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小時候, 遇事隻要跟他講明白,他不會橫著來。比如,他兩歲半時,六一兒童節那天我帶他去公園玩,那天他穿著新衣新褲,很高興地走在路上。剛走出家門不遠,他突然不肯自己走了,要抱著走。我對他說,會走路的孩子是沒有理由要抱的。他不依,並且往地下一蹲,看看我,又看看很髒的路麵說“ 你不抱,我就把衣服搞髒啦! ” 。看著他一臉的認真,我笑著說“行啊,但新衣新褲是你呀! ” 。 說完,我繼續往前走。他看了看他的衣服,想了想,站了起來,默默地跟著走,不再吵鬧。
但當兒子長大一點後,他就開始糊弄大人了。他讀小學時,我每每問他完成作業了嗎,他總是說我早做完了,等到有老師通知才知他並沒有做。你再問他為什麽沒做家庭作業時,他能說出一套又一套早就想好的各種理由。到如今他還說他最喜歡他五年級的老師,因為她最通融象兒子那樣以各種理由不做家庭作業的孩子。我看他考試的得分也還可以,於是沒有太追究,直到有一天他采取了一種大出我們意外的的辦法躲過家庭作業。
上六年級時,有一次在一對一的例行家長會時,老師在談到兒子的家庭作業時,提到他有兩次沒有做。我說沒有啊,兒子總是告訴我他做完了,最近他還讓我們在他補上的家庭作業上簽了字。我望了望兒子,他開始有點不自然了。老師二話沒說,拿出了我們簽了字的半張紙,以及她留底的貝份。老師留底的貝份是一整張紙,上部分的通知告訴家長孩子有哪些家庭作業沒完成,希望確認孩子補做的家庭作業後,在下半張上簽字。然來兒子用剪刀剪掉了上部分通知,隻簡單的告訴我們,他把補做的家庭作業交了,隻要簽字就行了。我當時納悶了一下,交了還需簽字。但看他一副認真的樣子,也就不猶豫地簽了字。第二次是他爸爸簽的。他爸爸看著空空的半張紙,也納悶地問道“簽字為什麽呀?” ,兒子當然還是象回答我一樣的回答了他爸爸。我也在旁說“我都簽過一次了” ,於是,他爸爸也無疑問地簽了字。直到看到老師的那份貝份,我們才知道真相,才知道被兒子忽悠了。有了這次教訓後,兒子的記錄家庭作業的日誌 (agenda) 每天需要老師和我同時簽字。如此這般地監督了一段時間,再也沒有發生過家庭作業的風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