破除謊言開始 】共產政體有兩大支柱,一個是暴力,一個是謊言,就是槍杆子和筆杆子,謊言的作用遠比暴力要大數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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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精采好文章】我們的『定性』:中華民國的護國護法運動

(2007-08-11 00:06:25) 下一個

【推薦精采好文章】

我們的『定性』:中華民國的護國護法運動

引用沈共先生點出本文的重點:

 “中華民國的護國護法運動”

——如此定性甚好。真是太好的文章

唯有如此,我們的民主運動,

才是真正意義上的繼往開來的曆史運動

於是,我們融入了那波瀾壯闊的曆史的洪流

借著他的氣勢,奔騰向前

其猶如長江,因其源遠流長

而氣勢磅礴,而浩浩蕩蕩

 

這真是一篇太好的文章

不但讓我們的思想更堅定不移

還更清晰明白引導我們如何去實踐

更可以擺脫國民黨目前的台灣化的走向

將我們的層次提高到超越現在的台灣國民黨與分裂主義的民運

 

【推薦】愛國民主運動與護國護法 

-中國民主運動的百年曆程 

月明星稀,烏鵲南飛。繞樹三匝,何枝可依?

 

作者:陸 耘 

 

一、中國民主運動的百年曆程 

  一八九四年,孫中山在檀香山成立“興中會”,以倒滿興漢,“振興中華”“申民誌而扶國宗”為宗旨。之後,孫中山參照歐美民主憲政思想,結合中國的傳統政治哲學精髓,創造了三民主義思想體係,將中國引向了現代民主革命之路。19057月,在孫中山、黃興等的積極活動下,於東京成立中國同盟會,以孫中山提出的“驅除韃虜,恢複中華,創立民國,平均地權”十六字為同盟會政綱。自此,明確的革命民主思想在以同盟會為主的共和革命者中形成了。 

  同一時期,許多留學生和革命者在國內積極鼓吹民族、民主革命思想如從日本歸國的留學生鄒容,在所寫的《革命軍》一書中,不僅表現了強烈的民族主義思想,而且比過去其它人更加鮮明地、係統地宣傳了民主共和國的理想。他從國民的天賦權利這一觀點出發來提出問題。寫到:“今試問吾儕何為而革命?必有障礙吾國民天賦權利之惡魔焉,吾儕得而掃除之,以複我天賦之權利。”“有生之初,無人不自由,即無人不平等,初無所謂君也,所謂臣也。”“後世之人,不知此義,一任無數之民賊獨夫,大盜巨寇,舉眾人所有而獨有之,以為一家一姓之私產,而自尊曰君、曰皇帝,使天下之人無一平等,無一自由。”“自世界文明日開,而專製政體一人奄有天下之製可倒。”故“革命必先去奴隸之根性”。並得出這樣的結論:今天的革命,就是要“殺盡專製我之君主,以複我天賦之人權”。

鄒容還進一步提出建立民主共和國的具體方案,如:“立憲法,悉照美國憲法,參照中國性質立定。”“定名中華共和國”;“建立中央政府為全國辦事之總機關”:“於各省中投票公舉一總議員,由各省總議員中投票公舉一人為暫行大總統,為全國之代表人”;“全國無論男女,皆為國民”;“凡為國人,男女一律平等,無上下貴賤之分”;“各人不可奪之權利,皆由天授”;“無論何時,政府所為,有幹犯人民權利之事,人民即可革命,推倒舊日之政府。”鄒容的這些主張,在一個世紀後的今天來看,也是比較徹底的民主主義思想了。直到今天,中國民主人士仍然在為實現當時民主革命者的追求目標而艱苦地奮鬥著。

 

  所以,孫中山、黃興、章太炎、鄒容等一大批革命民主人士所從事的,既是中國民族複興運動,也是中國民主運動。 

  這樣,一個全新的,以建立天下為公(國家權力是公有的)、保障民權、圖謀民生幸福的社會為宗旨的民主共和革命──國民革命,在中國出現了。中國國民革命,從第一天起,就是中國民主運動的具體實踐。 

