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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G11步槍DE11式4.73mm無殼彈(組圖)

(2010-10-19 08:57:29) 下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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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概    述

    DE11式4.73mm無殼彈又稱4.73×33,mm槍彈,是德國G11式無殼彈步槍的專用彈藥。

    在1967年美軍列裝M16A1式5.56mm步槍之後,一些北約國家陸續研製和裝備了5.56mm武器係統,而德國卻獨辟蹊徑,一方麵保留使用7.62mm武器,另一方麵則開始研製一種全新結構的無殼彈步槍係統。1971年,赫克勒-科赫有限公司和諾貝爾公司在政府的財力支持下,開始了G11無殼彈步槍係統的研究工作。

    1979年,G11式4.73mm無殼彈步槍參加北約國家的新型步槍/槍彈選型試驗,由於在試驗中槍彈自燃故障而未能在可靠性方麵過關。選型試驗後,北約正式采用5.56mm槍彈(即比利時的SS109式5.56mm槍彈)作為北約的製式彈藥。此後,在無政府財力支持的條件下,赫克勒-科赫公司和諾貝爾公司自籌資金繼續改進G11式無殼彈/步槍係統;重點解決槍彈自燃、閉氣、彈膛燒蝕等關鍵技術。

    從1985年起,G11式步槍及無殼彈在一些部隊進行試用。1988年5月在梅盆靶場經過技術試驗,取得安全許可證。1988年7月得到政府認可。1989年底完成改進之後,共有50支樣槍與20萬發彈下發到幾所步兵學校試用,並計劃於1991年首批生產和裝備部隊。1990年G11式無殼彈步槍係統曾參加美國先進戰鬥步槍選型試驗,因性能未超過M16A2式步槍而遭淘汰。
    90年代初東、西德合並後,由於經費缺乏,軍隊縮編,再加上原民主德國留有大量的AK-74式5.45mm步槍,德國陸軍決定取消無殼彈步槍係統的訂貨。




    結構特點

    DE11式4.73mm無殼彈由彈頭、發射藥、引爆藥、底火、塑料帽等部分組成。其外形為呈正方形斷麵的棱柱體。彈頭為鉛心、尖頭,覆銅鋼被甲比一般彈稍厚。彈頭全部嵌入發射藥壓製而成的棱柱體內。底火裝於底部,略為凹陷,塑料帽蓋住頂端及彈頭尖部,緊挨帽下方的彈體略為凹入,呈脖頸狀。引爆藥用常規底火中的高能物質斯蒂芬酸鉛組成。整個彈體外表為棕褐色。該彈在結構和性能上具有以下一些特點:

    1.采用高燃點發射藥。以硝胺炸藥為基礎的高燃點發射藥取代了傳統的硝化棉發射藥。其成分為:硝胺86%,聚乙烯縮丁醛6%,多硝基聚苯粘合劑6%,二環已基酞酸酯2%,還有少量碳纖維,其燃點可達260℃,比一般硝化棉火藥高出約100℃。擠壓成粒狀的發射藥粒上塗覆一層可防止早燃的緩燃劑,這種材料還可在彈的壓製成型時作為增塑劑或粘接劑以粘緊藥粒。底火成分與發射藥類似,但摻入了玻璃粉以利點火。

    2.質量小,體積小,可大幅度提高攜彈量。該無殼彈全彈質量5.2g,比M193式、SS109式槍彈分別小57%、58.5%,彈長縮短43%。

    3.該彈采用無殼結構,省去了抽殼、拋殼動作,為實施高射速的3發點射創造了條件,從而顯著提高無殼彈步槍的命中率;3發點射發射時間隻有55ms。

    4.具有良好的侵徹性能,彈頭在600m距離上能穿透德國製式鋼盔;300m射距上能擊穿6mm厚低碳鋼板。

    5.該彈以15發為一單元密封裝在塑料膠帶製的裝彈器內,可防水、防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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