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專門以援助、營救中國“政治犯”、“良心犯”為名,並配合美國國會抨擊中國大陸人權狀況的機構,每年都從美國和台灣獲得數百萬美元的巨額秘密經費,可是外界並不知道,這實際上是一個精心設計的騙局----在一連串的侵吞和分贓的陰謀背後,“黑錢落到了黑心人手裏”。這個機構,便是總部設在紐約帝國大廈的“中國人權”理事會。
2005年2月8日,方勵之、郭羅基、黃默、李曉蓉、Perry Link(林培瑞)、劉賓雁、蘇曉康、叢蘇、王丹、王渝、張偉國、鄭心元等十二人在互聯網上聯名發表《原“中國人權”部分理事的公開聲明》,首次撕開了這個騙局的黑幕。驚天醜聞所引發的巨大譴責聲浪,很快衝散了北京趙紫陽喪禮的哀樂,給海外民運的聲譽蒙上了永久的恥辱。
▲ 魔爪伸向巨額捐款
十二人的這份聲明透露:“(‘中國人權’)每年開支近三百多萬美元,隻有十萬左右用於人道援助,百分之六十以上用於薪水和辦公費,其餘又以合作項目、工作合同等形式在劉青領導的其他組織的成員之間進行利益分配。”也就是說,理事會主席劉青、執行主任Sharon Hom(譚竟嫦)、司庫Scott Greathead等人每年的工資總額和辦公費竟然高達一百八十萬美元以上,而且,另有一百一十萬美元以上的錢“以合作項目、工作合同等形式”在劉青、胡平、李進進、唐柏橋、周封鎖、韓東方、李錄、倪育賢、陳破空等人之間作了“利益分配”。2月7日劉青向共同主席方勵之承認,十三年來他每年擅自給自己開出的工資數目高達八萬美元,此事向理事會隱瞞至今。劉青的這筆工資收入(總計一百零四萬美元)沒有在美國報稅,實際相當於美國年薪十萬以上的高薪人士繳稅之後的收入。而他對此並不滿足,又策劃了其它的分贓行動,偷偷將理事會的經費轉移到他自任主席的“公民議政”等另外三個機構裏,大肆侵吞。
更有甚者,理事會每年“隻有十萬左右用於人道援助”的這筆基金也被劉青、Sharon Hom(譚竟嫦)做了手腳。負責查賬的秘書童屹發現英文賬目和中文賬目不符,竟有八萬美元的出入差距;後來劉青雖然補交了“收款名單”,但仍然少了四萬美元。前任理事王丹在接受《世界日報》記者曾慧燕采訪的書麵答問中指出:“很多在國內的十分需要幫助的朋友都表示沒有收到過‘中國人權’的捐款,甚至有西安的林牧先生領銜,國內一批朋友致信給我,希望幫助解決一些人道幫助的問題。”王丹透露,劉青甚至拒絕救濟江棋生和郭少坤等知名政治犯。Perry Link(林培瑞)理事在給共同主席Robert Bernstein(伯恩斯坦)的辭職信中也寫道:“北京的朋友告訴我,最近幾年來,‘中國人權’的基金被稱為‘劉青的錢’;還有人告訴我,徐文立的朋友拿不到‘中國人權’的錢,隻因為他是徐文立的朋友。”
“中國人權”設立的“人道援助基金”實際上並沒有給陷於困境的大部分中國知名的“政治犯”、“良心犯”以雪中送炭的幫助,長期以來,它隻是給了極少數與劉青結成某種利益鏈的人(如劉念春、朱銳、李海、魏京生、王丹、丁子霖、張善光、林牧等),作錦上添花的犒賞或報酬。兒子死於“六四血案”的丁子霖女士,是劉青等人募捐籌款的搖錢樹,她自然不肯吃虧。李海和張善光取得金錢的代價是為劉青刺探和收集情報,後又不幸遭出賣,被當局以間諜罪判處重刑。朱銳和林牧則拿著“劉青的錢”作為活動經費,去反對劉所敵視的盧四清、徐文立等人以及“中國民主黨”等組織。個別阿諛吹捧劉青的人(如張林、魏泉寶、楊天水等)也零星分到了些許。劉青還擅自將接濟任畹町、楊周的捐款移作他用,結果引發了曠日持久的爭執。為了迎接胞弟劉念春一家出國,劉青暗中克扣了原本用於安頓張林、鮑戈、徐水良、倪錦斌、姚振憲、周建和等人在美國落腳的捐款資源,而給劉念春購置了一套公寓房。