  在許多民主革命者前仆後繼的不斷努力下,一九一一年,在武昌起義的硝煙中,中國人民終於推翻了滿清的專製統治,結束了帝王製度,建立了民主共和的新中國──中華民國。中華民國有了第一部等同於憲法的民主大法──《中華民國臨時約法》,中華民國具有了初步民主的政體。從這以後,中國民主人士,就以維護和健全中華民國的民主共和性質,維護中華民國的憲政法統,為自己的職誌。而各種反動複辟勢力,也必然以推翻中華民國政府,或變更中華民國的民主共和性質,為複辟的手段。之後,中華民國經曆了多次“複辟”、“毀法”的變故,孫中山先生先後發動了“二次革命”,反袁護國、反張護國的“護國運動”,和以反對北洋軍閥假民國與共和之名義以行專製之實的“護法運動”,直至一九二八年蔣介石北伐成功,中國國民革命取得了階段性勝利。 

  這時,中華民國理應迎來了民主建設國家的大好時機,但是,蘇俄要移植共產專製製度於中國,利誘不成,便來顛覆。日本步步緊逼,欲先圖滿蒙,後謀中原。中國共產黨在蘇俄的指使下走向叛國,軍閥殘餘的殘餘(陳獨秀語)也連續發動了大規模叛亂。由是,維護中華民國法統、反對複辟反叛就成了中國國民革命的新任務,也是中華民國政府的首要任務。其時,中華民國政府真正處於“四麵楚歌”了。

但是,中華民國的“共和革命人士”,卻堅定地承擔起繼續完成國民革命的曆史使命,在中共武裝叛亂地區,不甘受中共魚肉的民眾也用各種形式,反抗中共的禍國與摧殘,配合中華民國政府圍剿蘇俄馬列邪教政權在中國的代理人中共,維護中華民國的憲政法統。 

  中共在大陸建立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後,各地民眾的反抗更是從未間斷,他們以各種形式配合退到台北的中華民國政府的反攻大陸計劃。各種形式的反抗中共獨裁專製統治、宣揚民主的秘密組織更是層出不窮。在中共的殘酷鎮壓下,他們微弱的聲音甚至不被外界所知。但是,他們的努力,是中國民眾長期的、爭取社會民主化運動的一部分。他們是中共改革開放以來,不得不對社會控製實行“讓步”後出現的民主運動的先聲。由於中共實行的是在“革命”、“馬克思主義”、“社會主義”名義下的專製複辟,是對中國民主共和革命的反動,因此,從本質上說,當代中國大陸以各種形式出現的愛國民主運動,就是曆史上中華民國護國護法運動的延續。 

二、當代中國民主運動的目標與中華民國的民主共和性質相一致

  當代中國民主運動,是一場政治運動,也是文化複興運動(關於民主運動的文化複興特性,筆者擬另文闡述),其目的是結束中共的獨裁統治,在中國建立一個保障國民自由和人權,實行民主政治,以法治國的社會製度。中國民主化的目的在於使中國盡快地繁榮富強起來,使中國人都能在民主自由的製度下健康地生活。 

  辛亥革命後,成立了中華民國。1912年公布的《中華民國臨時約法》,是一部民主政體的憲法,其重點是公民權利、議會製度、總統及內閣成員的權限和司法機構的設立。《臨時約法》分為總綱、人民、參議院、臨時大總統副總統、國務員、法院、附則七章,計56條。《臨時約法》第一章(總綱),明確規定,“中華民國由中華人民組織之。”“中華民國之主權,屬於國民全體。”第二章(人民)規定了,“中華民國人民一律平等,無種族階級宗教之區別。”“人民有言論、著作、刊行及集會、結社之自由。”“人民有保有財產及營業之自由。”第三章(參議院)中規定,“中華民國之立法權,以參議院行之。”“參議院以第十八條所定各地方選派之參議員組織之。”第四章(臨時大總統副總統)中規定,“臨時大總統副總統由參議院選舉之,以總員四分三以上出席,得票滿投票總數三分二以上者為當選。”第六章(法院)中規定,“法院依法律審判民事訴訟及刑事訴訟。”“法官獨立審判,不受上級官廳之幹涉。”《中華民國臨時約法》中的這些規定,決定了中華民國的民主共和製度性質。 

