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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礦難引發的一點想法

(2010-03-29 23:36:19) 下一個
昨天山西某煤礦再一次發生礦難,截止目前,下井的261名工人裏麵,已有108人成功獲救,還有153人生死未仆。盡管此事已經驚動了胡主席,下令盡全力救援,但據估計,153人裏隻有84人“有可能”獲救,也就意味著剩下的那69條鮮活的人命已就此不再鮮活!

據新浪網新聞報導,在事故發生前3小時,已接到井下電話報告說透水現象,但未獲管理層重視,因為“漏水說多了就像喊狼來了(中煤集團負責人語)”,有很多漏水報告最後發現沒事,所以在地上接電話的值班員睡眼朦朧地掛斷了電話。3小時後,69個家庭永遠的失去了他們的兒子、丈夫和父親,另外84個家庭可能也會隨後承受同樣的痛苦。

在澳洲的礦業界混過幾年,主攻礦山安全與健康管理,對比中澳兩國的安全理論和實踐,不由得產生出太多想法,如鯁在喉,不吐不快。

西方國家,以澳洲這個礦業大國為例,重視生命與健康安全到了一個無與倫比的程度,甚至立法要求礦業公司要達到zero harm(零傷害)的標準。有人開玩笑的形容,在澳洲是“馬馬虎虎搞生產,轟轟烈烈抓安全”。如果這次漏水事故是發生在澳洲,處理步驟是:
1,接到漏水報告,第一時間撤離所有井下人員;
2,待清點完人數確保無人員傷害後,再著手做進一步調查,看是否存在安全隱患;
3,地質勘查,確定漏水原因;
4,確定是否會進一步漏水,也就是排除潛在危險;
5,如不能100%確認安全,關閉該礦;
6,如萬一疏散撤離不及時,有工人未能立即逃生,即時按安全救援預案開展最高規模救援,不惜任何成本;
7,如有人員遇難,事後調查核實為“人為因素”,即對安全重視程度不夠而造成,公司除麵臨巨額罰款外,公司高層(行政)和各級安全經理還將受到刑事指控;
8,形成多份報告,並做案例留檔。

整個係統從法律到安全管理和日常安全執行,形成一個完整的“安全鏈”,確保將人員傷害減小到最低程度。

反觀中國,不能說完全不重視安全,但程度上和實際操作上都存在著巨大差異。國內的法律和礦業界(主流企業,尤其是國企)也有N多的相關法律和公司內部安全規定,大會小會天天講月月講,領導層也整天戰戰兢兢,生怕出事,但為什麽卻總是惡性事故頻發呢?原因不外乎這麽幾點:
1,首先,安全重視程度不夠。在國內,不管怎樣,生產總是第一位的,要在生產的基礎上保證安全,而不是“絕對”安全的基礎上生產;
2,對人的生命重視程度問題。各企業都有一個考核指標,叫什麽萬噸事故(死亡)率或者類似的名字,隻要考核達標就OK,而從不想分子再小也是人命。當然,對生命的尊重從來就不是中華民族的傳統,這是文化造成的因素;
3,安全投入所產生的經濟壓力。講安全,就要投入巨額金錢,在銷售收入有限的情況下,安全投入過高會導致虧損。這點要在下麵作更詳細說明。

開礦是一種生意,生意人投資的目的就是賺錢,這點上中澳無差別。但怎樣保證既絕對保證員工健康安全又賺錢?澳洲人是怎樣在投入了巨額的安全管理資金後仍然賺錢的呢?

方法再簡單不過了,就是把投入的部分加到產品售價裏,由下家承擔,生意的基本常識而已!

為什麽中國人不這麽幹呢?
因為不能!同樣多金額的安全投入會導致產品成本過高,售價高於國際市場價格,那還不如直接進口呢,自己還開什麽礦?!

為什麽中國的產品成本高?
因為我們沒有技術。所有的現代開采技術,包括設備,都是從國外進口來的,這些技術和設備的成本與國外完全一樣(甚至因為黑箱采購而更高些)。即使是國產設備,也不會比國外同型號同功能同壽命的設備便宜很多,道理還是因為生產這些設備的技術不是我們自己的,生產設備所需的機器設備也不是我們自己發明的。。。循環下去。我們中國所有的,就隻是便宜工人,但因為機械化程度不夠高,所以工人的使用量大大高於國外,總的人工成本還是差不多。

所以,得出結論是:想要有競爭性的開礦,在其他成本都和國外相當的情況下,就隻有削減安全成本,草菅人命!

道理推而廣之,全國的工業界都是如此!

解決方案:
目前無!至少在工業研發能力趕上西方國家前,無解!
對於中國來說隻有兩個選擇:
1,要麽在生命權上看齊西方,代價是放棄所有工業和工業化的農業(甚至高端服務業),全部進口以滿足日常生活需要;
2,保持目前的現狀,將人命寄托於“LUCKY”而不是“CERTAINTY”,繼續發生各種各樣的礦難工傷。隻是大家祈求上天,千萬別發生在自己身上。

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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