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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川總的臉丟大了,居然使用暴力。在美國這樣一個法治社會,不管你理想目標有多崇高偉大,一旦走向暴力,性質就會立即改變,比如恐怖分子,這樣走向滅亡的時間就不多了。馬丁路德金如果靠暴力維權,恐怕不會有今天的這樣的進展。甘地如果采取暴力將印度從英國手中獨立,肯定被消滅得一幹二淨。曼德拉也是這樣。還有很多很多的例子。
川總在總統大選中不願意承認失敗,在第三世界還能玩得轉,動用軍隊即可。這可是美利堅合眾國啊,民主製度經過幾百年的考驗,能那麽容易垮掉嗎?也不好好想想。用老毛的話說,蚍蜉撼樹何容易!在法治社會,應該在遵法守法的前提下進行自己的偉大計劃才是正道。靠耍小聰明,靠謊言,靠陰謀走不了多遠。可惜川粉們沒那個耐心。彎道超車,走捷徑,把法律當兒戲,不翻車才怪。
我不大清楚川總小時候受過什麽教育。但起碼有一點,他不願意服輸,不願意失敗,不願意遵守規則,目中無人,不忠誠,喜歡嫁禍於人。相信不少人從小到大都經曆過不少失敗。學霸應該少點。從小參加體育,不但能夠身體健康,而且能夠學會跟隊友打交道,更重要的是能學會對付輸贏。在場上尊重裁判是最起碼的。裁判也是人,總會犯錯,但起碼的尊重是應該的。
我兒子上小學的時候就參加社區組辦的各種各樣的體育活動,有足球,棒球,籃球等。他都試過,最後選擇了棒球。開始,他在的隊總是輸球。教練是個兒科醫生,不願意得罪家長孩子,不管水平怎樣,都盡可能地讓每個小孩上場。你可以想想看,家長總是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夠有上場比賽的時間。但有些隊不是這樣的,可以說是相當多的隊,因為教練喜歡贏球。我們隊教練的戰術是到了決賽的時候才用最好的隊員上場。結果其它隊大吃一驚,準備不足,最後我隊拿了冠軍。
後來兒子的棒球不斷升級。我們每場比賽都看,也看到了一些家長輸球總是埋冤裁判教練。比賽的時候,總是跟裁判過不去,也不看看自己的原因。他的隊兩次進入聯盟的全國決賽,但兩次都沒拿到冠軍,都是亞軍。第一次去紐約打決賽,遇到了本地隊,輸掉了,強龍鬥不過地頭蛇。第二年先是去麻省打區域賽,拿了冠軍。免費去波多黎各進行總決賽。棒球在波多黎各是非常被重視的。去比賽的球場有警車開路,感覺跟國家領導訪問差不多,尤其在下班高峰的時候,警車硬是從車河中殺開一條路,感覺真棒。比賽的時候全場滿座,還有電視轉播。我們隊的家長都坐在一起,人數沒法跟本地人比,聲音基本被淹沒。波多黎各人能歌善舞,在場上又唱又跳,熱鬧非凡。我也湊熱鬧跟著扭了幾下。更有意思的是,人家隊還有一位美女在參加男孩的比賽,我從來沒見過。還是鬥不過地頭蛇。賽後大家有點沮喪,這是很正常的。我相信經過那麽多的勝敗,將來孩子在工作生活當中也會知道如何處理問題。
孩子現在都長大啦。我印象最深的還是當年去看他的比賽。在美國,不參加體育生活上似乎少了點什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