  經過多年的戰亂,在衛國戰爭勝利後的1946年,《中華民國憲法》公布。這部憲法,共分:“總綱”、“人民之權利與義務”、“國民大會”、“總統”、“立法”、“行政”、“司法”、“考試”、“監察”、“中央與地方之權限”、“地方製度”、“選舉、罷免、創製、決議”、“基本國策”、“憲法之實行與修改”等14章,175條。《中華民國憲法》第一章(總綱)規定,“中華民國之主權屬於國民全體。”“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之疆域,非經國民大會之決議,不得變更之。”第二章 (人民之權利義務)中規定,“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人民有集會及結社之自由。”“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法官須超出黨派以外,依據法律獨立審判,不受任何幹涉。”《中華民國憲法》保障了人民的各項基本自由權利,並規定國民大會代表由全國選出,國民大會選舉總統副總統。 

  《中華民國憲法》分權製衡的基本體係,政府官員民選,明確規定人民之權利義務,及“總綱”關於“國體”的陳述,與現代民主憲政思想和民主國家的憲政體係是一致的,也是中國民主運動人士目前正在爭取在中國大陸實現的目標。 

三、當代中國民主運動也是護國護法運動

  1949年,中國共產黨在中國大陸成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依馬克思列寧主義的國家學說建立的。在1935年發表的《論反對日本帝國主義的策略》中,毛澤東說:“那是沒有問題的,人民共和國不代表敵對階級的利益。相反,人民共和國同帝國主義的走狗豪紳買辦階級是處在正相反對的地位,它不把那些成分放在所謂人民之列。”1949630日,毛澤東在《論人民民主專政》中說:“人民是什幺?在中國,在現階段,是工人階級,農民階級,城市小資產階級和民族資產階級。這些階級在工人階級和共產黨的領導之下,團結起來,組成自己的國家,選舉自己的政府,向著帝國主義的走狗即地主階級和官僚資產階級以及代表這些階級的國民黨反動派及其幫凶們實行專政,實行獨裁,壓迫這些人,隻許他們規規矩矩,不許他們亂說亂動。”中共建政後,又將“人民”定義為由“擁護共產黨擁護社會主義的人”所組成。 

  一九八二年十二月四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在“序言”中規定,“中國各族人民將繼續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在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指引下,堅持人民民主專政,堅持社會主義道路”,總綱第三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機構實行民主集中製的原則。”這裏,中共在“憲法”中明確規定了,中國必須在中共、實際上是中共寡頭政治家的“領導下”(也就是在中共寡頭政治家的“統治下”);在馬列毛思想指引下,就不能有思想、理論的自由;堅持人民民主專政,就是要由中共“人民”,實際上是“人民”的代表者中共來“獨裁”;實行民主集中製,就是將“民主”作為花瓶,由中共領導來“集中”,也就是由中共領導來“決定”政府和社會事務。通過分析,我們就明白了,中共為什幺要那幺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因為這是中共獨裁統治的“生命線”。中共以法律的形式確定了自己在中國大陸的至高無上的“人民無可選擇的”統治權。這樣,中共統治下的中國大陸必然是一個由中共“獨裁”的社會,不可能有普遍的社會公義。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總綱第一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這裏,中共依據馬列主義的國家學說,將社會階層歧視政策明確規定在憲法中。 

  中共憲法的基本體係同民主憲政的要求是完全不同的。在中共憲法之下,不可能有真正的民權平等,不可能由人民自由選擇自己的民意代表和政府官員,因此,在中共憲政體製內無法進行真正的民主改革。這正是中國大陸民主化無法進行的真正原因。要在中國大陸實現民主、保障民權,必須徹底拋棄中共的“黨憲”,回歸民主憲政製度。 

  曆史已經證明,中共建立的“人民共和國”,實行人民民主專政即無產階級專政,“實行獨裁”(毛澤東語),它分裂了國民,分裂了社會,給中國國民帶來了無窮的災難。 

  一旦中國民主化後,中國必將是全體中國人的國家,中國的民主政府必將是全民的政府。因此,國名中帶階級性的“人民共和國”,就應該恢複為“共和國”。共和國本義即指“國家代表機關和國家元首由選舉產生的國家”。而中華民國,就是中華共和國的意思,中文“民國”更易為普通民眾理解其意,正如孫中山所說“民國是民眾當家作主之國”,也就是中華民國憲法總綱所定:“中華民國之主權屬於國民全體。” 

