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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7年6月5日,第三次中東戰爭爆發,以色列軍隊對埃及、敘利亞等國發動突然襲擊,並俘獲了大批的埃及戰俘。然而如何處理這些戰俘卻成了以色列軍方的難題,因為沒那麽多房子收容埃及人,也沒有足夠的士兵看管這些戰俘。於是,以軍高層決定用“簡單”的辦法解決問題。6月8日,約60名被反綁著雙手的埃及戰俘在沙漠中被以軍用機槍悉數殺害。
對於這樣的屠殺行動,以軍自然希望永遠不會被人發現。就在此時,一架以軍偵察機報告說,在戰場附近海域發現了美國間諜船“自由”號,當時該船正在執行電子偵察任務,很可能截獲了以軍的通信信號。以軍高層頓時坐立不安,他們擔心這艘電子偵察船發現了以軍屠殺戰俘的罪行。怎樣才能讓美國人不說出去呢?以軍高層下達了一個大膽的命令:襲擊“自由”號,殺人滅口。
很快,正在海麵上愜意地曬著太陽的“自由”號水兵們發現,遠方飛來一架以色列戰鬥機,他們友好地向以軍戰機招手示意,沒想到對方竟突然向自己掃射,緊接著火箭彈和凝固汽油彈如雨點般落在“自由”號的甲板上,驚呆了的美國水兵還沒反應過來,一連串爆炸就將他們吞沒了。硝煙散盡之後,“自由”號甲板上一片狼藉,受傷者在死屍堆中翻滾,呻吟聲此起彼伏。然而“自由”號的噩夢還沒有結束,以軍戰機剛剛離去,以色列海軍的魚雷艇又出現在了海平線上,它們向“自由”號連發 5 枚魚雷,“自由”號船長麥戈納格爾駕船左右躲閃,先後避過了其中的 4 枚,但在呼嘯而來的第五枚魚雷麵前,他的運氣到了頭,隻聽“轟”地一聲巨響,中彈部位附近的美國水兵頓時血肉橫飛,整個船身差點被拋出了水麵,海水迅速湧進船艙……在兩次襲擊中,“自由”號共有 821 處中彈, 34 名美國官兵被打死, 164 人受傷。如果不是美軍第六艦隊的救援軍艦及時趕到,“自由”號上的人員根本無法生還。
由於事出突然,美國人根本沒搞明白到底是誰攻擊了“自由”號,他們隻好向約翰遜總統報告說:“‘自由’號在地中海遭魚雷攻擊,攻擊者極可能是蘇軍!”約翰遜大驚失色,立即下令在地中海的所有美軍立即進入“準備攻擊”的最高戰備狀態,核彈部隊也進入“攻擊陣位”。察覺到異樣的蘇聯駐地中海艦隊也針鋒相對地進入戰略戒備狀態,兩艘水下值勤的核潛艇已經啟動核導彈發射準備程序,隨時準備對美國發起攻擊。在千鈞一發的關鍵時刻,美軍破譯了以軍的密碼電報,約翰遜總統這才如釋重負地說:“謝天謝地,好在是以色列人幹的!”
殺人凶手成英雄,美以聯手掩真相
事情發生後,以色列知道瞞不過美國人,就向美軍謊稱是“誤炸”,以色列總理艾希科爾親自前往美國大使館道歉。以方稱他們把“自由”號誤認為埃及運送部隊和戰馬的輪船“埃爾·吉塞”號,沒有發現船上的美國旗幟。當以軍要搜查船隻時,該船竟企圖以每小時30海裏的速度逃跑,以軍才被迫采取行動。以色列還強調此事不能全怪它,因為它事先打過招呼,要所有船隻遠離戰區。以軍當然是在撒謊:“埃爾·吉塞”號的噸位隻有“自由”號的1/4,船體輪廓也完全不同。襲擊發生時,埃及的這條船還停在距離出事地點250英裏外的亞曆山大港裏。更可笑的是,“自由”號的最高航速不過每小時17海裏,根本不可能用以軍所描述的速度逃跑。
令人吃驚的是,以色列這種漏洞百出的說法竟被美國政府接受了。其實,美國人並不是不清楚真相,而且許多生還船員都作證說,以色列是故意屠殺。但當時約翰遜總統正準備競選連任,特別需要親以色列的猶太選民支持。為此,他不惜隱瞞真相,甚至對第六艦隊司令說:“‘自由’號沉不沉,我並不關心,保持與盟國的關係是最重要的。”約翰遜這番話讓國防部長麥克納馬拉十分震驚,他把這些話又轉告給負責“自由”號事件的官員,並要求他發誓對這些話永遠保密。
華盛頓高層立即給有關各方打電話指示:當務之急是不讓以色列人難堪,為了不讓美國記者拍到“自由”號遇襲的照片,激起國內的反以情緒,應該盡快將“自由”號炸沉!好在一位高級軍官指出,這樣做會把事件越搞越大。美國這才讓第六艦隊把幾乎沉沒的“自由”號拖到希臘修理。隨後,五角大樓下達新聞禁令:“自由”號上的船員不得透露襲擊事件的任何細節,隻有有限的幾名政府高官有權透露“相關消息”。
盡管“誤襲”盟友的船隻,以色列政府並沒有給參與襲擊的士兵定罪。事件發生幾天後,以色列政府給美國政府發出一份秘密報告,將這一事件定性為“誤擊”。以色列法庭同樣以這份報告為根據,“大赦”了所有參與襲擊的以色列士兵,沒有一個人受到軍法處置,沒有一個人被降銜,甚至沒有一個人受到責備。不僅如此,後來以色列還給襲擊“自由”號的“203”魚雷艇授勳,因為這艘船給了“自由”號致命的打擊。該艇上的一些部件也被送進了以色列海軍博物館,與以色列海軍最為驕傲的紀念品擺在了一起。
賠償費賴了十幾年,最後僅賠了船價的1/5
“自由”號被拖到希臘港口後,美國人才發現,這艘花費2000萬美元改造、配備了1020萬美元精密設備的情報船,如今在盟友的“誤炸”下已變得一文不值,隻剩下了一隻遍布彈孔的殘骸。
出人意料的是,美國隻是象征性地向以色列政府索要了764萬美元賠償,就連這點錢,以色列也一直賴著。到1980年冬,光這筆錢的利息就達到了1000萬美元。於是,以色列駐美國大使提出建議:如果美方隻索要600萬美元,而且把以前的利息全抹掉,以政府願意支付這筆錢。當時執政的卡特總統馬上同意了以方的建議,於1980年12月接受了這筆賠償。
而對於船上的受害者,以色列的賠償更少。1968年6月,以色列政府向每個陣亡的美國船員家屬賠償了大約10萬美元,但拒絕對傷員做出賠償。受傷船員通過私人律師團與以方律師在華盛頓討價還價後,每個人才在1969年4月獲得以色列政府的2萬美元補償。
在其後的歲月中,“自由”號事件的幸存者和許多其他人士不斷反駁以色列的“誤炸”說,要求徹底調查此事。盡管如此,美國官方仍然堅持“誤炸”的說法。美國國務院2004年1月12日公布了對“自由”號事件的裁定結果,裁定中雖然認為以色列應該為這件事負責,但仍把這件事定性為“非故意的疏忽過失”。對於這個結果,國會卻沒有舉行公開的聽證會。究其原因,還是擔心國內的猶太選民。於是,近200名“自由”號事件的死傷者最終成了美國國內政治的犧牲品。
金點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