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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吹牛

(2007-08-03 02:00:32) 下一個
為感謝大家鼓勵,炒一點冷飯,那誰,擔待擔待 :D

吹牛,字雖粗鄙,卻傳神。(文明一點應該講“自詡”)可以統稱一切自誇行為。即使你說的都是真的,因為通常絕大多數你說的東西別人無法或比較困難,或懶於,或不屑於去證實,唯一避免可能受騙的辦法隻能假設你說的東西統統為假。所以自誇 = 吹牛。

法律用的是無罪推定,因為給人的是懲罰,對自誇應該用有罪推定,Guilty until proved innocent, 因為給人的是獎賞。(別人願意花時間聽,或讀,甚至信,這本身就是莫大的獎賞)道理應當是不輕易冤枉一個好人,也不應輕易獎賞一個壞人(說謊者)。 要想不當吹牛嫌疑,必須主動向人提供證據以證實自己說的話的真實。可惜的是,多數情況下人自己也作不到,所以,逢到要自誇時,最好閉嘴。

吹牛通常對兩類人有作用。一類是天真的人,象我自己,從小到大,別人說什麽,我立即就信什麽,吃多少虧,上多少當,栽多少跟頭都不接受教訓。所以對此體會至深。另一類人是戀人,人在戀愛中,智力大幅打折,戀人的形象在對方眼裏是無比美好的,再怎麽吹都願意相信,吹者快樂,聽者幸福,乃世上最美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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