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的父母對待青少年早戀有著出奇一致的態度,就是恐懼。恐懼孩子影響學習、失身和學壞。因為恐懼,自然反對。反對的態度有堅決粗暴的,也有委婉含蓄的。堅決粗暴的效果最壞,委婉含蓄的次之,但效果都是負麵的。父母對於這種負麵效果多少是能感覺出來的,但又毫無其他辦法。對他們來說,做父母的對於早戀隻可能有一個態度,就是反對,雖然自己也知道沒有多大效果。所以這些父母都有一種挫折感和焦慮感,隻能戰戰兢兢地祈禱自己的子女在這個成長過程能夠不出什麽大漏子,孩子的學業能夠不受太大的影響。
下麵我首先從青少年兒童心理學的角度來分析一下為什麽反對的效果必定是負麵的,然後給你介紹一種在所有方麵都隻有正麵效果的、簡單可行的態度。
第一,即使是對於我們這些有了子女的過來人,涉及性的話題或者境遇都能讓我們產生興趣。而對於青春期的少男少女來說,他們血液裏流淌著本能的躁動和好奇,聽了同伴們道聽途說的描述和故事,他們的好奇心隻可能比我們這些過來人更強。
第二,父母在青少年的心裏是權威勢力的代表。我們都知道,當權威勢力反對和禁止一件事時,隻可能讓人們對這件事的好奇心加重。
第三,青少年的心裏變化就是試圖獨立於父母、遠離父母。
所有這些青少年的心理特征加起來,父母越反對早戀,他們早戀的可能性就越大。再加上孩子絕大多數與同齡接觸的時間都不在父母的監控之下,父母的反對禁止就好像抱薪救火,火隻可能越燒越旺。本來一段可有可無的戀情,往往就因為父母的堅決反對而變成曠日持久的熱戀。我鄰居的女兒成年婚後就向她父母抱怨:“當初都怪你們堅決反對,害的我和那個渣男好了那麽長時間!”
父母禁止反對早戀的另一個巨大的壞處,就是本來很輕微無害的行為,比如彼此言語上表示好感、遞遞紙條、一塊去吃麥當勞,都被父母當成負麵的東西反對禁止,結果這種輕微無害的行為和失身懷孕等等嚴重行為之間的分別反而就被弱化了。再加上青少年的判斷力和自製力本來就弱,再加上因父母禁止而產生衝突後的離心力,和對方對自己的向心力,青少年很容易就會破罐破摔,從遞紙條到拉手,從拉手到親吻,甚至到離家出走、同居懷孕。
再退一大步來說,就算你的閨女是個乖乖女,雖然絕大多數時間不在你眼前,但卻真的就聽你的話,真的就是一心學習,中學甚至大學都遠離男生,你就贏了嗎?你女兒就贏了嗎?
不久前一個中國富商的女兒在英國被白人渣男活活打死的事件,就是你的前車之鑒。我幾乎可以肯定,這個可憐的女孩在中國在父母跟前的那些歲月裏就是被管得嚴嚴的乖乖女。所以當她出了國,沒有了父母的管教,對於如何和男人交往,如何從交往中的日常細微之處判別對方的好壞,對於男人怎樣對你是真正愛你,對什麽時候該說“不”,什麽時候該離開全都一竅不通,才會對一個渣男有感覺,才會看見第一個有感覺的男人就義無反顧地獻上一切,才會在被這個渣男長期虐打的情況下還愛他、以為他愛自己。一個成熟的女孩子不會對明顯的渣男有感覺,就算是開始因為誤判有了感覺,也會在交往的初期就發現對方是個渣男而鄙視分手,根本等不到挨打的那一天,更不會挨了打還舍不得離開。
所以,我再問你一遍:就算是你的孩子真完全聽你的話,不跟異性交往,你是在成全她,還是在毀她?
