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了要搬家的時候了,來英國三年,住的最久的就是現在這個家,完成房子的半年租期,二房東不再續租了,老公仍在獄中,並不聽我的勸告,花錢請了律師,其實是否有律師,他都要完成固定的刑期,這樣一來,我們就要承受不菲的無底洞律師費.這是我最近老上火的主要原因,加上還沒有找到下一個"家",即使找到,又要一個人帶著不滿兩歲的兒子搬離,一切令我坐臥不安. 今天跟我的無辜的兒子發了無數次無名火,衝他大喊大叫,拍桌子,扔東西,甚至推搡及打他.小家夥被嚇得瞪著我,不知所措,又不敢哭,看他委屈的樣子,我真正體會到了萬箭穿心的滋味!
事後我總要向他道歉,並緊緊摟他入懷,無助的我及可憐的寶寶,是誰讓我們過這種生活?是那個沒有責任心的男人,恨到咬牙切齒,想盡一切辦法都要離開這個自私的男人,可是現在我連回國這一簡單願望都變得如此得難,因為寶寶生在這個國家,我的護照還未過期,可是寶寶需要憑出生證辦中國護照,我一個人又暈車,方向感又差,讓我一個去倫敦中國大使館,真不敢想,好不容易聯係到一個知名華人,可是至今還未得到答複.回國後要承受的壓力我現在都沒時間去想,目前的困難我都不知如何一一渡過,我想我快要瘋了,拿寶寶去渲泄,未來的半個月我要如何度過,真怕自己對寶寶再做出什麽更大的傷害,幼小的心靈要跟我一樣去忍受生活帶來的痛苦,罪孽深重啊!今天我居然咒自己的兒子去死,歹毒的母親,不如你自己先去了斷自己先啦!
恨恨恨,女怕嫁錯郎,更怕知錯不改,一錯再錯,生下這個本不應該有的寶寶,他選錯了爸爸!不給我改錯的機會,一路錯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