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奇怪的人鑽進民主帳篷便開始打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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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育賢被紐約長島檢察暑正式起訴

(2007-05-29 00:09:24) 下一個

從倪育賢強奸案看政治庇護申請者的辛酸血淚


“什麽事情隻要跟‘民運分子’沾上關係,就說不清楚了。”一位華僑深有感觸地說。他告誡周圍人,尤其是女性,盡量不要與海外的“民運分子”打交道,以免有理說不清,吃啞巴虧。

“民運分子”借錢不還,不履行合約,或者強暴你(或奸汙你的妻女)……總之,一旦發生什麽糾葛,你都聲張不得,否則,他們會抨擊你“破壞民主事業”,故意“幫共產黨的忙”。他們甚至會向移民局、聯邦調查局寫密函,誣稱你是“中共特務”,要求取消你的居留、工作、上學、開業或入籍的申請資格,查封你的銀行存款,監視你的行蹤,竊聽你的電話,並盡早遣送回國。這絕非危言聳聽!

以轟動一時的倪育賢案為例,華人同胞當引以為誡。

年逾花甲的“海外民運工作會議”主持人之一、“中國自由民主黨”主席倪育賢,因為涉嫌對兩名華裔少女進行“強暴”、“性侵犯”、“強迫觸摸”等罪行,遭到紐約警察局的拘捕和檢察院的起訴,引起社會公憤。然而,倪育賢卻拋出所謂的“陰謀論”,欲將自己的刑事案件作“政治化”處理,來轉移輿論關注的焦點,同時伺機對受害人和舉報者進行抹黑和報複,其手段極其卑劣。

倪育賢在接受“多維新聞社”記者呂賢修的采訪時,一再聲稱自己是被“誣陷”的,並說“這是一個精心策劃的陰謀,幕後有黑手”。至於背後的“黑手”是誰?他則強調說是“共產黨的同謀”。(詳見《多維時報》2005年9月30日《涉嫌性侵犯兩名華裔少女 倪育賢:我是被誣陷的》)

倪育賢在接受《明報》駐紐約記者的采訪時,卻又聲稱自己因領導“獨立民運”,不恥於台獨勢力的“貴族民運”為伍,所以受到多方壓製。接著又吹噓自己“為民主事業奮鬥四十多年,多次麵臨失去生命自由的威脅。也因積極從事民運,被中共視為眼中釘。”(詳見《明報》紐約版2005年9月30日《倪育賢:楊國君為錢亂咬》)

倪育賢究竟是什麽人?他是共產黨的“眼中釘”嗎?

七十年代末,倪育賢曾經因為在上海張貼過反對“四人幫”極左路線及發泄對社會不滿情緒的大字報,以表達對共產黨的“第二種忠誠”,而被當局關押在看守所裏達數月,後來宣布“平反”。此外,他在中國沒有參加過其他任何“民主運動”。1986年倪育賢移民到美國定居,獲“政治庇護”。1989年他參加王炳章、林樵清等人組建的“中國自由民主黨”,不久便在黨內搞分裂破壞活動,退黨後又另行成立“中國自由民主黨”,自任“主席”,被人譏笑為“一人黨”。倪育賢利用海外華人對於“六四事件”的同情,抱著“募捐箱”四處騙錢,並將十多萬美元捐款盜為己有,偷偷在紐約長島購置豪宅。事件被《世界日報》曝光後輿論嘩然,從此海外華人不再向“民運分子”捐款。此後,倪育賢熱衷於在“民運”內部挑動內鬥,詆毀眾多“民運領袖”。為了討好台灣李登輝當局,他還大肆鼓吹“兩國論”,叫囂要破除“一個中國”的神話。

倪育賢在美國沒有正當職業,從來不打工,台灣情報機關撥發的“活動津貼”是他固定的收入來源。此外,他還把一些偷渡者拉入“中國自由民主黨”,為他們出具申請“政治庇護”的證明材料,以此索取五千至八千美元的報酬。如果那些偷渡者請他到移民法庭作證,每次需付給他五百至一千美元。倪育賢經常把他的那些“政治庇護”客戶帶到“海外民運”的集會中,安排發言和拍照,作為向移民法庭提供的備案材料,每次收取客戶三百至五百美元。此外,嫖娼是倪育賢的一大嗜好。雖然他已有妻室,卻嫌妻子長相差,不願與之同床,結婚至今未有兒女。他與薛偉的姘婦張菁一向關係曖昧,並與魏泉寶的妻子金雪珍通奸。

如此看來,倪育賢是一個品行惡劣、寡廉鮮恥、信口雌黃的小人,十足的社會渣滓。在任何國家裏,這種人都該呆在監獄裏,以免危害社會。他們醜惡的政治表演,實際上已成為一部活生生的反麵教材。

兩名遭受倪育賢性侵犯的華裔少女的父親楊國君,原是倪育賢的“政治庇護”客戶之一,經營小本買賣和長途販運貨物,被倪育賢拉入“中國自由民主黨”。楊國君向《明報》指出,倪育賢是個“政治流氓加生活流氓”。據悉,楊國君與倪育賢交往五年來,被騙錢財逾三萬美元,最後連自己的兩個未成年女兒也被倪育賢糟蹋了,所以他決定訴諸公堂,將這頭色狼繩之以法。

