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 --- 網友bigmouse “信仰根基問題 ”的帖
(2009-05-29 12:0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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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父所賜給我的人必到我這裡來;到我這裡來的,我總不丟棄他。( 約6:37 )
神是不會丟棄你的!
神給每一個人的感覺不一樣,你在A上沒感動,不一定在B上也沒有。
講一個真事:有一個小偷信了主,很開心。但受洗一個月後又回到教會找牧師說:“我想我沒得救,因我又回去偷東西了。。。
牧師問他:你以前偷東西的感覺是什麽?
小偷: 高興呀,偷得越多越開心。
牧師: 那你現在偷東西的感覺又是什麽?
小偷: 不開心,覺得有罪惡感。
牧師對小偷說:恭喜你,你的生命已經得救了。。。。。。
"罪惡感",是人因為知道自己的罪而從裏麵生出的對自己的責備。 這是聖靈的工作,因為聖經說:"他(聖靈)既來了,就要叫世人為罪、為義、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約16:8) ...
你已經感覺到自己有點遠離,這或許就是聖靈的提醒,聖經說:不要消滅聖靈的感動。
願你能保守在神的愛裏麵,送一節經文給你:“仰望為我們信心創始成終的耶穌。(希12:2)”
這裏的重點是仰望。你隻要將你的目光盯在神的身上,祂就能讓你的信心從開始到末了都不離開祂。
願神賜福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