  由於中華民國本來就是民主共和國,中華民國的憲政目標同中國民主運動的目的是一致的,所以,中國民主運動如果以恢複中華民國的憲政法統為目標,就是一項順理成章的選擇。我們沒有必要別出心裁。人類的政治社會文化等都是繼承的。我們都是中國文化、中國文明的繼承者,秉承古人優秀文化,創造新的文明,必是智者所為。因此,當代中國民主運動也可以說就是中華民國的護國護法運動,護全體中國人的中華民國,護中華民國的憲政法統。

  需要說明的是:

  第一,在中國台灣地區,中華民國政府仍然存在,依據憲法,台北的中華民國政府仍然是代表全中國的政府,雖然目前中華民國政府由主張台獨的民進黨執政。現在,台北的中華民國政府和各主要政黨已經失去了“反攻大陸”、將自由民主憲政製度推向大陸的胸懷和膽識,偏於一偶。而且,台北政府正試圖通過違反中華民國憲法和民主法則的修憲、製憲、公投等手段,將代表全中國的中華民國憲法,變為台灣的地方“憲法”。台北的中華民國政府已經成了中國民主運動護國護法的阻力。依據中華民國法律,主張台獨是違反中華民國憲法和法律的叛亂行為。 

  所以,我們要堅決維護中華民國的法統。中華民國是全體中華兒女的國家,目前中國的分裂狀態是由於國家內戰造成的。我們要在中國大陸推動恢複中華民國法統的活動,以孫中山先生共和民主思想的旗幟號召大家。我們也要在台灣地區維護中華民國的全中國性質。台灣決不是一個國家,台灣隻是中華民國的自由地區,我們要將中華民國的自由民主共和的憲政法統推向全中國。有遠見的中國民運人士,就應該聯合台灣、香港、海內外一切民主人士,實現中國大陸的民主轉型,恢複中華民國憲法在中國大陸地區的法統地位。 

  第二,一個國家的民主性質,由其民主共和的憲法決定。而判斷一個政府是否民主,在於可能的情況下,這個政府是否願意並且實行民主憲政。護國護法,就是要維護中華民國的民主共和憲政體係,這才是中國九十餘年護國護法運動的實質。 

  第三,電視劇《走向共和》,簡潔明了地解釋了孫中山先生的三民主義:“我黨的三民主義,民族主義就是民有主義,天下者天下人之天下,非一二人所可獨占;民權主義就是民治主義,天下者人人皆有治之之責,亦應負治之之責;民生主義就是民享主義,天下既為人人所共有,那天下之利權,亦自當人人所共享。”我們應當體認,三民主義同西方馬克思主義以階級鬥爭理論為基礎的社會主義和共產主義,從思想體係到哲學基礎都是相對立的。馬列共產主義實行無產階級國際主義、無產階級專政、階級鬥爭,其本質上是反人類、反人性的,而三民主義的民族主義、民權主義、民生主義,是現代民主國家賴以存在和健康發展的基礎,它結合了中國傳統文化的精髓,是符合人性和社會協調發展的。三民主義對恢複和發揚中華民族精神,建設民主中國仍然有重要的號召意義和現實意義。

  第四,有民運朋友主張中國未來實行“聯邦製”,這涉及到國體問題。中國民運的目標是在中國大陸實行民主製度,是要解決中國的政體問題。這是兩個不同範疇的問題。聯邦製本身並不能保證民主製度。(這裏插一句無關的話題,國家大小本身也與民主製度的建立沒有關係)聯邦製或單一共和製涉及到政府權力的來源問題,也同文化傳統密切相關。這是憲政專家,需要根據中國社會的實際情況和傳統習慣考慮的問題。這裏筆者隻是提醒諸位,聯邦製和“地區主權獨立”是沒有關係的,聯邦的任何組成地區並沒有自由選擇獨立的權力。在這一點上,聯邦製或單一共和製似乎並沒有差別。單一共和製的地方製度中的省、縣等地方自治體,其管理權限與中央政府各不相同,同樣可以很好地處理好不同地區的特殊情況和利益及地區間的關係。所以,筆者的建議是,中國民主運動還是首先考慮如何在中國大陸實現民主,回歸民主的中華民國憲政為好。 

