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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liu3,國內的房產權

(2008-10-31 18:48:09) 下一個
我也有和你類似的經曆,國內單位(尤其是北京)分的房子,即使你交清了全部的購房款,也不給你產權證。個人覺得你找律師啊、公證啊之類的沒什麽用。

原因:

國內單位分你的房子的時候(應該是99年前,極少部分也有2000年的),是按照一種福利價格給的。比如,同樣地段的新房子,市場價是5000/平米,但單位給你的價格是1800/平米,然後在此基礎上,再按照你的職務、工齡、軍齡。。。來折價。有些人甚至可以拿到幾百塊/平米。這樣比市場價格要便宜好多,等於送了你一套房子。

盡管從法律意義上說,如果你還清了貸款,就應該馬上拿到產權,可以自由交易。但各單位機關是不會直接給你的。因為單位一般都有規定:在本單位服務不滿10年的不給產權,如果要交易,首先要賣還給本單位,價格按照單位給你訂的協議價格(遠遠低於市場價格,隻是比你的買價高一點點而已)。

這樣做的目的是:

1,防止人才流失。

一般拿了房子就要走人的都是年輕人,有學曆、有能力、年輕,很容易跳槽拿到更高的工資。年輕人在單位裏都是幹活的主力軍,級別普遍不高,不太甘心於機關裏的論資排輩和無端的欺壓,所以都要走。而中年以上的機關幹部,學曆上能力上都已經走下坡路了,單位不太想留,但是他們也都不想走。在這個人員流動很普遍的時代,機關單位唯一能用來卡年輕人的就是房子了。

2,國家政策。其實說穿了,就是為了穩定當地的房地產市場。

試想一下:各單位分的房子價格比市場價要低很多很多。在北京各級機關(包括國家機關,黨的機關,北京市的黨政機關,各個部委及其事業單位。。。。。。)的參加過分房子的公務員類,至少有400萬人,其中有部分(大概30%以上)分了兩套房以上。如果大家拿了公產權的房子,就算有50%的人要賣,對北京房地產市場的衝擊會有多大?我敢說,公房大批上市的那天,就是北京房地產市場崩盤的一天。

這也是為什麽國家高層即使知道這事不合理不合法,但也睜隻眼閉隻眼的原因。

那是不是說,你就沒有辦法拿到你應得的產權了呢?也不盡然!

方法就是,你可以試試走偏門。各個單位都應該在辦公廳下麵有個房管處之類的小機構,級別不高,但是權力卻很大。如果把房管處長搞定,他會把早已準備好的房產證給你的。就看你的能力了。

走法律渠道很不可取,原因就是在中國要和政策打官司根本沒戲,這道理不用我講。即使你個外國人也沒用,澳洲政府不會為了你的P大點的個案而出麵跟中國政府交涉的。

寫得匆忙,很多地方沒有解釋,可能這壇子裏的大部分同學看不懂。如果大家有興趣,我會在後麵慢慢解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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