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 (856)
2009 (2525)
2010 (1684)
2011 (517)
2012 (336)
2014 (4)
從真實警匪槍戰案例體會手槍/獵槍/突擊步槍對抗差異
這是一次被電視台現場全程直播的槍戰
劫匪甚至曾經向警方及電視台轉播直升機掃射
這起發生在1997年美國加州北好萊塢的警匪槍戰,成為美國曆史上的著名案例之一。從結果看,應該說加州警察對此案的處置基本成功。整個44分鍾的長時間城市槍戰對抗過程中,大批警察,以顯著弱勢火力對抗兩名劫匪慣犯,控製殺傷範圍,擊斃一名案犯(自殺),並成功限製另一名案犯直到 SWAT team 趕到並將其擊斃。雖然共有10名警察和7名市民受傷,但無一人死亡(另有記錄為傷12名警察,8名市民和一隻狗)。美國曆史頻道對此案進行了詳盡回顧。眾多警察表現可圈可點。
2003年,案件被編輯成電影 《44 Minutes: The North Hollywood Shoot-Out》,由著名的 Michael Madsen 和 Ron Livingston 領銜主演。
警匪雙方實力對比:
參戰人員: 劫匪2名,慣犯
洛杉磯警察係統共調動300--400人,主要參與戰鬥者約20-40人
武器裝備:
長槍:劫匪非法改裝全自動步槍5支, 其中3支AIM(AK) , 1支AR15,1支HK91
警方少量12Guage 獵槍, SWAT team 裝備MP5 和AR15,
SWAT team 實際參與槍戰為3支AR15
手槍:2支9mm伯萊塔92Fs, 1支.38special 轉輪
警方配備9mm伯萊塔92F和.38special轉輪
彈藥:劫匪共攜帶約3300發, 實際發射約1300發
警方共發射約650發
防護:劫匪使用軍用級別全身型防彈衣, 附加增強隔板
警方少量警用半身防彈背心, SWAT team全套
用藥:劫匪均服用苯巴比妥(鎮靜劑,抗焦慮劑)
警方服用咖啡, 早茶
(牢記原則:手槍,不是進攻性武器,而是防禦性武器)
兩名負案在身的劫匪,磕了藥,攜帶半個班的裝備,衝進一家美洲銀行支行。根據經驗,他們預計警察8分鍾後可以趕到,所以整個搶劫過程設定在8分鍾。然而,他們下車步行進入銀行大門的一刻,恰巧被駕車路過的巡警目擊並迅速報告請求增援。當劫匪8分鍾後準時走出銀行時,他們已經被第一批趕到的警察從3個方向上包圍。雙方都沒有想到,這次意外遭遇竟然上演了美國警匪曆史上一場驚心動魄的長時間城市槍戰。
劫匪走出銀行,即刻對警民等所有目標進行無間斷掃射,迅速致傷5名警察和2名路人。救護車因為強大火力,難以進入現場施救。大部分警員此刻才意識到與匪徒的火力差距。於是迅速請求SWAT team 增援,並上演了警察勇猛頑強的一幕。
劫匪遭到前所未有的全方位對抗,於是放棄搶劫資金,加強掃射,並分頭行動,一人步行掩護,一人駕車,意圖突圍。警員在圍攻匪徒和勇敢施救的同時,第一批SWAT team 趕到並以防彈車迅速救護大批傷者。步行匪徒因突擊步槍卡殼(是一般的Smoke Pipe,隻需要一個簡單動作, 但是槍手卻沒有去排除),改以手槍射擊,在眾多警察圍攻下,突圍無望,飲彈自盡。
另一名匪徒繼續駕車頑抗,並試圖劫持另一輛卡車逃離。趕到現場的另一輛SWAT unit 近距離遭遇劫匪,經過對射後,匪徒喪失抵抗能力被擒,後傷重不治斃命。警方清場直到當天深夜,最終確認沒有第三名劫匪。
維基百科紀錄 http://en.wikipedia.org/wiki/North_Hollywood_shootout
AIM(AK) 7.62mm
AK75發大容量彈鼓
HK-91 7.62mm NATO (.308")
AR-15 .223 (5.56mm)
MP-5 9mm
Beretta 92Fs 9mm
一些.38special的轉輪手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