  第五,中國大陸民主化後,即使用別的國號,用新憲法,實質上也是同中華民國的憲政法統大同小異的,還是中華民國的繼承和發展。既然如此,為什幺不用這個簡便而具體的方案——沿用中華民國的國號和憲法呢?這樣,“既簡單,又明確”(王炳章語)。而且,一旦中國大陸非共化後,中國現代史的真實麵貌將會展現在國人麵前,中華民國國號本身都將具有巨大的號召力和凝聚力。如果大家都根據自己的偏好,設計出許多不同名字的“政府”、“憲法”,要取得國人的認同,則要困難的多。所以,沿用中華民國的國號和法統,是中國民主化最方便的捷徑。當然,結束中共獨裁統治後,關於國號、憲法這些問題,必須由中國人民和他們的代表來決定。

  第六,依據中華民國憲法,中華民國是保障國民人權自由的民主共和國家,在中華民國的憲政法統內,共產黨人也有信仰共產主義的自由,也有參政議政、擔任國家和社會職務的權利,所以,共產黨人盡可放心,決沒有所謂“反攻倒算”。所不同的僅僅是,將共產黨官僚集團所獨占的國家權力,變為全體國民所有,由全民選擇和監督國家的管理者。 

四、中華民國護國護法運動的一點經驗教訓 

  回顧中國民主運動百年的曆程和中華民國九十年護國護法運動,對今後中國民主運動的發展,必將有很好的啟示作用。

  一個極重要的經驗教訓也須是,在法律上詳細規定人民的自由民主權利當然重要,但是,建立健全一個易於操作、責權分明、相互製衡的分權體係和地方自治製度更為重要。要注重建立民主政治體製,要相信製度而不是相信人。從這個意義上來說,在國家最高層麵,共和的製度比民主本身要重要的多。隻有把各方人士的政治活動都納入民主與法治的軌道,讓製度管著這些人的手腳,民主共和製度才有可能鞏固。法律,尤其是憲法,是協調人們的工具,而不是貫徹意誌的手段。中華民國曆史上的多次“毀法”、“複辟”,都是從破壞分權製衡體係開始,直到中共在憲法中明確規定中國必須在共產黨的“領導”下,也就是各種權力機構都必須接受中共,實際上是中共最高層小集團和個人的“統治”,從而徹底否定了權力必須限製和相互製衡的民主憲政原則。 

  在國家層麵,健全民主共和製度的另一個意義是,即使是多數人的意誌(如在議會多數讚成),如果違法,也不能實行。國家憲法不應輕易修改和變動。否則,在一個沒有民主共和傳統的國家,很容易將民主共和製推到名存實亡的境地。 

  “人民的意誌”,也必須在憲政和法律下體現,並且要合乎民主程序,這既可防止暴民政治,又可以限製“人民意誌”的盲從。人民,有時是很幼稚的,共產黨在中國大陸地區推翻中華民國政府,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利用了在共產主義的邪惡潮流中,人民的盲從和對人類自身的無知(當然,中共在大陸的“勝利”,還有許多也許是更重要的原因)。“人民意誌”的盲從和幼稚的另一個例子是希特勒時代的德國。

  所以,中國民主運動者們,當“我們多數人怎幺說就可以怎幺做”的一天到來的時候,首要的事情是,定好嚴格具體的政治遊戲規則,而且要讓不遵守遊戲規則的人“玩”不下去。

  另一個啟示是,從社會意義上來說,由專製製度進入健全的民主製度,或許不可能一蹴而就,期間經曆多次“複辟”、“毀法”的反複,也就是很自然的了。另外,使民主成為人們的生活方式,也需要有一個過程。在民主共和製度建立初期,麵對強大的複辟勢力,特別是在有外部勢力幹涉、顛覆的情況下,共和政府不可能表現得象製度健全的民主國家在和平時期那樣“民主”,否則新生的民主共和製度也許無法生存。這也許就是所謂“訓政”的意義了。這個時期共和政府的“訓政”政策,表現在為了維護民主共和製度,而采取的一些“非常”措施。這同專製統治者一切從維護專製製度出發的“獨裁統治”是完全不同的。 

