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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愛世人嗎?

(2007-05-29 15:22:57) 下一個


基督徒一般不愛讀聖經,即使讀的話,也讀不懂。因為他們僅會抓住隻言片語,見字不見義,所謂見木不見林,不能掌握精神實質。也不能將前後文聯係起來,體會聖經在講什麽。更沒有能力注意到聖經前後矛盾之處。所以,經文的錯誤,全靠非基督徒發現。當然也可能是不願去注意。恐怕自己信的東西不可靠。每當見到有人指出聖經荒謬之處,先是頭暈,一片空白。然後,即使不懂,也會禁不住地猛烈反擊,企圖硬撐住自己那幻想的精神支柱。結果總是給神丟臉。你想,既然神是萬能的,用得著你這個罪人給萬能的神幫忙嗎?如果你認為神需要你幫忙的話,你不是在否認神是萬能的嗎?

閑話少說,回到題目上來。

在教堂裏,最常聽見的一句話就是:神愛世人,甚至把他的獨生子賜給人們… 果真如此嗎?下麵,讓我們依據基督徒奉為真理的聖經,看看基督教的神到底是怎樣愛世人的。因為考慮到基督徒不了解經文的緣故,僅舉人人皆知的故事為例。


1.上帝造人

讓我們先看看神在開天辟地造人的時候,是怎樣愛世人的。

神創造了亞當與夏娃之後,把他們安置在伊甸園中。然後在園子裏又種了顆智慧樹,在賦予亞當與夏娃自由意誌的同時,告訴他們不能吃那棵樹上的果子。因為亞當與夏娃當時什麽都不能看見,可想而知,他們執行神的命令有多麽困難。更不可思議的是,神還又造了一條蛇,讓蛇會說話,去引誘兩人去吃樹上的果子。結果亞當與夏娃的犯了人不可避免的錯誤,吃了蘋果。當然,在人吃果子是正常的事,算不上罪過。不過,基督徒經過聖靈的啟示,把這當成原罪的唯一證據。

結果,神大發脾氣,把兩人逐出伊甸園,並讓他們去遭受人間生老病死各種痛苦。在這裏,神完全是一個暴君,隻知道發怒,一點兒也不反省自己。如果不種智慧樹,或者把智慧樹種在伊甸園外邊,讓亞當與夏娃手觸不到;如果不給他們自由意誌,消除他們貪吃果子的欲望;如果不造蛇,或讓蛇不能講話,免得去引誘他們;其中任何一項措施便可避免亞當與夏娃犯罪。因為神是全知的,神不可能想不到這些事。顯而易見,神是故意陷害人類。怎麽能說神愛世人呢?

其次,神當初也不應該僅僅隻造兩個人。而且,第二個人還是由第一個人身上取下來的。結果,兩個人的後代隻可能繁衍出一個種族。如今,當人們看到地球上有黑人,白人,黃人,都懷疑神的存在。既然神愛人,神當初就應該至少每個種族都造男女一雙,向世人證明神除了知道猶太人,也知道有黃種人和黑人。另外,神也不應該揀選猶太民族,幫著猶太人打仗。後來猶太人後來殺了神的獨生子,讓人覺得神有眼無珠,選錯了人。

再者,由於神隻造了兩個人,亞當與夏娃的子女隻能和自己的兄妹、母子、父女婚配,結果人類全都成了亂倫的產物。要是有原罪的話,這應該是切確的依據。連發明原罪的神甫聖奧古斯丁也不認真讀經,發揮錯了地方。

神是全能的,本來可以造出完美無缺的人類,但卻造出一幫罪人來,並讓這幫罪人們在世上認罪內疚,作罪受罪,後悔懺悔,怎能說神愛世人呢?


2.諾亞方舟

神自己造了一幫罪人,罪人犯罪合情合理,但神卻大加責難。到了諾亞時代,神怒氣衝天,把人類全部滅絕,僅僅留下諾亞一家八口人。神滅絕人類,不知基督徒憑什麽說神還愛人。依照基督徒的思考方式,神把基督徒們全部殺淨,神的大愛才會更加彰顯。

人犯了罪,處罰人,兩者之間有點兒關係,還講得過去。把所有動物也都殺死,每種隻留一對,不知這些動物犯了何罪。更令人不解的是,既然神愛世人,幹嗎還留下一對蛇,繼續引誘人犯罪?神怎麽一點兒記性都沒有呢?

此外,神當初不小心造了蒼蠅,蚊子,老鼠,跳蚤,臭蟲,及其他無數害人蟲。為什麽在大洪水之前,還要諾亞一家花費寶貴時間精力,把這些害蟲也要保留一對呢?明明是害人,還說是愛人。

還有,為什麽不把恐龍也留下一對,而把它們全部淹死? 結果,稍有頭腦的人看到恐龍化石,就知道聖經隻不過是人靠想象杜撰的童話故事,不可能是真的。


3.耶穌之死

唯一能說明神愛世人的,是神愛上了處女瑪麗亞,並讓她受孕。身為堂堂真神,不明媒正娶,叫約瑟夫當烏龜,有失神意。最為嚴重的是,此舉給默罕默德留下口實,使其在可蘭經裏說 神沒有兒子。耶穌自稱為神子是撒謊。 結果,十幾億穆斯林不信基督教隻能悲慘地下地獄。按照基督教義,這些穆斯林即使做一輩子善事,也注定下地獄。神那裏愛世人?

神隻愛瑪麗亞一人之身,圖一時的歡樂,對自己與瑪麗亞愛情的結晶,自己的獨生子耶穌都不負責任。親生兒子,如同畜牲一樣,生在馬槽裏,也不過問。耶穌成人之後,不為之娶妻立家,竟令其絕後,神種不傳。神一死,天使也都跟著滅絕了,新約時代的天使,從此再也不再下凡人間。

不管不問也就罷了,當耶穌正青春鼎盛之時,神突然想起耶穌來。不過不是因為愛耶穌,而是要把無辜的耶穌用當時最殘酷的刑法處死。連自己的親生獨子都不愛,能愛別的人嗎?

按照基督徒的講法,神殺親生子是神愛世人,要耶穌為世人贖罪。這顯然是胡扯。哪裏的邏輯講,愛別人需要殺死自己的兒子?按神的一貫想法,應該把罪人全部殺掉,留下義人,就像諾亞方舟那次。因為聖經上講,世上一切都會改變,唯有神永遠不會改變。

神萬能,輕輕發一句善言,饒恕了這些神造的罪人,不是更顯神的大能大德呢?何必動不動就殺人,連自己兒子都殺無赦呢?

明明耶穌毫無罪過,神卻讓他死。公義何在? 當獨生子在十字架上痛喊 我的神啊,你為什麽拋棄我? 做父親的,在天上袖手旁觀,是真正的父親嗎?耶穌此時在天堂裏站在神的右邊,肯認他,並叫他阿爸嗎?

大概,基督徒們需要聖靈的大能,再加上數十天的禁食禱告,像耶穌當年那樣,餓得三魂出竅,頭昏眼花,神誌不清,意識喪失,才有信心認為神愛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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