下麵告訴你我是怎樣對待我那個比同齡人早熟而且漂亮的女兒的早戀問題的。
當愛女第一次告訴我,她喜歡班上一個男孩子,那個男孩子也喜歡她時,我和她媽媽都沒有大驚小怪。相反,我們都覺得很有趣,而且為愛女的成長而歡喜。從一個牙牙學語的寶貝,到一個初感的少女,愛女的成長令我們感慨。我們饒有興趣地問她那個男孩子的情況,同時也告訴她,你將來還會遇到很多你先喜歡然後又不喜歡的男孩子,這個男孩子不論怎麽好,都極有可能不是你將來結婚的對象。順便,我們就教她什麽樣的男孩子是好孩子,什麽樣的應該避免。她都饒有興趣地聽懂了。我們還告訴她我們的家規:16歲前不可以有身體接觸,包括手拉手,當然慶祝成功的擊掌除外。十六歲以後可以約會,可以拉手但不可以親昵(擁抱接吻),十八歲後可以親昵,但一定要等到婚後才能有性行為。作為基督徒,閨女一概欣然接受。平時閨女和那個男孩子經常在平板電腦上視頻聊天,我和她媽媽毫不介意,我有時走過時還搗搗亂出個怪聲。對方問怎麽回事,閨女就笑著說“是我爸爸搗亂”。
你看出個中奧秘了嗎?
第一個好處,因為我們不反對無害的早戀行為(聊天遞紙條),所以閨女就認定了我們通情達理。所以,當我們而旗幟鮮明地反對不恰當的親昵行為時,她才能欣然接受。無害行為的合法化才彰顯出有害行為的惡性,所以閨女就明了這二者之間的鴻溝,她跨過這條鴻溝的可能性就微乎其微。
第二個好處,因為我們家裏對這件事沒有任何負麵的態度,不反對,持一種輕鬆的態度,所以閨女也就把這件事當作一件稀鬆平常的事,就沒有那種被放大了的、越禁越有興趣的強烈好奇心。結果,她跟這個男孩子交往了一年左右,自己就告訴我,她不知道為什麽不再對這個男孩子有特別的感覺了。於是她就跟他恢複普通朋友關係了。
閨女不再喜歡他後,這個男孩子還追了她一段時間,有些死纏的勁。閨女在整個過程中一直征求我的意見,我就教她如何一方麵盡量減少對對方的傷害,另一方麵又態度鮮明,不給對方任何模棱兩可的模糊空間。最後閨女很成熟地處理了這件事,和那個男孩子依然是朋友。要知道跟人交往尤其是跟異性交往的過程中如何恰當地說“不”是一個上乘的技能。很多成年人一直都不掌握這個技能。中國人這方麵尤其不擅長。而閨女十二歲就學會了這個技巧。
這就是你不反對禁止早戀的第三個巨大的好處:因為你不反對禁止,你的孩子就不瞞著你,你就隨時掌控著事態。因為你通情達理,你的孩子就自然會在這個問題上征求你的意見,這時,就是你對你孩子的擇偶觀施加影響,幫助她盡快成熟的千載難逢、金玉不換的良機。閨女後來還喜歡過另一個男孩子,雙方甚至都不曾言明,但彼此都有些默契,這個過程中閨女有時歡喜,有時惆悵,都不瞞我,我就一一給她指點迷津,告訴她怎樣擯除自卑,保持自信,既在需要表達時勇於表示,又在需要等待時有耐心有自信心地去等待,在被冷落了時保持健康的心態。閨女在這些過程中的成熟程度令我欣慰。我可以自豪地說,閨女現在14歲了,一方麵,她發自內心地堅信親昵行為在18歲前是不恰當的行為,所以她按照我們中國人的標準都是一個保守的人。大陸的小學生都到了什麽程度我們都聽說過。但另一方麵她對和異性交往的成熟心態和應對技能可能已經超過一些成年人。在以後的很多年裏,甚至在閨女婚後,我都還會有無數的機會幫助她進一步成熟。到了有朝一日她離開我們遠赴重洋異國學習或工作,我們會相當放心。做父母的自然永遠擔心,天天打電話直到她煩,但我會有相當的信心,她不會做出蠢事,她會找到一個配得上她的好男孩共度餘生。
agree with your comments , like your story. i wrote a qq, please check. i do not know how to inform you.
say sorry to LZ. 報歉打攪
還有這個惡詞“失身” , 是指女性吧? 伊斯蘭教還要處死這樣的女性呢, 這詞即是用文字處死女人?
照此意有了sex,就沒了身體, 或 身體就不有價值, 變得meaningless or worthless?
你不是在尊重,保護女性, 而是在維護舊男權社會的製序
Rosaline 發表評論於 2017-04-10 22:02:01
哈哈,西風也是如此理解的。父母管不了那麽多的。
西風-西風 發表評論於 2017-04-10 21:55:01
"我們還告訴她我們的家規:16歲前不可以有身體接觸,包括手拉手,當然慶祝成功的擊掌除外。十六歲以後可以約會,可以拉手但不可以親昵(擁抱接吻),十八歲後可以親昵,但一定要等到婚後才能有性行為。"
霸道,不通人性, 還自詡為基督徒呢!