五、當前中國民主運動護國護法的迫切性和曆史任務

  正是中共在蘇俄的操控下,利用抗日戰爭期間的混亂局麵,假抗日、真擴張,才得以發展壯大,並在其後的內戰中打敗因抗日戰爭已經精疲力竭的中華民國政府軍,正在艱難推進中的中國民主進程和中華民國護國護法運動因而在中華民國大陸地區中斷。然而,如前所述,人們對共產主義理論宣傳的所謂未來美好生活和人類光明前途的盲從,也是中共得以占據大陸的原因之一。另外一個原因是,在社會混亂尤其是戰爭環境下,民主製度有時確實沒有專政製度那幺有效,這在調動社會資源進行戰爭的情況下尤為明顯。這從另一個方麵,反證了中華民國政府決不象有些人至今仍然認為的那樣“專製”。 

  所以,馬克思主義者和共產主義者們,這些挾洋教以亂中華的形形色色的左傾份子,才是百年來中國遲遲沒有完成民主化的禍首。如果沒有他們以及人們的盲從,中國建立健全民主共和製度,將比世界上大多數國家更為平和和順利。現在,已失去信仰的中共官僚們,正在利用馬克思主義作為維護其獨裁專製統治和特權階層利益的工具。中共特權階層利益集團是現在中國民主化的巨大障礙。 

  在這裏,我們還要認清馬克思列寧主義學說的反人類性。馬克思主義以分裂人類的階級鬥爭學說否定人類社會的一般性,馬克思主義的階級鬥爭學說是馬克思主義理論的核心之一,也是共產主義理論的核心,是近一個世紀以來給人類帶來無群災難、赤禍滿天的重要原因。作為一個民主主義者,我們必須徹底拋棄它,要徹底回歸民主主義,回歸自然的人性論。我們必須清楚地認識到,馬克思主義的學說包括其國家學說是對人類文明的顛覆。 

  徹底拋棄馬克思主義,回歸中華傳統文明,借鑒人類的主流文化,是中國民主化的一項重要任務。 

  在民主化的道路上,中國已經失去很多時間和機會。現在是中國民主化的又一次極好機會。中國大陸社會矛盾已經激化到了非經民主化不可解決的時候。而回歸中華民國的憲政法統,如前所述,是中國民主化的最好途徑。

   如果,台灣朝野各政黨一致高舉中華民國的自由民主旗幟,堅持民主統一,團結大陸、香港、海內外一切民主反對力量,形成爭取中國自由民主前途的總戰線,對大陸中共將形成巨大的壓力。在大陸人民已經拋棄共產主義思想的今天,中共將沒有任何道義力量來感召人民,這將大大增強中國民主力量陣營,最終加速大陸的民主化,加速中華民國護國護法運動在全中國的最後勝利。這對於每一個大陸人和台灣人來說,都將是最好的結果,尤其對於已經初步實現民主的台灣,將大大增強其在全中國事物中的地位和作用。 

  遺憾的是,台北的民進黨政府,把台灣獨立作為一切工作的首要目標。他們配合中共打擊認同中華民國憲政、維護中華民國法統的愛國民主運動人士。他們破壞中國民眾的整體利益,無理由地攻擊中國的曆史,攻擊中國的文化,攻擊漢人,攻擊任何可以使中國人具有自尊的東西,台獨極大地瓦解和削弱了中國民主運動的總戰線,台獨已經成為中國大陸民主化進程中的巨大阻力之一。 

  必須指出,推進中國民主化,維護中華民國的憲政法統,將中華民國民主共和製度推向大陸,完成中國民主革命的任務,進而實現中國的民主統一,是全體中華兒女的曆史責任。在中國愛國民主人士的不斷努力下,結束中共的一黨獨裁統治,建設民主中國的一天,也許很快就要到來了。 

參考文獻: 

  1,《檀香山興中會章程》 18941124 

  2,《興中會宣言》,1895124

  3,《中國同盟會總章》, 1905,8,20

  4,鄒容:《革命軍》,1903 

  5,辛灝年:《誰是新中國》,美國藍天出版社,1999

  6,王炳章:《重建中華民國》,《黃花崗》第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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