許多海外華人偷渡或移居國外之後,困於無法獲得當地的合法居留身份,無奈之下隻好改尋“政治庇護”途徑,結果不慎落入一些“民運分子”設下的騙局和陷阱之中,有的人象楊國君那樣,落得人財兩空。據悉,有些非法滯留外國的華裔女子為了獲得“政治庇護”待遇,而不幸被“民運分子”奸汙。美國新澤西州一名女性保險經紀人透露,她就曾遭遇這樣可拍的經曆,在為“民運分子”當打字員期間遭到性侵犯。她說:“當時我無論如何也不敢報案,因為我知道自己可能會因此被移民局遣送回國,而且,‘民運分子’還會反過來誣蔑我是‘中共特務’。現在我總算熬出頭了,自從有了‘政治庇護’身份,我便完全擺脫了他們,找到自己滿意的工作,和丈夫、女兒愉快地生活。”她還算幸運的。

“民運分子”經常會向你吹噓自己如何了不得,是什麽“主席”、“會長”、“社長”、“未來中國領袖”等等,其實這些罩在他們身上的“光環”全都是假的,一文不值,經不起刨根問底。實際上他們什麽都不是。“領袖”沒有隨從,還“領袖”個屁。他們不上學、不考試、也沒有任何學術上的建樹,光寫一些謾罵中國的短文,而且都是抄來抄去,也算“博士”、“訪問學者”、“研究員”?如果台灣不花錢,他們靠什麽活?憑什麽混?有誰聽他們、信他們?他們年年都說中國“三年後大亂”、“五年後崩潰”,可是,“三年”、“五年”早過了,咋不見中國垮台完蛋,反而越來越強大?

有些“民運分子”實際上過去在中國跟政治沾不上邊,坐牢是因為刑事犯罪。比如,《北京之春》的經理薛偉,以前因為犯強奸罪,在四川判刑十年;“勞改基金會”主席吳弘達,曾經因為猥褻女生、盜竊、偷渡,兩次被收容勞動教養,後“留場就業”。他們出國後卻都謊稱自己因為“反共”,被打成“反革命”,搖身一變給台灣當間諜,忽然又成了“民運分子”了。同這樣的人打交道,尤其是女性同胞,是多麽的危險!多麽可怕!

其實,通過參加“海外民運”活動,由“民運分子”出具“證明材料”,而獲得“政治庇護”的成功機率如今已經非常小,移民局官員對愛說謊的“民運分子”都十分厭煩。相反,那些因違反“一胎化”政策或因參加“家庭教會”及法輪功的申請人,現在更容易獲得“政治庇護”。倘若當初楊國君以“計劃生育”受害者身份在美國申請“政治庇護”,而不去找倪育賢“幫忙”,或許早就拿到綠卡了,而且也不會使自己的兩個女兒白白被“民運分子”奸汙糟蹋了。

何永餘
Oct.5, 2005


倪育賢涉性侵案 當事少女說從頭
未立即舉報隻因年幼難辨善惡 擬要求檢方重訴強暴罪


【本報記者羅旦兮紐約報導】紐約中國自由民主黨主席倪育賢涉嫌性侵案中的受害少女,3日在父親楊國君的陪同下前往紐約州長島蘇福克郡兒童福利局,說明當年遭性侵的經過,並擬要求蘇福克郡檢方重新起訴倪育賢的強暴重罪。她3日表示,,當年遭倪育賢性侵犯後未立即舉報,是因為「當時的年紀根本不知道這樣是不對」。

這名少女表示,「如果不是之後被送往另一個家庭寄養,我不會知道當年倪育賢對我做的原來並不是一般家庭會有的正常行為。」她說,現在知道這些是不對的行為,也感到自卑,每周到兒童福利局由輔導員進行心理輔導,她表示仍希望惡人受到應有的懲罰。

楊國君3日在聲明中說,自2002年起因誤打女兒,被兒童福利局下令禁止接近兩位女兒後,他得知女兒遭受性侵害,才會要求已成年的大女兒返回倪家拿取相關證據,這才被倪育賢向兒童福利局舉發入獄。他要求檢方重新以強暴罪起訴倪育賢。

該名少女表示,她在15歲時曾有近一年時間寄住在倪育賢家中,後因與姊妹不合、曾被安排到其他家庭,但是半年後又回到倪家,也是一切噩夢的開端。她表示,倪育賢在生活物質上的確做到照顧的責任,但同時也以各種理由藉口進行侵犯,「那時我沒有任何人可訴說,而且也不敢開口,因為不知道這樣到底是對還是錯?」楊國君入獄期間(2005年1月到6月),他未成年的女兒再度被送往其他家庭寄養,隨著年紀漸長,以及與寄養家庭的互動,她才知道以往倪育賢對她所做的事是不對的,因此在今年3月報警、倪育賢4月15日被捕,交保後候傳。檢方後來撤銷主要的強暴等重罪。

述說經過時因難堪而聲音顫抖的少女表示,她之所以願意再次向兒童福利局人員和檢方說明經過,是「希望惡人受到應有的懲罰」,兒童福利局輔導員向她表示,如果所說屬實,被告應受更重的罰責。

倪育賢被控從2002年起,對一對未成年姊妹進行與性相關的不正當行為。但倪育賢在9月29日舉行記者會澄清他被控的「性行為不檢點」及「危害兒童福利」等罪名。他表示該黨前黨員楊國君蓄意誣陷,想要藉由栽贓,試圖「翻案」,使得楊國君他自己不至因犯案被遣返大陸。他表示自己一切清白。

全案定10月26日開庭。

(《世界日報》2005年10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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