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麽是愛情?”,“你為什麽會愛一個人?”很多朋友都會這樣問我。回答總是很簡單:感覺。你愛上一個人可能並不是因為她那裏特別出色,而是因為和她在一起的感覺很特別。什麽感覺?簡單來說,就是一日不見,如隔三秋;或者是想得會想以頭蹌地。
你可能會很喜歡一個女孩,但是並不會思念到這種程度,那麽,這就僅僅是喜歡。但是總是會有人說三生三世的愛情,這會是真的麽?我也不知道,隻是知道原來有的這種衝動隨著歲月的流逝一天天被淡化了。看到漂亮的女孩子還是會一見傾心。顯然,我已經在愛和喜歡這兩個字眼中迷失了,我的愛情得了病。
記得看過一篇文章,說男人看到漂亮的女孩子總是會多看兩眼的,但是不要表現得過分熱情就好了,不然就是登徒子之流。開始的時候還覺得自己算是第一種,和妻子也有過生生世世的誓言。但是現在看來,一切都不一樣了,不知道是因為審美疲勞,還是因為她曾經辜負過我而帶給我理由,現在對妻子的愛已經遠遠不如以前了。取而代之的是對別的女孩的愛戀一天天的增長。當然了,這所有的一切都還在心底,並沒有表現出來。至少我還知道,什麽叫責任。“可以妻子負我,不能我負她。”畢竟她是離開家這麽遠,放棄國內的一切跟我到這裏來的。即使是為了身份也好——更何況我不覺得她是為了這個——我也不能不負責任。
日子一天天這樣平淡的過去,好像平淡的世界就更容易引起波瀾。我也不知道我們能走多遠,也不知道我能堅持多久。我所知道的就是我的愛已經不像以前了。在我知道妻子負了我以後,雖然我原諒了她,但是我的思想卻有了變化。什麽愛情,一切的一切都沒有了。
有些朋友會問我是不是後悔結婚了,我知道我的想法,如果不是因為她在國內過不來的話,我們真的不會這麽早結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