你就是那個你批評的中國父母之一。
哪句話是惡言相加了? 我自己再貼一遍。
你不是個真基督徒。 心中無大愛, 隻有偏狹。
當今新教皇都是要改革天主教: 允許因戀愛接婚而離教的教士回來任職。
你就抱守千年舊規,不接婚就不能有sex, 難道你的女兒要20歲以前出嫁?
另外再指出: 您用的字眼“失身”,“ 親嘴” 真是不妥,戀愛,少男少女的初戀真是美好的。
還有這個惡詞“失身” , 是指女性吧? 伊斯蘭教還要處死這樣的女性呢, 這詞即是用文字處死女人?
照此意有了sex,就沒了身體, 或 身體就不有價值, 變得meaningless or worthless?
你不是在尊重,保護女性, 而是在維護舊男權社會的製序
Rosaline 發表評論於 2017-04-10 22:02:01
哈哈,西風也是如此理解的。父母管不了那麽多的。
西風-西風 發表評論於 2017-04-10 21:55:01
"我們還告訴她我們的家規:16歲前不可以有身體接觸,包括手拉手,當然慶祝成功的擊掌除外。十六歲以後可以約會,可以拉手但不可以親昵(擁抱接吻),十八歲後可以親昵,但一定要等到婚後才能有性行為。"
霸道,不通人性, 還自詡為基督徒呢!
你就是那個你批評的中國父母之一。
哪句話是惡言相加了? 我自己再貼一遍。
你不是個真基督徒。 心中無大愛, 隻有偏狹。
當今新教皇都是要改革天主教: 允許因戀愛接婚而離教的教士回來任職。
你就抱守千年舊規,不接婚就不能有sex, 難道你的女兒要20歲以前出嫁?
女兒讀大學了,男孩子父母與女兒保持email, FaceBook 聯係,更多的是母親。女兒生日及時送禮物。節假日,父母寄去大學周邊好歺館的gift cards.
總之,雙方父母做了大量工作。雙方母親交流近況。做父母不容易的。
我與男孩父母一起,在小孩十八歲之前,釆取認可支持,並監管態度。我認識的家長們,都是好奇、興奮的態度。沒有反對、阻止的。
女兒在大學有一個穩定的男朋友,我確實非常省心。我承認是運氣。但是,如果我們當初反對了,不是會造成孩子逆反,影響學習嗎?
2。你的ASSUMPTION是錯了。實際上我是大致讚同你的觀點的。父母和兒女應該多多溝通,如果她願意的話。我不認為我是戀愛達人,但願意分享一些她自己不容易得到的東西,比如一些經驗,男人看待這個問題的角度和想法。但我不會告訴她該做什麽不該做什麽。
3。雖然我同意你的做法,但我不同意這樣做就一定是最聰明,不這樣做的人就是愚蠢。雖然你的觀點和我的基本一致,但沒有證據可以證明這是唯一最正確的觀點。退一步說,你非要說自己聰明的話,也不要隨便說別人愚蠢。
看到你是做IT的,不知道是不是理工科訓練的。如果是的話,你應該知道冷靜的邏輯和事實比任何激揚的情緒都更有力。而你的文中邏輯和事實都不夠。
我的做法不是我的發明,是所有青少年心理學家力薦的標準做法。建議您看看那本"How to really love your teen"。美國著名青少年心理學家的優秀著作。我脾氣不好,但閨女的心理健康是朋友裏麵最好的,就得益於這本書。
為了您自己所愛的人,該是改變做法的時候了。
另外,認為自己做的就最聰明否則就是最愚蠢,不是一個聰明態度。
照此意有了sex,就沒了身體, 或 身體就不有價值, 變得meaningless or worthless?
你不是在尊重,保護女性, 而是在維護舊男權社會的製序
霸道,不通人性, 還自詡為基督徒呢!
你就是那個你批評的中國父母之一。
不管怎麽說,我也不會在閨女十四歲時,在她自己都覺得擁抱親嘴不恰當的時候,去催著她去跟男生擁抱親嘴。我想絕大多數的開明的父母都會同意我的意見。我相信你也不會是這個態度對吧?
關鍵是:隻要父母讓孩子感受到足夠的愛,就像“清漪園”所說的,然後對子女戀愛持理解和寬容的態度,隨時保持和子女溝通的暢通,那麽,雖然情況因人而異,總都能有最好的結局。
當然,結婚後,另築小巢,也認了。人生就是這樣,經曆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