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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那年到美國進修,住在離研究所不遠的“小島公寓”裏。對於房子的質量, 我不敢美言。盡管有煤氣衛生設備,有淋浴盆浴裝置, 有厚厚的地毯, 但牆壁粉得太粗, 天花板壓得太低, 槽式的拉窗太鬆, 而地毯下的地板又太薄, 舉步略重, 就會發出不堪受壓的吱吱聲,而且隔音很差。這也難怪, 美國人是講究買房子的, 住公寓的人囊中都有點羞澀, 都是些想省錢而又挺能將就的人, 我自然也隻有將就住下去了。
我樓下住著一個美國小夥子, 人長得結結實實,厚實的肩膀上扛著一顆剃得光光的腦袋。他進進出出, 都把門弄得乒乓作響, 冷不防會嚇得你心驚肉跳。然而更叫你害怕的是這位仁兄對那種瘋狂的美國音樂的瘋狂愛好。
那是我剛住進小島公寓不久的一天晚上, 大約十點左右, 我正在寫論文,想投到美國一家雜誌去,很當一件大事。 突然嘩啦啦如地震一樣,樓下傳來音樂的轟鳴, 聽來如狂濤拍岸, 驚雷貫耳。好像世界上所有的敲打樂都聚在一起,都同時發了瘋, 都在抽痙, 在狂喊, 在擠著往前衝。在這個搖天撼地的聲浪中, 有一個女歌手, 大概喉嚨被一雙巨手鉗住了, 掙紮著發出要死要活的尖叫。這尖叫刺激了樓下的光頭, 他也亮起公鴨子一般的嗓子哇哇亂喊。我住在樓上, 坐也不是, 站也不是, 幾乎淹死在這音樂的狂濤中。
以後每天晚上, 幾乎同樣的時間, 都來了同樣的災難, 我才知道此事非同小可,得想個對策才是。我找出住房合同, 將其中"房客看電視聽音樂, 其音量應限在不為鄰居所聞為度"一句,在研究所複印機上放大拷貝下來, 然後特地選擇一個光頭不在家的時候, 悄悄地貼在他的門上。心想, 這做法一來可令其知錯改正, 二來又照顧了他的麵子, 不至於當麵難堪, 真不失中華禮義之邦的風度也。
自貼此"安民告示"以後, 果然安靜了幾天, 但後來他又開始放起了那使人神經崩潰的音樂。起初音量不大, 而後逐日遞增, 見我無反應, 終於故態複萌, 把我逼到了"是可忍孰不可忍"的地步。我想起了文革時念的我們偉大領袖"人不犯我, 我不犯人, 人若犯我, 我必犯人"的"最高指示", 想起了以己之長製彼之短的兵家常法, 決定抓住我在樓上他在樓下的有利形勢, 以高製勝。我放下書本, 走到房間正中, 奮力騰空跳起, 而後故意重重地落在地板上, 發出怦然巨響。在樓下他聽來, 當不締半空一個驚雷。驚雷立刻炸瘟了音樂, 周圍死一般沉寂。
從此以後, 每當樓下吵人太甚, 我即用腳傳送抗議, 終於風平浪靜, 相安無事。進出大門時我與他偶爾相遇, 他朝我瞟瞟, 我也朝他看看。後來他還和我"哈羅"過一次, 我也微笑著"哈羅"過去。好象聖人有"待君子以禮, 待小人以貌"之訓, 這貌,大概就是現在說的“給他點顏色看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