▲ 清除異己阻擾查賬
方勵之等十二人的聲明指出:“‘中國人權’的內部運作也違反了章程,越來越缺乏透明性。其行政負責人淩駕於執行委員會之上,執行委員會淩駕於理事會之上,理事會失去了監督權。行政人員利用職權,為追究責任設置重重障礙。”秘書童屹在調查“人道援助基金”的過程中,遇到罕見的阻力和汙辱。司庫Scott Greathead害怕真相暴露,頻頻給童屹女士施加壓力,要她中止調查。執行主任Sharon Hom(譚竟嫦)也一再聲稱“調查毫無必要”。2005年1月7日理事會議上,Scott Greathead在童屹匯報“人道援助基金”的查賬結果時竭力加以阻止,並汙蔑童屹針對劉青“搞麥卡錫主義”。蘇曉康和叢蘇兩位理事要求Scott Greathead向童屹道歉,遭到無理拒絕。由於劉青等人的百般阻擾,會議對頗有爭議的各種問題都不作結論。Sharon Hom等人還玩弄程序上的陰謀手段,封殺了眾多理事罷免劉青的議案,造成“中國人權”組織分裂。
王丹向記者說:“我曾經多次詢問關於給國內的人道捐款的去向,但是主管人員都以保密為由不予告知。這讓我很擔心沒有受到監督的捐款是否可以被清白使用。”每年總額十萬美元的“人道援助基金”完全由劉青個人掌控,為貪汙和分贓打開了方便之門。Perry Link(林培瑞)理事也抨擊“中國人權”在財務管理上不透明,他說:“(現在的問題是)主席對執行委員會保密,執行委員會對理事會保密,管理層還要監視理事會,找出誰可能泄露秘密----這非常象中國共產黨的做法。‘選舉’也是一樣----提名委員會向理事會提出名單,理事會三十分鍾就要通過或否決,候選人在事前沒有公布,也沒有經過討論。主席的繼任問題也是這樣,由主席自己建議兩年的過渡期,讓主席來考察他自己的繼任人是否合格。複雜而難懂的預算在提出後必須立即通過,否則‘第二天組織就會停擺’。”
最引起理事會爭議的是主席劉青、司庫Scott Greathead、理事胡平和韓東方還幹起了“挖牆腳”的勾當,勾結李進進、唐柏橋、周封鎖等人在“中國人權”總部樓下設立一個叫作“公民議政”機構的辦公室----它名義上是一個反對中國大陸的政治組織,而實際上則純粹是為劉青從“中國人權”偷偷往外轉賬而預備的皮包。這個分贓的環節完全由劉青所操控,他自任“公民議政”的主席。劉青一方麵不斷在“中國人權”內部清洗異己,一方麵又將李進進以及在韓東方的“勞工通訊”任職的Robin Munro拉進理事會,將與之狼狽為奸的胡平提為執委,委以實權。王丹氣憤地指出:“‘中國人權’組織近年來吸收了一些所謂的民運人士參與工作,其中有幾個人,我深知他們的人格是不值得信任的,也深知他們的個人私心,我曾經當麵向負責人表示過質疑,但是也不被采納。在這種情況下,我不願意與那些我無法接受的人共事,因此隻有選擇離開。”
▲ 人權幌子招搖撞騙
蘇曉康理事發表聲明指出:“‘中國人權’已經被一個利益集團所控製,掌控者一再按照他們的需要任意違反章程,使我們無法在內部運用理性、按照原則和合乎程序地解決問題。”這個“利益集團”手裏拿著一疊中國在押政治犯的名單,又將方勵之、劉賓雁、蘇曉康等幾個著名異議人士以及王丹、李錄等幾個“六四”學運領袖作為招牌,以募捐籌款為名四處招搖撞騙,為自己撈取名利,在美國過著奢侈糜爛、揮霍無度的生活。他們狡猾地把政治犯的個案擺在美、中兩國的外交紛爭之間,為雙方討價還價作幌子,配合北京當局玩弄“捉放曹”戲法,而實際上美國並沒有從中得到什麽便宜。為了不斷打出“人權牌”,他們需要不斷有人坐牢,然後進行輿論炒作,這種奇特的行業通常被稱作“吃人血饅頭”。從某種意義上說,他們是一群附在中國政治犯身上的吸血鬼,而劉青、Sharon Hom和Scott Greathead是這類吸血鬼當中最貪婪和凶惡的----他們對“政治犯”、“良心犯”的利用和壓榨,幾乎到了敲骨吸髓的地步。
