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班遊泳後回家, 路上車況還可以。 到了家附近, 要從大路左拐上山。車停著,等對麵來的車沒了可以拐彎。 看著對麵來的車都過了, 我安然拐彎, 忽覺後麵“匡當” 一響, 同時反光鏡看見一輛白色吉普撞在我的左側, 做夢一般,吉普的一張大麵孔和我如此貼近。我往前吉普往左彈開。吉普順勢左拐上了山, 開走了。 我想去追它, 但是大路上車多我不能U TURN。 我隻得把車停在路邊, 出來看看車, 後麵車門有個癟塘, 還有很長的劃痕。 有個騎自行車的青年上來問我是否OK。 我說左肩有點酸。人 還好。青年說: 真不能相信這家夥跑了。一個中年女士從車裏出來, 說她已經打了911。 她的車就在我後麵。說那車主要開得太快, 停不住, 差點撞了她的車。山路那邊有人從車裏出來, 跑步過來, 遞給我一個文件夾封麵, 上麵寫了肇事車的車牌號碼。 騎自行車的青年補充說,白色的吉普,WRANGLER。 他和中年女士主動留下姓名電話, 作我的證人。
我給警察打電話報告了事故。 他問我要不要救護車, 我說不要。我先回了家, 警察後來到我家看了車,作了詳細筆錄。警察告訴我車牌號碼查了, 果然是輛白色吉普。很多情況下號碼錯了一位, 就難查了。吉普主人沒有前科記錄, 住得很遠, 可能迷路了。警察說, HIT AND RUN 是犯罪行為, 由警方處理, 賠償損失是 民事案件, 由保險公司管。他給了我一張名片, 上麵有案件號碼。這是保險公司要的。
出了車禍, 覺得壞事來找你還真是跑不了。 但是雖然出了車禍, 肇事者跑了, 這麽多不相幹的人關心,為我作證, 覺得世界還是好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