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cember 14,2005
很開心,幫朋友打贏了官司
剛剛從法庭回來,幫朋友打贏了官司。是最好的結果,case dismissed。
上次幫LP,是我搞的所有資料,LP自己出的庭,因為不會隨機應變,結果打了個平手。罰款但不扣點。
今天我實際上是幫朋友出庭了,因為我叫他讓我做他的翻譯。
我已經把要點給寫到紙上了,他就照念就行了,他和我說一些話,我就按當時的情況和法官和警察辯論。反正他們又聽不懂他和我說的是什麽。哈哈。我因為不是律師,所以不可以完全代替他出庭的。我覺得這個辦法挺好的。嘻嘻。報了一箭之仇。
我不想說更多的細節了,反正挺好玩的。
好笑的是,法官兩次提到了上次有人和他打超速的官司的事。看來,我上次給他留下了深刻的影響。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