“中國人權”理事會章程規定,每三年要換屆選舉主席,但劉青未經選舉而占據主席之職達十三年。他結黨營私,架空理事會的權力,為追究貪瀆設置屏障。麵對震耳欲聾的罷免呼聲,劉青又給自己訂了兩年的“過渡期”,指定李進進預備接班。此前李進進一直在紐約華人社區經營政治庇護生意,與劉青原本就有利益交易。劉青曾經打算將另一名政治庇護業主潘綺玲拉入理事會,後來放棄。潘與劉也有長期的利益交易,劉的女兒(非親生)一直從潘的辦公室(11 East Broadway, 5 Floor, NY 10038)領取工資,卻並不在那裏上班,這和中國現今一些腐敗官員的做法一樣。劉青雖然掌管“中國人權”機構,卻毫無人權理念,對辦公室管理主任瑋琳女士肆意猥褻和侮辱人格,侵犯她的勞工權益;還對前任理事王丹的同性戀私生活橫加指責和辱罵;此外,民運人士張林的妹妹也曾向高光俊先生哭訴她遭受過劉青非禮。事後劉青總是拒不道歉,而設法以報酬換取對方保密。
心胸狹隘的劉青還經常不斷挑起事端,對許多民運人士進行詆毀攻擊,加劇了海外民運的分崩離析。居住在瑞典的莫莉女士幾年前曾致函“中國人權”理事會,指出劉青“拉幫結派,自立山頭,相互敵對”的問題,對此,Perry Link(林培瑞)也深有同感。他感歎道:“一個領袖把團體變成他個人的派係,敵視其他團體的領袖,結果使得為了共同理想參加團體的其他人全部離開。直到現在我才了解到,‘中國人權’內部也產生了同樣的問題。”既然“中國人權”這個機構如今已無可救藥,筆者認為,不如把所有辭職的理事都召集起來,成立一個更具代表性的人權團體,並邀請那些曾經創建過人權團體的知名人士一同合作參與----這些人包括受劉青敵視和排斥的任畹町(“中國人權同盟”)、馬少華(“保衛人權聯合行動”)、吳弘達(“中國勞改基金會”)、楊周(“上海人權協會”)、鮑戈(“人權呼聲”全國委員會)、盧四清(“中國人權民運信息中心”)、徐文立(“中國人權觀察”)等,使人權成為大家共同的事業,齊心協力推動中國國內方興未艾的民間維權運動。
蔡濟泉
2005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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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中國持不同政見人士在本土及海外創立人權組織的情況資料:
“中國人權同盟”(任畹町,1979年,北京)
“中國人權”理事會(傅新元,1989年,紐約)
“上海人權協會”(楊周,1991年,上海)
“保衛人權聯合行動”(馬少華,1992年,西安)
“中國勞改基金會”(吳弘達,1992年,華盛頓)
“人權呼聲”全國委員會(鮑戈,1994年,上海)
“中國人權民運信息中心”(盧四清,1995年,香港)
“中國人權觀察”(秦永敏,1998年,武漢)
“中國大赦”(張先樑,2000年,芝加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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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林牧先生辭去“中國人權”榮譽理事的聲明》
勵之、羅基、浩成、王丹等同仁:
我在2月12日就給諸位連發兩信,辭去“中國人權”榮譽理事的職務,未見發表,不知何故?
