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簡單,奶茶不離婚啥也得不到,還不如早點離婚,趁著年輕還可以賺大錢,再嫁人。老公身子已經髒了,除非奶茶能咽下這口濁氣,這不跟過去的二奶,三奶有啥區別?她現在才25歲,比離婚時的鄧文迪還要年輕得很,再嫁也是輕而易舉的,跟著個肮髒惡心的大叔繼續混下去又有啥意思?搞不好還把自己的寶貴青春給賠上了,真不值得。奶茶現在才隻有一個孩子,離婚還真沒啥包袱可背,完全可以輕裝上陣,再來一個人生高潮。
奶茶婚前已經小有名氣,即使不嫁給姓劉的,做做網紅,發財也隻是時間的問題。當時的情況不一樣,從劉的出現到嫁給劉,這的確是一條省力,快速致富的途徑。我本人認為,奶茶當時是真愛,尤其是她知道劉的經濟狀況,很清楚離婚是拿不到錢的,但還是選擇嫁給了劉。當然劉的狡猾是有跡象的,比如婚前財產登記,否則奶茶離婚哪有拿不到錢的說法?
現在的奶茶應該比婚前的更加出名。有名氣,有粉絲,還怕賺不到錢?做網紅,做廣告,最差一點也就是學學小日本的變態,拍賣自己的頭發,衣服等等(這裏刪掉幾十個字,你知道的)。還有,奶茶才25歲,離婚後,分分鍾完全可以再嫁,嫁給一個高富帥也完全都有可能的。有一點需要指出的是,找男人一定要找門當戶對的,否則背景相差太大,在很多事情上(愛情,人生觀,財產,孩子的教育)是不會有共同語言的,而分歧將會導致兩人缺乏粘合力,離婚是必然的。男人在妻子身上得不到滿足,沾花惹草的事情就會經常發生。女人也一樣。人都是感情動物,而錢和財到了一定的數額就沒啥意義了。
你我的情況就不一樣了。首先,絕大多數是談不上富裕,隻是溫飽而已。離婚對雙方打擊將會很大。比如夫妻共同工作的,離婚後不一定住得起大房子,很多奢侈品也買不起,總之消費水平將會打折扣。還有離婚的財產有相當一部分給不良律師給賺去了。對一般的人來說,離婚真是要準備脫一層皮才行。 對於不少老中來說,婚姻能湊合就湊合,尤其有了孩子之後。空巢之後的情況將會大不一樣。這時雙方都有一定的財力,沒有孩子,磨合就沒啥意思了。當然也有部分能夠巧妙地將愛情轉化成親情的,這樣也能避免一個人孤零零地度過晚年。對於男人來說,再娶也相對容易些。對於女人來說,她們往往是一個人度過晚年,因為她們要不就是找一個比自己年齡大許多的,這等於自己自動成為人家的保姆,太辛苦,太累了,還不如自己一個人過,又舒服,又經濟劃算。
我一般不八卦名人,更不鼓勵別人離婚。但是如果奶茶願意離婚,現在離比等下去要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