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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評李紅誌“退團”

(2007-04-10 20:56:49) 下一個

 

(一)“當年的單位,必須都是黨團員”
這是典型的謊言。沒有一個單位的工作人員,非黨員即團員。事實上,李大師當年入團前(1976年之前)就參加了工作,擔任森林警察文工團力一名吹小號的小號手。過了團員年齡以後在糧站當倉庫保管的時候,也不是黨員。僅此句話就可以看出,大師連撒謊都撒不圓。
(二)“年青時也被動的被入過團”
又顯示出大師語言的奇特。“被動的被入過團”是什麽意思?“的”應是“地”;大師的意思是想告訴人,當年大師加入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是“被動的”、不情願的、“被入”的。可是凡是“被入過團”的過來人都知道,當年想加入共青團,必須要先寫入團申請書,還要請一位團員來充當入團介紹人;團組織批準後,還得舉行入團儀式,站在團旗之下,右手握拳,舉至肩上,口念入團誓詞,發誓為共產主義而奮鬥等等。大師當年誓言雖已是被風吹去,但是所填寫的入團誌願書赫然尤存。這是大師自己的曆史,無論今天如何為自己辯解,也抹殺不去大師所自認為的汙點。
順便指出,這句話是個病句:“被動地入過”就可以了,“被動地被入過團”裏第二個“被”就是畫蛇添足了。
(三)“雖然從來沒當回事,也超齡了幾十年了,早已不是團員了,還是聲明一下退出好”
這倒是符合大師一貫的風格,從來就不把自己說的話當真,即使是出自自己口中的誓言也可以不算數的。您既然早就過了團員的年紀,就是不“退”,也已經不是團員了,在作此“聲明”,給世人的印象或者是作秀,或者是叫人感到多此一舉,無事找事。
(四)“當然不用給神看,給人看吧”
不知道在另外空間法輪世界裏,有沒有團的組織。如果也有那麽在另外空間裏大師無數的法身是否也得發表如是聲明才好。給人看這樣的行為,隻能是讓感到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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