劉青先生的濫權和腐敗,令人震驚!我過去隻聽說“中國人權”每年有20餘萬美元經費,想不到每年開支竟有300萬之多。人道主義援助每年10萬元,恐怕沒有那麽多。從1996年到1998年,我曾為西安、杭州、重慶、大同等地的朋友申請過大量資助,1999年以後分文沒有,就連在獄中致殘的杭州陳龍德和在獄中患癌症的四川蒲勇,出獄後全無治病和糊口之源,劉青也置之不理。盧四清問題,自茉莉給丁子霖發信介紹此人可靠,建議把香港人權信息中心作為“中國人權”的派出機構以後,我們勸劉青接受茉莉的建議,他也不理。
“中國人權”這個機構,在經過改選、改製之後,還有其存在的必要。不過在改製以後,我是決不參加了。因為我在2002年3月就已經聲明,……(以後是亂碼)
林牧
2005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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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2004年“中國人權”理事會成員名單:
方勵之(中方共同主席,執委)、Robert Bernstein(美方共同主席,執委)、William Bernstein、Joseph Berman、Gregory Carr、鄭心元、Scott Greathead(司庫,執委)、郭羅基、韓東方、Sharon Hom(執行主任,執委)、胡平、Robert James、Harold Hongju Koh、Cheuk Kwan、Joel Lebowitz、Torbjorn Loden、李錄、李曉蓉(執委)、Perry Link、劉賓雁、劉青(主席,執委)、Paul Martin、Andrew Nathan(執委)、Jim Ottaway、Nina Rosenwald、阮銘、Orville Shell、蘇曉康、Anne Thurston、童屹(秘書,執委)、叢蘇、王渝(執委)、Albert Waxman、Megan Wiese、蕭強(執委)、張偉國。
名譽理事(無表決權)名單:
柏楊、張湘湘、Marie Holzman、黃默、林牧、陸鏗、Robin Munro、王丹。
▲ 2005年“中國人權”理事會成員名單:
Robert Bernstein(共同主席,執委)、William Bernstein、Scott Greathead(司庫,執委)、韓東方、Sharon Hom(執行主任,執委)、Harold Hongju Koh、Cheuk Kwan、李錄、劉青(主席,執委)、Christine Loh、Andrew Nathan(執委)、Jim Ottaway(執委)、Megan Wiese、胡平(執委)、李進進、Robin Munro。
名譽理事(無表決權)名單:
柏楊、張湘湘、Marie Holzman、陸鏗、Joel Birman、joel Libowitz、Torbjorn Loden、Paul Martin、阮銘、Anne Thurston。
▲ “中國人權”理事會聯絡方式:
Tel:1-212-2394495
Fax:1-212-2392561
E-mail: hrichina@igc.org
350 Fifth Ave, Suite 3309, New York, NY 10118, USA
▲ 劉青聯絡方式:
Tel: 1-718-4594832
E-mail: phu1@nyc.rr.com (Wang Ai)
63-84 Saunders Street,2K,Rego Park,NY 11374
▲ 十二位發表聲明揭露“中國人權”黑幕的前任理事的聯絡方式:
方勵之 fanglz@physic.arizona.edu
郭羅基 gluoji@hotmail.com
黃默 mab@webmail.scu.edu.tw
李曉蓉 lix@umd.edu
Perry Link(林培瑞) eplink@princeton.edu
劉賓雁 zhlby@comcast.net
蘇曉康 xiaokangsu@comcast.net
叢蘇 Dweis39595@aol.com
王丹 dan@fas.harvard.edu
王渝 sunyphil@optonline.net
張偉國 zwg35@yahoo.com
鄭心元 hsinyuancheng@hotmail.com
▲ 上述十二人之外因不滿劉青而先後辭職的理事:
林牧、於浩成、蕭強、Jim Seymour、Sophia Woodman、童屹,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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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台灣“陸委會”聯絡方式:
Tel: 886-2-23975589
Fax: 886-2-23975285
E-mail: macst@mac.gov.tw
▲ 台灣“國安局”聯絡方式:
台北市郵政信箱28-165附7號“公共關係室”
▲ 台灣“軍情局”聯絡方式:
E-mail: tmib@mnd.gov.tw
▲ “台灣民主基金會”聯絡方式:
Fax:886-2-27081128,886-2-27081148
E-mail: tdq@taiwandemocracy.org.tw
台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147巷17弄4號
▲ “台獨聯盟”聯絡方式:
Fax: 886-2-23563542
E-mail: wufidata@wufi.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